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心得
现结合工作,谈几点自己的学习心得体会。
一、代表的职责是神圣的,必须要提高代表素质。《代表法》明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组成人员,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是地方各级国家权力机关组成人员;人大代表代表人民的利益和意志,依照宪法和法律赋予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各项职权,参加行使国家权力。从这可以看出,代表在我国根本政治制度—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中,有着不可替代的作用、地位,也意味着代表能否很好履职,关系着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强大的生命力和巨大的优越性的彰显。《代表法》也在第四章指出,应当及时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通报工作情况,提供信息资料,保障代表的知情权;有计划地组织代表参加履职学习等等。结合工作,个人认为需进一步狠抓代表履职管理,强化人大常委会组织人员联系基层代表和代表联系选民工作,加大代表学习培训力度,推动代表成为政治上的明白人、遵纪守法的规矩人、为民履职的热心人。
二、人代会是代表履职的关键平台,要不断提高大会质量。《代表法》的第二章就写明,代表在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会议期间拥有的各项权利和义务,可以看出代表能否很好地审议发言,能否正确处理好民主与集中、权利与义务、贯彻组织意图与表达个人意愿的关系,能否提出反
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 请发送邮件至 3231169@qq.com 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
如若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s://www.haowenren.com/10063.html
如若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s://www.haowenren.com/1006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