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1.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3
2.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16
3.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29
4.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39
5.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54
6.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62
7.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76
8.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85
9.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100
10.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提纲) 115
11.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124
12.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134
13.青海省高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151
14.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165
15.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174
16.西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189
17.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204
18.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218
19.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238
20.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250
21.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提纲) 259
22.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269
23.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提纲) 286
24.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291
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2022年1月18日在河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
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黄明耀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省高级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省政协各位委员和其他列席同志提出意见。
2021年工作回顾
2021年,全省法院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学习贯彻***法治思想,深入贯彻***总书记对河北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在省委坚强领导和最高法院监督指导下,在省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和省政府、省政协以及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认真落实省委九届十四次全会、省第十次党代会和省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坚持服务大局、司法为民、公正司法,更加注重系统思维、法治观念、强基导向,扎实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和法院队伍教育整顿,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各项工作取得新成绩。全省法院受理各类案件137.83万件,结案124.58万件,同比分别上升30.51%、24.31%,其中省法院受理案件1.90万件,结案1.66万件。面对办案压力,我们发扬斗争精神,坚持干字当头,司法质量、效率和公信力明显提升,全省法院法官人均办案229.37件,同比增长74.10件;长期未结诉讼案件数同比下降55.60%;各类案件一审后当事人服判息诉率86.78%,二审后达到98.07%。
一、积极推进平安河北建设,筑牢首都政治“护城河”
全力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认真贯彻实施《刑法修正案(十一)》,依法惩治各类刑事犯罪,审结刑事案件5.74万件8.87万人。严惩危害国家安全和社会治安等犯罪,审结故意杀人、抢劫等严重暴力犯罪以及涉枪涉爆、涉赌涉黄犯罪案件5349件。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制定实施办法和重点行业领域治理工作意见,全省法院共一审审结涉黑案件68件718人,涉恶案件218件1074人,追缴“黑财”63.61亿元,丁氏家族涉黑案主要组织领导者丁志杰被依法执行死刑,形成有力震慑。省法院被评为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先进单位。
依法严惩危害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犯罪。依法惩治重大责任事故、危险驾驶等犯罪,审结危害公共安全案件2.48万件。积极参与禁毒斗争,审结578件。严厉打击妨碍疫情防控违法犯罪行为,审结涉疫情案件67件95人。严惩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审结726件,有力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依法惩处涉金融、集资诈骗等涉众型经济犯罪,审结938件。积极参与“断卡”行动,审结电信网络诈骗案件300件,守护好人民群众的“钱袋子”。依法审结司金池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等案件143件,构筑保护个人信息权益的坚固司法屏障。
始终保持惩治腐败犯罪高压态势。依法审结杨克勤受贿案、邓沛然受贿案等职务犯罪案件500件699人,其中县处级干部42人、司局级以上干部21人。坚决推进受贿行贿一起查,斩断“围猎”与甘于被“围猎”利益链。持续整治群众身边腐败,依法审理涉民生领域“微腐败”48件67人,彰显有腐必惩、有贪必肃的坚定决心。
积极参与社会综合治理。健全完善多元解纷机制,主动融入党委领导的社会治理格局,办理诉前调解案件51.90万件,调解成功率达65%,全省万人成讼率等多项质效指标位居全国前列。沧州中院对接“一轴八员”工作机制,廊坊中院实施“廊坊经验”重塑工程,开辟共建共治共享治理新路径。积极协调市县两级党委政府,创新运用社会救助资金解决涉诉涉执重复信访问题,2500多件信访突出案件得以有效化解,得到省委高度肯定,最高法院刊发简报向全国推广。
二、主动融入工作大局,护航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着力保障全省“三件大事”。认真落实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出台服务保障实施方案,司法协同的深度和广度不断拓展。唐山佳华重整案等3起案件入选最高法院服务保障京津冀协同发展典型案例。推动设立最高法院青年法官(雄安新区)实践基地,为雄安发展提供有力的司法智力支持;依法稳妥化解20余起涉及征迁安置、项目建设等领域的行政纠纷,有力保障雄安大规模开发建设。建立完善涉冬奥纠纷多元化解机制,研究发布涉冰雪运动典型案件,张家口崇礼法院设立太子城专业法庭,诉前化解相关纠纷126起,切实保障冬奥会筹办顺利进行。
大力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服务保障“六稳”“六保”,审结商事案件25.81万件。研究制定优化营商环境实施方案和工作举措,牵头“执行合同”“办理破产”指标任务落实,服务高标准市场体系建设。健全与工商联沟通联系机制,开展涉民营企业积案集中攻坚行动,严格慎用查封、扣押、冻结等司法强制措施,依法平等保护民营企业和企业家权益。加强产权司法保护,及时甄别纠正涉产权冤错案件2件,1人被宣告无罪。出台服务保障自贸试验区建设的实施意见,四片区中院签署司法协作框架协议,推动自贸试验区高质量发展。设立石家庄金融法庭,集中管辖石家庄市内五区金融纠纷案件,为省会金融业健康发展提供更加专业的司法服务。
服务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首次发布河北破产审判白皮书,全省11个设区市全部建立破产案件府院联动机制,创新“预重整+司法确认”等司法处置方式,受理破产案件224件,盘活资产近100亿元,化解债务近500亿元,安置职工1.2万余人,帮助企业转型升级、重获新生,受到全国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的充分肯定。妥善审理中安信公司破产重整案,成功挽救中国碳纤维行业技术领先企业。服务创新驱动发展,审结专利、商标、著作权等知识产权案件7370件,依法判决赔偿总额3.39亿元。北京完美建信公司著作权被侵害案入选中国法院典型知识产权案例。
积极助力法治政府建设。紧紧围绕转变政府职能、优化政务服务,审执结行政案件1.27万件、行政非诉执行案件1.13万件,监督支持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审结国家赔偿案件591件,其中司法赔偿案件259件。全力推动行政争议诉前实质性化解,成功化解案件2466件。常态化发布行政审判白皮书,发出司法建议896份,承德等地市长主动出庭应诉,推动建设更高水平的法治河北。
服务打造天蓝地绿水秀的美丽河北。深入践行“两山”理念,大力弘扬塞罕坝精神,加强环境资源审判,审结环境资源案件1.46万件、环境公益诉讼案件306件。积极创新环保审判体制机制,推动白洋淀流域环境资源案件集中管辖。邢台等五市中院建立太行山环境司法保护协作机制,沧州中院出台大运河司法保障意见,张家口、邯郸等地设立多个生态环境资源保护教育基地,共同守护绿色生态。
三、深入践行为民宗旨,增强群众司法获得感和满意度
加强民生司法保障。深入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全省法院制定便民利民举措2226项,审结涉就业、医疗、住房、养老、育幼等各类民生案件10.41万件。深化人身损害赔偿标准城乡统一试点工作,持续解决城乡居民“同命不同价”问题。健全“人身安全保护令”工作机制,着力维护妇女、儿童、老年人、残疾人的人身安全和人格尊严。加强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在全国率先实现少年法庭基层法院全覆盖,妥善审结“坠楼女婴监护权”案,确保未成年人依法受到特别保护。依法妥善审理“三农”案件,助力乡村振兴。积极开展涉农民工工资专项清理执行活动,帮助农民工追回“血汗钱”1.98亿元。规范开展司法救助,使用2140万余元救助605名困难群众。建立完善涉军案件审判机制,妥善化解军队资产移交、土地权属、合同争议等纠纷,切实维护国防利益和军人军属合法权益。
积极传递司法正能量。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规范和加强裁判文书释法说理,让有力量、有是非、有温度的司法深入人心。精心组织法治宣传教育,法官担任中小学法治副校长、校外法治辅导员,让大量鲜活案例成为全民共享的法治“公开课”。保定中院审理的首例长城保护民事公益诉讼案,被最高法院纳入“新时代推动法治进程十大案件”评选。
持续提升诉讼服务品质。实现全省三级法院和人民法庭跨域立案全覆盖,为当事人提供“家门口”的立案服务。全面叫响“12368,有事您说话”,对群众反映事项及时办理、全力解决。推广使用律师网上服务平台,1.44万名律师入驻平台,提供立案服务20余万件。大力推进一站式建设,优化审判辅助事务集约管理,网上立案审查时间平均1.8天,全省法院诉讼服务质效评估得分长期位居全国前列。
充分发挥人民法庭效能。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对高品质生活的需要、对公平正义的向往,聚焦“三个便于”“三个服务”,发挥人民法庭矛盾纠纷化解“前沿阵地”作用,共受理案件25.06万件,其中调撤结案12.15万件。因地制宜优化人民法庭布局,建立法官工作站或巡回审判点,实现人民法庭功能所有乡镇全覆盖,打造承德山庄旅游巡回法庭等一批特色法庭,让司法更加便利群众、贴近生活。邯郸临漳法院邺城法庭建设经验入选最高法院首批人民法庭建设典型案例。
切实推进解决执行难题。全面加强执行联动机制建设,努力构建综合治理执行难工作大格局,受理执行案件35.18万件,执结32.96万件,执行到位金额889.97亿元,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完善失信惩戒和信用修复制度,实时动态调整,将13.13万人次纳入“黑名单”、7.70万人次及时移出名单。扎实开展“集中执行百日攻坚”活动和“我为群众办实事——高效为民执行”专项行动,力争当事人胜诉权益得到及时兑现。
四、强化改革创新,推动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
不断完善司法责任体系。细化审判权力和责任清单,压紧压实院庭长办案责任,院庭长共办理案件88.13万件,占案件总数的63.94%。优化审判团队组建,健全类型案件专业化审理和类案指导机制,规范审判委员会和专业法官会议运行,“类案检索初步过滤、专业法官会议研究咨询、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的制度框架不断完善,裁判标准进一步统一。三级法院院长带头开展案件评查,共评查案件20.21万件,发现纠正问题6388件。
积极推进诉讼制度机制改革。深化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坚持罪刑法定、疑罪从无、证据裁判,对10名公诉案件和10名自诉案件被告人宣告无罪。不断推进民事案件繁简分流改革,适用速裁程序、小额诉讼程序和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共计64.45万件,案件平均审理时长同比减少14.57天。按照最高法院统一部署,健全完善未成年人、知识产权、环境资源案件刑事、民事、行政“三合一”审判机制,不断提高司法保护的整体效能。
全面加强司法规范化建设。规范年底立案工作,科学调整设置考核指标,全面开展线上线下督导检查,去年12月份立案13.57万件,环比增长15.69%,“年底立案难”得以解决。建立完善立审执全程风险评估预警制度机制,加强“套路贷”、虚假诉讼甄别防范和处置工作。强化执行工作“统一指挥、统一管理、统一协调”,严格终结本次执行程序案件标准,规范执行案款管理和发放,违规终本、违规终结、违规查扣冻等一批问题案件得到纠正。保定中院上线“法官负面行为预警系统”,做法被全国教整办推广。
深度拓展智慧法院应用。积极适应常态化疫情防控需求,广泛开展无接触式诉讼服务,共网上立案55.52万件,网上开庭15.91万次,在线调解51.10万件。升级“狱内法庭”,会同全省看守所、监狱开展远程视频提审、开庭等710余次。探索数字人民币司法领域应用,全国首笔数字人民币缴纳执行案款落地雄安法院。创新研发“河北法院一体化审判权监督制约平台”,受到最高法院领导批示肯定。衡水中院在全国率先上线“码上通”,架起当事人与法官之间的“连心桥”。
五、坚持从严从实,锻造忠诚干净担当的燕赵法院铁军
始终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扎实开展党史学习教育,认真学习贯彻***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精心筹划开展专题读书班、参观红色教育基地等系列活动,大力弘扬伟大建党精神,凝聚走好新时代人民司法“赶考路”的强大动力。真学真信笃行***法治思想,分层分级组织全员政治轮训,引导干警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始终坚持党的绝对领导,制定实施细则深入贯彻《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党中央、省委决策部署得到不折不扣落实。秦皇岛中院践行“三效统一”司法公正观被省委改革办推广。
深入开展法院队伍教育整顿。认真落实省委“六查六看六改”和“八查八看八改”要求,突出政治建设、表率作用、建章立制,掀起一场刀刃向内、刮骨疗毒式的自我革命。坚决肃清周永康、孙力军以及周本顺、张越等人流毒影响,政治生态更为风清气正。坚持以下看上找问题、以上率下抓整改,省法院紧盯重点领域,对10个方面176个重点问题进行靶向治理,完善制度机制20余项,努力实现标本兼治、常治长效。全省法院崇尚先进、见贤思齐蔚然成风,涌现出冯国生、李立华、王兵等一批英模典型,全年共有139个集体、391名个人受到省级及以上表彰奖励。
注重干部人才培养使用。认真做好换届工作,有序推进中基层法院领导干部交流,法院系统领导班子年龄结构和专业素养得到优化提升。坚持人员向基层倾斜,合理调配审判资源,为中基层法院增加员额347名、招录干警643名,努力缓解“人案矛盾”。建立全省法院调研人才库,首批54名调研人才入选。加强条线业务指导和基层法官培训,举办各类培训班34期,培训学员3.79万人次,法官审判实务能力不断增强。
持之以恒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深入开展“加强作风建设弘扬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专项行动,集中整治不担当、不作为等作风问题。扎实开展警示教育,强化宽严政策指引,112人主动投案说明问题。深刻汲取反面典型教训,严格执行“三个规定”等铁规禁令,377人受到*纪政务处分,其中42人被移送司法机关,以零容忍态度坚决惩处司法腐败。
六、全面接受监督,推动全省法院工作不断向前发展
自觉接受各级人大监督。深入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向省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案件评查、代表建议办理等工作,认真落实审议意见和决议事项,积极配合人大对全省法院民事执行工作开展联动监督。三级法院领导干部定向联络各级人大代表,先后就加强人民法庭建设、集中执行攻坚等工作,邀请代表开展专题视察、座谈研讨、见证执行等活动共9600余人次。认真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意见及其他事项787件,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最高法院组织8省份的18位全国人大代表到河北法院视察调研,对全省法院工作给予充分肯定。
依法接受监察、检察监督。深入贯彻监察法,自觉接受监察机关对法院工作人员进行监督。依法接受检察机关诉讼监督,审结抗诉案件654件,改判和发回重审255件,认真办理检察建议,邀请检察长列席同级审委会,共同守护公平正义。
认真接受民主监督。加强与民主党派、人民团体、工商联和无党派人士沟通,认真听取意见建议,办理政协提案144件,走访接待政协委员4500余人次。
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畅通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渠道,召开新闻发布会188场,邀请特约监督员、律师代表开展座谈,征求群众意见建议700余条,积极回应群众关切,及时加强和改进工作。推动阳光司法,公开庭审31.43万场,公开裁判文书及文书信息53.36万份。
各位代表,一年来,全省法院的发展进步,是***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正确指引的结果,是省委坚强领导、省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的结果,是省政府、省政协以及社会各界大力支持的结果,是全省各级法院广大干警顽强拼搏的结果,其中也凝结着各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关心厚爱。在此,我代表全省法院表示衷心的感谢、致以崇高的敬意!
当前,全省法院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系统思维、司法理念与新时代新要求还有差距,服务保障经济社会发展的措施还不够精准。二是司法能力还有不足,一些案件审判质量效率不高、效果不好,存在机械司法、就案办案问题。三是审判管理还存在薄弱环节,司法权力监督制约和规范化程度需要进一步加强。四是基层基础工作存在短板,“两庭”建设还需加大力度。五是司法作风不正、违纪违法等问题仍时有发生。对此,我们将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加以解决。
2022年主要工作安排
各位代表,新的一年,全省法院将始终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法治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省第十次党代会决策部署,全面落实本次大会决议,坚决把党的绝对领导贯穿到法院工作各领域各环节,求真务实,攻坚克难,蹄疾步稳推动全省法院工作高质量发展,为加快建设现代化经济强省、美丽河北提供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
一是以更高站位加强政治建设。牢牢把握首都政治“护城河”定位,大力推进政治机关建设,引导干警学思践悟笃行党的创新理论,铸牢思想魂魄,擦亮忠诚底色,坚决拥护“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确保党中央、省委决策部署落地生根。
二是以更强自觉服务全省大局。依法保障“三件大事”重大战略实施和“两翼、两区、三群、六带”发展布局,司法护航“六个现代化河北”建设。牢固树立总体国家安全观,依法惩治各类刑事犯罪,扎实推进扫黑除恶常态化。深化与京津法院司法协作,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依法平等保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积极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完善生态司法保护体系,服务经济行稳致远。
三是以更实举措优化民生保障。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依法审理涉民生案件,创新司法便民利民措施,全力推进切实解决执行难。着力加强一站式多元解纷和诉讼服务体系建设,强化人民法庭建设,提升保障乡村振兴能力水平,为人民群众高品质生活和推进共同富裕提供高质量司法服务。
四是以更大力度推进司法改革。深化司法责任制综合配套改革,加强对下监督指导,完善司法权力制约监督体系,推动四级法院审级职能定位改革落地落实。深化诉讼制度改革,加强智慧法院建设,努力推进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
五是以更严要求锤炼过硬队伍。把能力建设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加强基层基础建设,健全法院人才培养机制,不断提高队伍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水平。持续巩固深化党史学习教育和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自觉接受人大、政协和社会各界监督,对作风问题常抓不懈,对司法腐败严惩不贷,确保法院队伍绝对忠诚、绝对纯洁、绝对可靠。
各位代表,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新征程上,全省法院将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省委坚强领导、人大有力监督下,胸怀“两个大局”,心系“国之大者”,发扬“赶考”精神,埋头苦干、勇毅前行,奋力谱写全省法院工作新篇章,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x大胜利召开!
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2022年1月21日在辽宁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上
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郑青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省政协委员和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2021年,全省法院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践行***法治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在省委坚强领导、最高法院正确指导下,自觉接受省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在省政府、省政协和社会各界关心支持下,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忠诚履职,为辽宁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实现“十四五”良好开局,提供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全省法院受理案件1356515件,结案率97.4%。其中省法院受理案件23519件,结案率92.4%。
一、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坚决维护社会稳定
依法打击各类刑事犯罪。严惩渗透颠覆破坏等犯罪,深化反奸防谍斗争,依法审理为境外刺探、非法提供国家秘密案,坚决维护国家政治安全。审结故意杀人、抢劫、绑架等严重暴力犯罪1315件、毒品犯罪2183件,严惩大连“5·22”驾车撞人等严重危害公共安全犯罪,守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常态化推进扫黑除恶斗争,审结案件198件,执行到位“黑财”129.7亿元,审结充当涉黑涉恶“保护伞”犯罪14件17人,坚决清除涉黑涉恶腐败,正义必胜的观念深入人心,扫黑除恶工作经验在全国法院推广。审结贪污、贿赂、渎职等犯罪750件1065人,彰显党中央及省委惩治腐败的坚强决心。
加强人权司法保障。坚持罪刑法定、疑罪从无、证据裁判,确保无罪的人不受刑事追究,有罪的人受到公正审判。依法宣告68名公诉案件被告人和27名自诉案件被告人无罪,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再审改判刑事案件108件。审结国家赔偿案件663件,保障赔偿请求人的合法权益。对13794名被告人适用非监禁刑,对343名被告人免予刑事处罚。会同省司法厅推进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保障被告人合法权益。
着力防范化解风险。开展信访百日攻坚、减存控增、集中治理重复信访等专项活动,三级法院院长带头接访,有效化解信访积案7238件。严惩电信网络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等犯罪1084件,挽回经济损失38.9亿元,守护人民群众“钱袋子”安全。全省三级法院成立协助清收挽损专班,集中最优力量连续奋战,办理诉前保全案件1710件,审执结案件28771件,全力协助清收挽损工作。审结金融纠纷256194件,坚决维护金融安全。严惩沈阳林氏父子核酸检测时妨害公务犯罪、大连“12·15”冷链企业涉疫犯罪,审结非法解除劳动合同、利用防疫物资诈骗等涉疫案件330件,维护常态化疫情防控形势下经济社会秩序。
二、坚持服务大局,全力护航振兴发展
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树牢“人人都是营商环境,案案都是试金石”理念,主动向市场主体和省工商联、省营商局征求意见,找准难点堵点痛点,以问题为导向,构建“3+5+1”工作体系,高起点谋划、体系化推动、“专精实”推进。坚持刀刃向内,开展三个专项整治。清结超审限积案12429件,返还胜诉退费1.3亿元,清理发放超期未发执行案款42.3亿元,严肃追责问责52人。找准切入点,开展五个专项活动。开展依法保护涉市场主体人身财产安全活动,宣告无罪3件4人,采取取保候审、判处非监禁刑171人,依法纠正涉产权刑事冤错案件5件7人;开展涉特殊主体执行积案清理活动,清理积案555件,到位金额12.2亿元;开展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活动,审结案件28267件,服务深化“放管服”改革,以法治化营商环境视角发布行政审判白皮书,助推法治政府建设;开展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活动,打造知识产权司法保护高地;开展办事办案反映问题“三个不用找关系”活动,让企业有实实在在的获得感。着眼更高水平的司法保护,开展涉企案件生产经营影响评估。秉持善意、文明、谦抑司法理念,出台涉企案件生产经营影响评估办法,将司法行为对市场主体生产经营影响降至最低。诉前多元化解、速裁快审312237件,通过“活封活扣”、财产置换盘活资产671.6亿元,依法不采取或暂缓采取信用惩戒措施40487件,持续向外界传递辽宁法院倾力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的强烈信号。
聚焦高质量发展。服务创新驱动。按照全国一流标准,建成智能化、现代化、国际化的沈阳知识产权法庭。加大“卡脖子”关键核心技术、新兴产业、重点领域知识产权保护力度。完善多元解纷、侵权损害赔偿、技术事实查明等机制,有效解决困扰企业的维权周期长、成本高、取证难问题。审结知识产权民事、刑事、行政案件7411件,营造良好创新生态。服务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依法审结破产重整案件33件,化解债务460.3亿元,帮助企业脱困,6885名职工保住就业。大连中院审理“大船海工”首例非上市公司自救式重整案,成功挽救了全国海工装备制造业龙头企业。服务对外开放。审结涉外、涉港澳台、海事海商案件2709件。设立沈阳、大连、营口三个自贸区法庭,创新服务保障。大连海事法院以海事强制令方式,帮助数百家进口冷链企业解决疫情期间清关痛点和燃眉之急,为国际类似案件处理提供有益思路。服务绿色发展。指定丹东、盘锦等六家中级法院跨区域集中管辖环境资源案件,审结案件1624件。坚持恢复性司法理念,保卫蓝天碧水净土。朝阳法院审理超标排放废水案,被告人履行修复责任后水质达标。严厉打击非法占用农用地犯罪106件,守护“黑土地”“大粮仓”。
促进诚信辽宁建设。审结合同纠纷案件448022件,弘扬“言而有信、有约必践”契约精神。严惩洗钱、财务造假、证券信托领域犯罪,对资本市场上的违法作恶行为零容忍。审结虚假诉讼犯罪案件56件,判处拘役、有期徒刑60人,罚金149万元,营造诚实守信的社会环境。审理辽宁首例个人信息保护民事公益诉讼案件,维护个人信息安全。严格落实《辽宁省惩戒严重失信行为规定》,限制高消费254356人次,纳入失信人名单76836人,推动信用联合惩戒,倒逼失信被执行人履行法律义务,让守信者处处畅行,失信者寸步难行。
三、践行以人民为中心,切实保障群众合法权益
守护群众美好生活。民心是最大的政治,正义是最强的力量。贯彻实施民法典,依法审理“打印遗嘱效力”等人民群众关心的案件,明断家长里短,鲜明价值导向,把公平正义送到百姓身边。依法审结教育、就业、医疗等民生案件263299件,让人民群众安居乐业。沈阳中院发布新业态下劳动争议审判白皮书,为快递小哥、网约车司机、电商主播等新业态从业者依法维权提供指引。严惩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236件,审理高空抛物、偷盗窨井盖等案件,守护群众舌尖上、针尖上、头顶上、脚底下的安全。帮助农民工兄弟追讨欠薪1.6亿元。妥善审结农村土地“三权分置”等涉农案件6552件,全力维护农民利益。审结婚姻家庭案件57747件,维护家庭和谐,弘扬文明家风;签发人身安全保护令,保障妇女儿童老人合法权益。锦州法院审理的周某某养老案件入选最高法院“老年人权益保护十大典型案例”,全省法院4个集体和1名个人获全国妇联表彰。妥善处理涉军维权案件181件,依法维护国防利益和军人军属合法权益。审理全省首例侵害英烈名誉权荣誉权案件,决不让戍边英雄受到玷污。为有困难的当事人缓、减、免交诉讼费1704.2万元,司法救助188人1200.3万元,把党和政府的温暖送到人民群众心坎上。
呵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出台加强新时代未成年人审判工作实施意见,充分发挥少年法庭职能作用,依法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审结案件30256件。严惩抚顺虐童案犯罪分子,决不姑息对儿童犯下的严重罪行。健全心理疏导、法庭教育、回访帮教等工作机制,努力让失足少年重归正途。深化“法治进校园”活动,193名法官担任法治副校长,运用“打赏主播”“校园欺凌”“校园贷”等司法小案例,启发学生思考法治大道理,让法治的种子在校园生根发芽。沈阳、抚顺、铁岭三家基层法院被团中央命名为全国“青少年维权岗”。
努力兑现群众胜诉权益。在省委政法委领导下,与公安、民政、市场监管、自然资源及金融监管等部门建立工作对接机制。拓展网络查控系统功能,查控案件376464件;健全评估拍卖线上询价、竞价机制,成功拍卖7625件82.2亿元。严厉打击拒执行为,司法拘留1066人,罚款529.1万元,判处拒执罪47人。全年受理执行案件439239件,结案410402件,四项核心指标位居全国前列;执行到位金额1506亿元,同比上升12.3%,最大限度把“纸上权利”变为“真金白银”。
完善司法为民服务体系。主动融入党委领导下诉源治理大格局,与工会、妇联等1065个单位和组织建立诉调对接机制,全省法院聘任调解员3500人,诉前调解342102件,成功率75.8%,减轻群众诉累,工作经验在全国法院会议上交流。省法院升级诉讼服务中心,突出一网通办,实现网上调解、律师服务、集约送达等十大功能,打造一站式多元解纷和诉讼服务辽宁品牌。全省法院网上立案224553件,跨域立案5132件,电子送达1176578次,一体化处理道交纠纷26592件,一站式诉讼退费72523笔。营口中院创办诉讼服务公众号,为当事人和律师提供云上调解、线上阅卷等“屏对屏”服务。
四、聚焦审判质效,努力维护公平正义
坚持向管理要质效。审判质效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对公平正义的感受。全省98.1%的案件集中在中基层法院,省法院坚持以审判管理一体贯通三级法院,推动审判质效一体提升。上下级法院开展“审判质效面对面”18次,点对点直面问题,精准对下指导。依托审判执行质效管理平台,加强大数据分析研判,实行动态监管,实现全流程精细化闭环管理。建立类案强制检索和法律适用分歧解决机制,发布参考性案例,统一裁判尺度。全省法院审判质效稳中向好,一审发改率、生效发改率同比下降,一审服判息诉率达86.9%。
坚持向改革要质效。纵深推进司法体制改革,最大限度向人民群众释放公正、高效、便捷的改革红利。深入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精准适用认罪认罚23882件41539人。深化民事、行政诉讼程序繁简分流改革,快审速裁案件427899件,兼顾公正与效率,促进审判提质增效。推动四级法院审级职能定位改革试点工作,实现基层法院重在实质化解纠纷,中级法院重在精准定分止争,高级法院重在再审依法纠错、统一裁判尺度,着力构建有效的分层过滤体系。加强对审判权执行权的制约监督,规范履职行为,划定137个履职红线,院庭长监管“四类案件”31022件,确保有序放权和有效监督相统一。
坚持向科技要质效。加强智能辅助办案系统建设,深度应用互联网庭审、电子送达、远程提讯等信息化手段,促进“办案提速”。运用类案检索、裁判文书纠错等信息化功能,助力“办案提质”。新建智慧法院实验室,探索信息化建设、研发、应用一体化新机制。辽宁法院互联网“综合业务平台”“庭审云平台”入选2021年全国智慧法院创新案例,智慧法院建设整体水平跃居全国第六位,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公平正义的新要求。
五、注重基层基础,着力夯实司法根基
坚持“长谋划、短安排”。基层法院是服务群众、服务基层社会治理、服务乡村振兴的最前沿。省法院坚持强基导向,全力推动基层建设。立足长远,开展基层大调研,针对突出问题,制定加强基层基础建设意见、人民法庭达标方案和示范人民法庭建设意见。设定年度目标,一步一个脚印夯实基层基础。建立基层联系点制度,省法院院级领导下沉到15个最薄弱的基层法院和人民法庭,落实“四项任务”“八项机制”,力争用三年时间推动基层法院和人民法庭建设水平实现整体提升。
全力为基层排忧解难。针对基层法官短缺、配比失衡问题,动态调整法官员额,向人案矛盾突出的地区倾斜,新遴选法官226名,充实基层力量。针对基层基础薄弱环节,投入8561万元统筹解决安保、服务群众设施等问题。
扎实推进人民法庭工作。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全省267个人民法庭入驻人民法院调解平台,“进乡村、进社区、进网格”,切实发挥最基层司法触角作用,推进矛盾源头预防化解。重新布局人民法庭,在农村建设综合性法庭,在偏远地区建设“中心法庭+巡回审判点”,在类型化矛盾相对集中的区域建设道路交通、家事审判、自贸区等专业化法庭,形成覆盖城乡的司法服务网络,打通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长海县建立广鹿岛等三个巡回审判点,实现百姓打官司不出岛。
六、深入开展教育整顿,倾力锻造法院铁军
强化理论武装,筑牢政治忠诚。坚持思想引领、学习在先,深入学习***法治思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和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深刻领会“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扎实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坚持党的绝对领导,教育引导干警正确认识每一起案件都与大局相关、与民心相连。务实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推出十大具体措施,让老百姓得到更多看得见摸得着的司法实惠,以司法为民实际成效庆祝党的百年华诞。
整治顽瘴痼疾,清除害群之马。全省法院共整治突出顽疾14839件,革除沉疴积弊,净化思想、滋养初心。重拳整治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纸面服刑”“提钱出狱”问题,全面倒查30年来“减假暂”案件62.6万件,纠正2066件,清理判处实刑未交付执行1703人,将不符合暂予监外执行条件的罪犯全部收押收监。坚持刀刃向内,深化线索查办,重处分或移送司法机关76人。坚决肃清流毒影响,持续正风肃纪反腐,维护队伍肌体健康。
推进建章立制,提升素质能力。聚焦突出问题和重点领域,完成制度建设949项,其中省法院41项,实现管人、管事、管案全覆盖。针对违规过问、说情打招呼,狠抓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落实,工作经验得到最高法院肯定。针对理论研究水平不高、教育培训针对性不强、领军人才不足的问题,创新“审学研”一体化机制,形成一批研究成果,构建一批课程体系,培养一批能办案、理论强、会教学的优秀审判力量。针对干部队伍“青黄不接”实际,打造青年干部成长工程,选派一批优秀年轻干部到中基层法院任职、到信访和诉讼服务一线锻炼。弘扬英模精神,开展向辽宁省优秀共产党员、“辽宁时代楷模”千山区法院法官滕启刚学习活动,全省法院39个集体、45名个人受到全国表彰,有力展现辽宁法官时代风采。
七、落实全过程人民民主,自觉接受监督
主动接受人大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将自觉接受监督作为改进法院工作和推动法院发展的强大动力。高度重视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工作,制定规范性文件,对省“两会”交办的29件代表建议、政协提案,实行专人受理、专班办理、专门答复,得到代表委员认可。高度重视代表委员联络工作,呈送法院工作汇报专刊2650册,邀请代表委员3591人次观摩庭审、见证执行,参与法院“审判质效面对面”等重要工作,让代表委员近距离感受司法公正。向省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民营企业合法权益司法保护工作,认真落实审议意见。
依法接受法律监督,广泛接受社会监督。会同省检察院联合制发民事执行活动法律监督实施意见。依法接受法律监督,公正审理抗诉案件676件,及时办理再审检察建议378件。加强与新闻媒体沟通,主动接受舆论监督,召开新闻发布会66场,发布民间借贷、劳动争议、毒品犯罪等司法审判白皮书41个。全省法院庭审直播459981场、公布裁判文书1204761份,邀请社会各界4691人次参加“公众开放日”活动,召开征求意见座谈会805场,畅通民意沟通渠道,认真倾听人民心声。
各位代表,2021年是党和国家历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的一年,也是辽宁发展史上极不平凡的一年。全省法院知重负重、奋力拼搏,一年来取得的成绩,是各级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政协和社会各界关心支持的结果,也是人大代表监督帮助、政协委员建言献策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全省法院和广大干警表示衷心的感谢和崇高的敬意!
我们清醒认识到,全省法院工作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
一是服务高质量发展针对性、时效性还需加强,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还需打通“最后一公里”;二是法官的司法能力还有待提升,一些案件的质量、效率、效果离人民群众期盼还有差距;三是基层基础工作还存在薄弱环节,服务乡村振兴,促进社会治理水平有待提高;四是对司法权的制约监督还需强化,少数干警作风不正、违纪违法仍然存在,教育整顿成效需要进一步巩固深化。对此,我们将积极采取措施,努力加以解决。
2022年,全省法院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法治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中央政法工作会议精神,紧扣省第十三次党代会明确的目标任务,弘扬伟大建党精神,坚持服务大局、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发扬斗争精神,创新务实举措,以法院工作的高质量发展服务保障辽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x大胜利召开。
一是以更高的站位筑牢政治忠诚。强化政治引领,全面贯彻***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刻领会“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始终坚持党的绝对领导,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自觉养成在吃透党中央精神前提下开展工作的习惯,确保党中央决策部署及省委、最高法院工作要求在辽宁法院落地生根、开花结果。
二是以更强的担当服务发展大局。紧扣安全和发展两大主题,坚持把维护国家政治安全放在首位,推动更高水平平安辽宁建设。紧扣“办事方便、法治良好、成本竞争力强、生态宜居”,进一步深化“3+5+1”工作体系,促进营商环境根本好转。聚焦结构调整“三篇大文章”“一圈一带两区”区域发展格局,全面加强知识产权、金融、破产、环境资源等审判,为辽宁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优质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三是以更实的举措践行司法为民。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依法妥善办理民生案件,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加强一站式多元解纷和诉讼服务体系建设,将更多矛盾化解在前端。持续深入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切实提高人民群众的满意度和获得感。
四是以更优的质效彰显公平正义。加强审判管理,执行新修订的民事诉讼法,深化诉讼制度改革,抓好四级法院审级职能定位改革试点,为改革提供辽宁样本。夯实基层基础,服务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和基层社会治理。
五是以更严的要求锤炼过硬队伍。全面加强党的建设,巩固深化队伍教育整顿成果。深化“审学研”一体化机制建设,推进青年干部成长工程,不断提升队伍素能。严格落实“三个规定”等铁规禁令,持续正风肃纪反腐,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法院铁军。
各位代表,新征程呼唤新作为,新使命期待新担当。全省法院将在***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引下,从党的百年奋斗历史中汲取智慧和力量,攻坚克难、踔厉奋发、勇毅前行,推动整体工作再上台阶,为辽宁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取得新突破作出新的更大贡献,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x大胜利召开!
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2022年1月25日在吉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
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徐家新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省高级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提出意见。
2021年主要工作
2021年,省高级人民法院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法治思想,认真贯彻落实***总书记对政法工作、法院工作和吉林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在省委坚强领导、省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和最高人民法院监督指导下,在省政府、省政协和社会各界大力支持下,紧扣高质量发展工作主题,坚持“5511”工作总体思路,围绕“四个标准”,实施“三大工程”,带领全省各级法院接续奋斗、勇于争先,推动吉林法院高质量发展取得新突破。全省法院共受理案件583843件,审执结547143件,同比分别增长21.8%和17.1%,审判执行工作继续保持质量效率同步提升、持续稳居全国前列的良好态势。其中,整体结案率和案件结收比均居全国第1位,整体结案率自2019年9月以来连续28个月稳居全国前5位;执行工作22项质效指标全部进入全国前9位,其中案件执结率、执行到位率等18项指标居全国前5位;诉讼服务质效居全国第4位。
一、围绕中心、保障大局,服务吉林振兴发展
优化营商法治环境。围绕实现“五个提升”,确立年度29项工作任务62项具体措施,持续深入推进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专项行动,各项核心指标不断优化,在国家营商环境评价中,由省高院牵头主抓的“三项指标”排名实现大幅提升,两项指标进入全国标杆行列。依法规制不正当竞争和垄断行为,审结合同诈骗、商业贿赂、串通投标等案件493件。妥善审理行政许可、行政协议案件336件,促进优化投资便利。坚决落实省委决策部署,全力推进“五庭一院”建设,助力打造“长春智慧法务区”法律服务高地,长春破产法庭和长春互联网法庭已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设立。向省政府提交了《关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的建议》,景俊海书记、韩俊省长予以批示肯定。
创新暖企安商措施。出台《暖企惠企安企六项新措施》,涉企案件诉前化解率30.2%,适用简易程序速审速裁占比41.7%。落实《民营企业及经营者轻微犯罪依法免责免罚清单》,审结案件82件,从宽处理47人,其中宣告无罪3人、定罪免处8人、适用缓刑36人;制定《办理涉民营企业刑事案件羁押必要性审查规定》,对25人依法变更强制措施。持续开展涉产权冤错案件甄别纠正专项行动,对3件刑事案件再审减轻处罚、16件民事行政案件依法再审改判。健全完善清理拖欠企业债务长效机制,与省政府开展联合督导,执结涉党政机关拖欠民营中小企业债务案件569件,执行到位金额4.58亿元。
服务生态强省建设。贯彻落实省委十一届九次全会部署,出台司法意见,提出19项措施,助力加快建设生态强省。在全省设立86个环境资源专业审判组织,审结生态资源、环境保护案件7457件。牵头与11个部门联合成立环境治理司法协同中心,建设查干湖环境资源审判实践教育基地,积极推进司法保护一体化建设。坚决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审结破坏黑土地刑事案件287件,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流转、征收征用等民事行政案件2822件,依法守护黑土粮仓,筑牢粮食和生态安全屏障。
保障重大战略实施。围绕推进实施“一主六双”高质量发展战略,建立长春现代化都市圈司法协作机制,助力打造高质量发展核心引擎。审结企业破产案件161件,15家有发展前景的企业通过重整走出困境,帮助2.7万名员工稳住就业,37户“僵尸企业”进入破产程序出清。审结知识产权案件6976件,其中长春知识产权法庭审结6138件,同比增长34.2%。审结涉农案件7605件。推进建设延边东北亚区域国际商事争端解决中心。
二、惩罚犯罪、创新治理,推进平安吉林建设
严惩严重刑事犯罪。审结一审刑事案件24121件,判处罪犯32778人。依法严惩危害国家安全犯罪,坚决维护国家政治安全、边境安全。健全完善“1+10”工作机制,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审结涉黑涉恶案件25件。严厉打击暴力犯罪和多发犯罪,审结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犯罪2813件3266人、涉枪涉爆和涉毒涉黄犯罪681件1312人。严惩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审结制售假药劣药、有毒有害食品犯罪512件882人。严惩网络新型犯罪,审结电信网络诈骗等犯罪2309件5673人。坚定不移惩治贪腐,审结国家工作人员贪污贿赂犯罪335件386人。针对醉驾型危险驾驶犯罪持续高发态势,牵头制定办案指导意见,统一裁判标准,推进专项治理,审结案件6224件。
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继续实行涉疫案件专项管理,55件涉疫案件全部审结。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审结金融纠纷案件31809件,判处金融诈骗、非法集资等犯罪685件1464人。妥善审理房地产纠纷案件8736件,依法制裁违规销售、合同欺诈、违约失信行为。全面推行公开听证方式化解信访积案,共化解涉诉信访积案1373件,化解率96.1%。制定《群体性纠纷代表人诉讼审判指引》,推动群体性纠纷“一揽子”公正高效化解。
创新推进社会治理。推进府院联动机制由个案协调、事后化解向源头预防、前端治理延伸,全省三级行政争议协调化解中心共受理纠纷2562件,成功化解1739件,化解率67.8%,同比提高26.1个百分点。各地法院诉调中心全部入驻或接入本地综治中心或矛调中心,186155件民事案件实现诉前化解,调解成功率87.7%,占一审民事诉讼案件总量的58.4%,同比分别提高5.8个和5个百分点。在全省普遍建立“法官进网格”工作机制,1866名基层法官全面对接辖区网格,加强矛盾纠纷源头治理。持续推进“普法六走进”活动,省高院在全省普法工作会议上介绍经验。围绕贯彻落实中央“一规划两纲要”和我省实施方案,细化43项重点任务,确保落地落实。
三、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强化民生司法保障。认真贯彻实施民法典,精心审理群众身边的每一件民生“小案”,审结涉及教育、就业、医疗、社保、养老、育幼等案件26309件。深入推进家事审判改革,审结婚姻家庭、继承案件34014件,和解解决比例66.4%。组织开展高空抛物、坠物专项治理行动,对8名被告人依法定罪处刑,审结民事损害赔偿案件27件,守护人民群众“头顶上的安全”。妥善审理房屋买卖纠纷,依法制裁“一房多卖”“先卖后抵”行为。集中开展物业服务纠纷专项整治,妥善化解物业服务纠纷41278件,超过90%的案件通过诉前、诉中调解解决。
加强特殊群体保护。制定《加强新时代未成年人审判工作指导意见》,在全省69家中、基层法院挂牌少年法庭,推动少年审判专业化发展。积极参与根治欠薪专项行动,依法严惩恶意欠薪行为,对18名被告人定罪处刑,速审速执农民工讨薪维权案件3299件,帮助4343名农民工追回“血汗钱”5480.6万元。继续实行涉贫案件专项管理,出台关于司法救助同社会救助相衔接的两个《意见》,与省慈善总会建立司法救助慈善基金,全省法院共对336人实施司法救助1841.7万元,最高人民法院在我省召开会议,总结推广吉林经验。与省人社厅等联合出台《实施办法》,加强对新业态从业者合法权益保护。
完善便民诉讼体系。深入推进“一站式”建设,升级移动微法院和“12368”诉讼服务功能,推动实现“一站通办、一网通办、一号通办”。升级完善“好差评”制度,在各级法院诉服大厅设置“办不成事”反映窗口,人民群众现场评价满意率98.1%。人民法庭布局优化调整全面完成,203个人民法庭和428个巡回审判点全部实质化运行,人民法庭建设工作在全国高级法院院长会议上介绍经验并入选典型案例。扎实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和“十百千万”为民实践活动,推出17项便民利民举措,努力将人民群众“急难愁盼”变成保障民利的“幸福账单”。
四、改革驱动、科技赋能,促进司法公正高效
完善制约监督体系。出台完善审判权力制约监督体系和规范法官自由裁量权行使两个《意见》,构建放权与监督并重、权力与责任一致、公正与效率统一的审判权力运行机制。压实院庭长办案和监督管理双重职责,全省法院入额院庭长直接办案占比43.2%,“四类案件”实际监管率98.1%。法官惩戒委员会实质化运行,对5名法官提出惩戒意见。全省法院一审、二审案件服判息诉率分别达91.1%、97.3%,信访率0.49‰。
深化诉讼制度改革。健全完善案件提级管辖机制,改革民事行政案件再审程序,稳妥推进四级法院审级职能定位改革试点工作。深化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明确80个常见罪名证据指引,对28名被告人依法宣告无罪。深化分调裁审、繁简分流机制改革,全省法院一审案件简易程序适用率90.2%,诉讼案件平均审理天数32.8天,两项指标均居全国第2位。深化执行体制机制改革,执结案件146364件,执行到位金额260亿元。司法公开持续深化,司法透明度指数评估连续六年稳居全国前列,省高院居全国高院首位。
加强智慧法院建设。全省法院全部实现全流程无纸化网上办案,网上诉讼119.4万件次,同比上升28.8%。全面开通电子诉讼档案网上阅卷服务,当事人和律师足不出户即可调阅案件卷宗。完成13个区块链司法应用场景建设,“区块链+审判”入选国家区块链创新应用特色领域试点。推动法院“一张网”与“数字吉林”政务服务平台对接,在更大范围实现数据共享。吉林智慧法院建设在全国法院评价整体排名中实现了由2018年第13位到2019年第7位、再到2020年第3位的连续跃升,最高人民法院周强院长予以批示肯定。
五、政治统领、严字当头,锻造过硬法院队伍
筑牢政治忠诚。举办***法治思想、党史学习教育等系列专题培训27期,教育引导广大干警坚定不移做“两个确立”的忠诚拥护者、“两个维护”的忠实践行者。严格落实《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自觉接受党对司法工作的绝对领导。深入开展肃清流毒影响专项整改,坚决从思想、组织、工作、作风、制度上挖根除弊、正本清源。部署全省法院开展突出红色元素的文化布设工作,更好发挥法院文化滋养队伍、固本培元的重要作用。
清除害群之马。正确把握“自查从宽、被查从严”政策导向,深挖彻查问题线索,准确运用“四种形态”,以零容忍态度坚决惩治司法腐败,全省法院共查处利用审判执行权违纪违法干警67人,并两次召开警示教育大会,对22起违纪违法典型案例进行公开通报。出台《为被诬告陷害、不实举报法官做好澄清正名工作的意见》,加强法官权益保障,确保法官依法履职。
整治顽瘴痼疾。制定全省法院专项整治“6+1+1”实施方案,组织进行四轮全覆盖下沉督导,推动全省法院上下联动、一体推进,共整改顽瘴痼疾2607个。将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嵌入执法办案各环节,全省法院共记录违反“三个规定”信息1459条。组织倒查“减假暂”案件107576件,对有问题的114件案件逐一整改。与省司法厅联合建立“信息共享平台”,对81名涉嫌违规从业人员线索移交司法行政部门查处。深入开展“我为基层解难题”活动,推动26项长期困扰基层的老大难问题得到缓解。结合开展“作风建设年”“加强管理年”活动,组织对2019年以来出台制度落实情况开展专项督察,并紧扣突出问题查缺补漏,新建了一批规章制度。
弘扬英模精神。实施队伍建设“先锋工程”,组织开展“四个十”评选表彰,集中开展“响应党的伟大号召、发扬伟大建党精神、争取更大光荣”主题实践活动,37个集体和56名个人受到省部级以上表彰,靖宇县法院直属机关党委获评“全国先进基层党组织”称号。加强人才培养,全省法院选派123名优秀年轻干部互派挂职,补充选任员额法官309名;与吉林大学签署合作协议,共同推进高素质法治人才培养。
六、提高站位、拓展渠道,自觉接受人民监督
自觉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向省人大常委会专项报告人民法庭建设工作情况,配合省人大常委会、省政协做好优化营商环境专项检查、专题协商。积极拓展接受监督渠道,省高院通过主动走访、邀请视察等方式听取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意见,按期办结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自觉接受监察、检察监督。组织召开民营企业、新闻媒体、律师代表、群众代表座谈会,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2019年初,省高院党组确立了“5511”工作总体思路,提出了“推动实现吉林法院高质量发展”工作主题和“用两到三年实现吉林法院各项工作跻身全国法院前列”工作目标。三年来,全省法院咬定目标、持续发力,一年一个新台阶,推动执法办案主责主业跨越式发展,各项改革建设工作系统性推进,基本实现了三年发展目标,吉林法院高质量发展呈现出由“效率型”向“效益型”转型、由成“形”向积“势”的转变。
2022年工作安排
2022年,全省法院工作的总体思路是:高举***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深入贯彻***法治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弘扬伟大建党精神,牢牢把握“稳字当头、稳中求进”工作总要求,以为党的x大胜利召开创造安全稳定的政治社会环境为主线,以加强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以服务群众、服务企业、服务基层为重点,以开展“标准化建设年”活动为载体,围绕“三化标准”,实施“三大工程”,坚持执法办案同诉源治理并重,完善司法政策措施,全面深化司法改革,巩固深化队伍教育整顿成果,推动吉林法院全面高质量发展迈出新步伐,主要发展指标稳居全国前列,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吉林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x大胜利召开。
着力把推动吉林法院全面高质量发展成果体现在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上,以高质量司法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体现在助推社会高效能治理上,助力实现高质量发展与高水平安全良性互动;体现在守护人民高品质生活上,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体现在保障审判高水平运行,促进执法办案工作效率提速、质量提级;体现在锻造高素质法院队伍上,推进全面从严管党治警常态化制度化。
各位代表,新的一年,我们将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省委坚强领导和省人大有力监督下,把握发展大势,坚定前行方向,踔厉奋发、笃行不怠,努力推动吉林法院全面高质量发展迈出新步伐,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吉林作出新贡献,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x大胜利召开!
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2022年1月25日在黑龙江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上
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石时态
各位代表:
我代表省高级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2021年主要工作
2021年,在省委坚强领导下,在最高人民法院精心指导下,在省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下,省法院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践行***法治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省委各项决策部署和省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决议,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目标,坚持党的领导,坚持司法为民,坚持服务大局,坚持深化改革,坚持从严治院,以忠诚担当的赶考姿态,以攻坚克难的实际行动,在新时代新征程上,勇毅前行、砥砺奋进,各项工作取得新成绩,司法办案实现新突破。全省法院收、结案均达到历史新高,首次突破百万大关,增量、增幅均居全国第二,收案106.9万件,比上年多收42.9万件,增长67%;结案103.5万件,比上年多结37.5万件,增长56.9%。省法院收案13691件,比上年多收4188件,增长44.1%;结案13141件,比上年多结3667件,增长38.7%。
一、以政治建设为统领,着力锻造忠诚干净担当的法院铁军
牢记“人民法院首先是政治机关”的根本属性,坚持“抓党建、带队建、促审判”总体工作思路,把政治建设放在首位,将党中央部署的政治生活大事作为政治建设重要内容,高站位谋划,高质量开展,全省法院队伍政治忠诚进一步筑牢,“四个意识”进一步增强,“四个自信”进一步坚定,坚决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
(一)精心组织庆祝建党100周年系列活动。深入学习贯彻***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统筹开展“庆祝建党一百年·建功龙江十四五”系列主题活动。省法院机关建成“党建大厅”和“党史故事长廊”,铭记辉煌百年路;参加省直属机关文艺汇演,《保卫黄河》《在灿烂阳光下》大合唱获广泛好评;千名干警同唱《人民就是江山》,抒发强烈爱党爱国爱民之情;组织全系统开展“花开向阳·丹心向党”演讲比赛、书画摄影展、短视频评选竞赛和“党旗在一线飘扬”等系列活动,弘扬伟大建党精神,赓续红色血脉,点燃精神火种,汇聚磅礴力量。
(二)全面推进党史学习教育。创新方法,拓展路径,务求实效。认认真真“学党史”,借助网络平台、运用红色资源、开展读书交流、组织宣传宣讲,增强知史爱党、知史爱国的高度自觉。切切实实“悟思想”,层层开展政治轮训,组织三级法院院长集中研讨,准确把握***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精神实质,切实用党的创新理论培根铸魂。上上下下“办实事”,立足主责主业,完成为群众办实事150项。经省委党史学习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测评,群众对省法院“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满意度为100%。扎扎实实“开新局”,协助省委组织部在市县换届中调整新任中级、基层法院院长114人,为开创法院工作新局面提供了组织保证。全省法院结案率、实际执结率等多项审判执行质效指标居全国前列。14篇论文在第33届全国法院学术讨论会征文中获奖,475人通过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创历史新高。
(三)扎实开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按照中央和省委统一部署,分两批推进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在全省法院掀起了一场刮骨疗毒式的自我革命、激浊扬清式的“延安整风”、铸魂扬威式的主题教育,有效整治了顽瘴痼疾,革除了沉疴积弊,清除了害群之马,推进了建章立制,弘扬了英模精神,取得了具有历史意义的积极成果,1.6万多名干警受到了一次触及灵魂的思想性洗礼和革命性锻造,精神面貌焕然一新。坚持政治教育、警示教育、英模教育融合发力,肃清流毒、检视剖析、以案促改同步推进。聚焦“六大顽瘴痼疾”,开展全系统全链条一体化排查整治,查办案件线索13404件、评查信访等重点案件3220件。运用“四种形态”处理处分干警1253人,占干警人数7.4%,其中重处分60人,移送司法机关36人。对上世纪90年代以来办理的313891件“减假暂”案件逐案复查,整改问题案件1035件,追责281人。深入挖掘不同层次不同类别的先进典型,举办英模报告会、英模事迹宣讲会301场。27个集体、37名个人受到国家级表彰。21名干警被评为“全省新时代政法英模”。鸡东县法院双语法官吕仙华荣获“全国优秀共产党员”称号,在北京参加了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大会。林区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刘庆林因公殉职,用宝贵生命谱写了人民法官维护公平正义的感人事迹,被评为2021“感动龙江”年度人物。
(四)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第一时间在全系统部署,迅速掀起全方位、多层次、立体式学习宣讲活动。围绕党的百年奋斗历程和伟大成就,强化全会精神学习阐释、新闻宣传、全员培训,教育干警深刻领会“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立志在新的赶考路上创造新业绩。
二、紧跟省委决策部署,以高质量司法服务保障全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自觉胸怀“两个大局”,坚定不移贯彻新发展理念,立足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将法院工作深度融入全省工作大局,确保省委决策部署到哪里,司法服务就跟进到哪里,省委工作重点在哪里,司法工作的重心就在哪里。
(一)服务保障疫情防控大局。全员参与常态化疫情防控,从新入职到已退休的干警,哪里有疫情就下沉到哪里。从严快办诈骗、盗窃、妨害公务、寻衅滋事等涉疫犯罪243件310人。孟某某隐瞒疫区行程,拒绝执行防疫管控措施,造成多人被隔离,被判妨害传染病防治罪一案,入选最高法院《刑法修正案(十一)》适用典型案例。对拒绝服从防疫管理、持刀杀害呼兰区防疫志愿者的被告人陈成龙依法判处死刑。依法支持行政机关对生产销售劣质口罩、散布谣言、强行闯卡等行为进行行政处罚,用法治方式维护防疫秩序。
(二)服务保障“六稳”“六保”。紧紧围绕实现“六稳”目标、落实“六保”要求,以司法手段保安全、促发展。针对一些企业变相裁员、违规停保等问题,妥善审理劳动争议案件1.3万件,同比增长43.9%;针对一些企业恶意欠薪,开展“治欠保支”专项行动,帮助农民工追回血汗钱2427万元;针对一些企业履约难,以和解、调解等方式,促成案件各方互谅互让、共担风险,化解涉房屋租赁、教育培训、餐饮住宿等合同纠纷案件1.9万件,同比增长43%;针对债务清收困难的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依法开展集中执行活动,帮助清收回款10.7亿元;针对涉金融案件大幅上升的情况,制发服务保障金融业健康发展意见,及时审结小额借款合同、金融不良债权追偿权纠纷等案件20.7万件,同比增长86.6%。妥善审理11起大庆农商行系列案件。开展涉金融机构贷款专项执行活动,执结2.7万件,清收贷款26.1亿元。齐齐哈尔中院持续开展“走进”“牵手”“暖心”等系列活动,有针对性地服务市场主体900余家,制发防范企业经营风险60条。七台河、黑河、大兴安岭等中院积极走访辖区企业,帮助企业解决疫情出现的法律问题。
(三)服务保障经济创新发展。依法服务国家科技自立自强战略,加大对核心技术司法保护力度,制发知识产权司法服务保障意见,推进知识产权审判“三合一”改革,落实惩罚性赔偿制度,审结各类知识产权案件2384件,同比增长41.6%。发布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白皮书,公布年度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十大典型案例。小米公司与张某侵害商标权纠纷案入选中国法院50件典型知识产权案例。妥善审理涉及数字经济新技术、新模式、新业态案件,助推数字经济和实体经济融合发展。推动各市(地)建立金融司法协同领导小组,在哈尔滨新建省金融司法协同中心,为金融服务经济创新发展提供司法支撑。
(四)服务保障农业农村现代化。出台服务保障农业农村现代化指导意见,审结各类涉农案件1.1万件,同比增长125.8%。牢记粮食安全是“国之大者”,审结非法乱占耕地案件467件,促进耕地“非农化”“非粮化”问题依法治理。哈尔滨中院和延寿、尚志、亚布力法院公开宣判7起盗采泥炭黑土犯罪案件,依法保护“耕地中的大熊猫”。审结农村“三权分置”纠纷案件9668件,助推现代农业经营体系建设。坚持山水林田湖草沙冰一体保护,审结环境资源案件2.5万件,同比增长38.2%。省委编委批准省法院成立环境资源审判庭,推动环境资源审判专门化。牡丹江中院、鹤岗中院在重点生态区、风景区设立了生态旅游巡回法庭。把强化人民法庭建设作为服务乡村全面振兴的基础性工作,优化布局、配强人员、加强培训。召开全省人民法庭工作经验交流会,组织359名人民法庭庭长赴大庆观摩学习,省法院班子成员深入人民法庭蹲点调研,人民法庭司法能力水平有明显提升。
(五)服务保障优化营商环境。把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作为重要职责使命,强化司法裁判对市场规则的引领作用,加强对各类企业和企业家的依法平等保护,努力当好企业“服务员”“护航员”,审结商事案件27.5万件,标的额463.5亿元,同比分别上升92.3%、112.7%。积极推进“僵尸企业”处置和脱钩企业破产清算,完善市场主体退出机制,办理破产及衍生诉讼案件1468件。开展防治虚假诉讼专项行动,依法严惩虚假诉讼犯罪33件61人。把践行“打官司不求人”承诺作为重塑营商环境的重要抓手,严肃惩处系统内破坏营商环境的人和事。根据第三方评估意见,授予佳木斯中院、双鸭山中院、肇东市法院、嘉荫县法院等20个法院为“打官司不求人”示范法院,公开授牌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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