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检如何强化“八小时”外干部监督管理

如何强化“八小时”外干部监督管理

从近年纪检监察机关和检察机关查办的案件来看,绝大多数腐败案件都是腐败干部在八小时之外干的,在节假日以及操办喜事、丧事期间违规收受礼品、礼金,违规公款购买、公款旅游,接受私企老板的宴请,食用高档菜肴,饮用高档酒水等。八小时外成为干部犯错误、出问题的多发时段,也是监督管理的弱点和盲点。新时代,为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夺取反腐败斗争胜利,必须强化“八小时”外干部监督管理。

一、强化“八小时”外干部监督管理存在的问题

一是思想认识上存在误区,接受监督意识不够强。在领导干部八小时外的监督工作中,相当一部分干部的心理认同和接受能力不强,存在抵触心理,认为只要做好八小时以内的本职工作就可以了,八小时以外的时间属于自己的私人时间不应该被打扰。而且,由于八小时外的监督涉及到被监督对象的私人生活,大多数被监督对象认为这是对自己的不信任以及监视,觉得自己不被尊重,没有自由,造成被监督对象不愉快,消极对待。

二是监督机制不健全,监管范围不明确。目前,国内对八小时外干部的监管范围和内容还没有具体明确的条文规定,可操作的监督领域不够明晰,缺乏系统的、全面的、可操作性强的监督机制。

三是监督力度不够,防范措施落实不到位。受多方面的影响,各级部门和社会群体的监督并没有充分发挥作用,大多碍于现实,流于形式,没有展开具体实际的行动。缺乏有效可行的监督经验和方法,造成监管盲区大,监管与防范措施落实不到位。

二、强化“八小时”外干部监督管理存在问题的原因分析

一是思想认识不到位。政治站位不够高,对全面从严治党的重大责任认识不深刻,责任感、使命感不强。存在“老好人”、“怕得罪人”思想,不愿、不敢履行监督职责。不管是监督对象还是被监督对象,都缺乏对强化八小时外干部监督的正确认识,导致心存猜忌,信心不足,影响监督作用的发挥。

二是职责定位不准确。部分基层纪委对自身工作定位不准确,对组织与协调的关系理解不透彻,分不清主业主责,导致在实际工作经常出现越位、缺位、错位、失位问题。监督责任代替主体责任,包揽过多,没有调动和发挥牵头部门的主体作用,忽视了协助全面从严治党其他领域工作,导致出现执行不力,监督检查无果,问责追责不严等问题。

三是体制机制不健全。党的十八大以来,不少地方纪委出台了加强对党员领导干部八小时之外监督的实施办法,但是符合我国实际的规范领导干部八小时外行为的规章制度还未出台,还不能完全做到对干部八小时外的监督有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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