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自治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关于加强食品安全信息员(协管员)队伍建设的意见
各区、市人民政府:
为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监管力量建设,健全监管网络,落实监管责任,构建覆盖城乡的食品安全社会化监管体系,根据西藏自治区《关于改革完善食品工商质监管理体制的意见》,现就加强食品安全信息员(协管员)队伍建设提出以下意见。
一、高度重视食品安全信息员(协管员)队伍建设
为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监管队伍建设,充分发挥食品安全协管员、信息员的作用,打造一支高素质的基层食品安全协管员、信息员队伍,建议加强食品安全协管员、信息员培训工作。
首先,进一步提高对培训工作的认识。通过开展教育培训,不断增强食品安全协管员、信息员的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提升依法开展食品安全工作的综合能力和工作效能,努力营造良好的食品安全消费环境。
其次、进一步加强培训工作管理。充分利用系统内部和社会培训考核资源,选择培训机构,规范培训内容和方式,确定考核机构。要建立健全培训考核档案,记录培训考核情况,全面推进培训考核工作。
然后、进一步提高培训工作质量。一是保证培担任培训的教师要具有相关专业教育和工作背景,理论功底扎实,实践经验丰富,熟练掌握食品安全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熟悉食品安全风险和防控措施等。二是要结合实际,选择针对性强、符合相关要求的教材,以达到预期培训效果。
最后、要积极创新培训方式、方法。可使用现场授课、网络、影像、观摩等多形式培训方式,力求培训方式多样化、效果显著化。要建立健全培训考核制度,严格考核纪律,增强学员学习意识,确保培训效果。
二、工作目标
根据省、市关于重点加强监管体制建设的要求,按照人口规模和监管任务大小,合理确定配备食品安全信息员(协管员)的数量。今年*月底前,全市所有农村行政村、社区居委会至少配备1名专(兼)职食品安全信息员(协管员)。年底前,各区(市)食品安全监管网络的运行机制、工作机制、保障机制初步建立,食品安全属地管理责任得到有效落实,基层突出问题得到有效解决,食品安全社会共治、部门联治、基层防治的工作格局进一步确立。
三、监管职责
(一)严格选聘标准。食品安全信息员(协管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热心食品安全监管工作;
2.了解食品安全监管的相关法律法规,法律意识较强,有较强的为群众服务意识;
3.具有一定的政策水平,工作责任心强,为人正派、处事公道,廉洁自律,吃苦耐劳,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应急处置能力。
(二)明确监管责任。基层食品药品安全信息员(协管员)的主要职责:
1、宣传贯彻食品监督管理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
2、巡查区域内保健食品、化妆品生产、经营、使用情况及餐饮服务单位餐饮安全情况,协助上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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