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村(社)主职干部示范培训班上的廉政辅导党课讲稿
同志们:
根据此次培训班安排,今天由我给大家做一次廉政辅导报告。参加这次培训的都是我们换届完成后新上任的村(社区)主职干部,有的是工作干得好继续留任的,有的是脱颖而出新选任的,大家都是得到了群众和党委认可的,借此机会,我代表区委、区政府向大家表示衷心的祝贺。这次村(社区)“两委”换届与往届相比有很大的变化,一是任期由三年变为五年,任职时间更长;二是“一肩挑”交叉任职比例大幅提升,学历、年龄实现“一升一降”,责任担子更重,群众期望更高。俗话说:“村官不是官,能顶半边天”,这也说明村(社区)党员干部在村(社区)党组织中的重要作用,在百姓眼中的重要性。村(社区)党员干部是否公道正派对百姓影响很大,事关农村的和谐稳定,事关党风政风的好坏。因此,在大家履职伊始,很高兴能有这么一个机会同大家交流。一方面,引导大家正确认清形势,自觉加强党性锻炼,提高廉政勤政意识,增强拒腐防变能力;另一方面,也是立足教育预防,与大家作个思想交流,给大家作个谈心提醒,切实做到既要干事,又要干净,既要能干成事,又要个人不出事。今天我主要以“启航新征程,承接新使命,做一名清正廉洁的基层党员干部”为题,从当前全面从严治党新形势,农村基层存在的突出问题及如何做清正廉洁村(社区)干部等三个方面与大家做个交流。
一、要深刻认识当前全面从严治党的形势任务和要求
关于当前的形势,总起来可以概括为三句话:一是反腐败斗争取得压倒性胜利;二是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三是全面从严的主基调始终没有变。
首先,我们来看一下“反腐败斗争取得压倒性胜利”这一论断。
“压倒性胜利”主要是指政治上的压倒、民心上的压倒、气势上的压倒。党的十八大以来,我们党始终坚持“零容忍”的态度,有案必查、有腐必反、有贪必肃,全国纪检监察机关立案审查县处级以上干部15.6万余人,其中省部级“老虎”422人,处分农村党员、干部55万多人,其中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27.8万人。从我市情况来看,立查各类违纪违法案件3701件,*纪政务处分3378人,其中县级干部135人,查处的县级干部数量,比1983年建市到2012年十八大之前近30年查处的总数还要多;查处农村党员、干部1892人,其中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666人。
十八大以来,广大干部群众感受最深刻、最满意的,应该说是我们党的作风建设,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查纠“四风”工作取得历史性成效。党的十八大之前的一段时间里,“四风”问题特别是奢靡享乐之风,大量嘚瑟到群众眼皮底下,一些领导干部吃喝成风,老百姓意见非常大。应该说,对“四风”问题,我们党一直在抓,但喊破了嗓子,最后连一张嘴都没有管住。中央八项规定出台后,我们从治理公款大吃大喝、公款旅游、公款送礼等奢靡之风入手,一个节点一个节点抓,一年接着一年干,面上的“四风”问题得到有效遏制,党风政风为之一新,党心民心为之一振,实现了党内正气上升、社会风气上扬。可以说,八项规定改变了中国,也改变了大家的生活。
最近,我们的全面从严治党又出现了一个新动向,在高压态势和政策感召下,越来越多的违纪违法党员干部摒弃侥幸心理、放下思想包袱,主动投案自首。据统计,十九大以来全国有2.7万名党员干部主动交代违纪违法问题,1.5万余名党员干部主动投案。我市已有14名干部主动投案,包括市文联原党组书记、主席***,***区海洋渔业发展服务中心党组成员、副主任***等。大批有问题的干部主动投案,是压倒性胜利的一个重要体现。
经过十八大以来,我们持续不断的高压反腐,持续深入地纠治“四风”,刹住了许多人认为不可能刹住的歪风邪气,解决了一大批原来认为不可能解决的问题,人民群众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成效的满意度逐年上升,从十八大之初的70%多,上升到现在的95%以上。可以说,为我们党争取了民心,这也是“民心上的压倒”的一个具体体现。
下面,来认识一下“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这一论断。我们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来认识:
一是削减腐败存量、遏制腐败增量的任务十分繁重。党的十九大以来,纪检监察机关处分的党员干部中,党的十八大以后不收敛不收手的占比较高。从我市查处的严重违纪违法案件来看,有相当一部分发生在党的十八大以后,甚至十九大以后,这说明增量仍在发生,还没有得到有效遏制,我们还远没有到松口气、歇歇脚的时候。
二是群众信访举报量居高不下。2018年、2019年、2020年年,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受理信访举报分别为3755件、3217件、2414件,数字持续下降的同时,仍然保持高位。全市去年受理的信访举报件中,乡镇干部、农村干部占比很高,达到信访总量的69.2%,这里面可能有一部分是因为个人矛盾,但是可以肯定地说,在乡镇、村居干部中存在的问题也不少,甚至说是很多。
三是“四风”问题反弹回潮压力大。2020年,全国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5.7万起,批评教育帮助和处理8万人。即使在这样的高压态势下,仍然有一些人抱有惯性思维,心存侥幸,不收敛、不收手,个别干部甚至在疫情防控工作吃紧的时候顶风违纪。去年年初抗疫期间,**县***镇***村党支部书记***违反疫情防控工作纪律,先后5次同执勤人员到村民家中聚餐并饮酒,造成不良影响。**县纪委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镇党委免去其党支部书记职务。参与聚餐的**村村委会主任雒海圆受到诫勉谈话处理,村党支部委员雒金营,村委委员***及其他党员***、***、***、***等受到批评教育。**社区工作办公室党总支书记***受到诫勉谈话处理,联系***社区的***镇财政办公室副主任***受到通报批评,同时二人被列为重点观察对象,观察期半年。这说明“四风”问题树倒根存,极易反弹回潮、死灰复燃。
四是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存在薄弱环节。去年年底我们如期完成新时代脱贫攻坚目标任务后,今年又进入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新发展阶段,上级拨付资金多,村居改造项目多,基层干部面临的诱惑多。虽然我们持续加大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但很多农村基层党员干部廉政意识不强,滥用职权,对集体财产大肆挥霍,甚至据为己有的现象时有发生、屡禁不止。2020年7月21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布,在2018年至2019年检察机关受理的职务犯罪中,贪污贿赂类犯罪占比超过80%,而其中的乡科级以下公职人员又占80%以上,且农村基层组织工作人员职务犯罪增幅明显,“蝇贪”类案件占比较大。
最后,我们再来认识一下“全面从严的主基调必须长期坚持下去”这一要求。
***总书记在十九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上强调,党风廉政建设永远在路上,反腐败斗争永远在路上。我们党作为百年大党,要永葆先进性和纯洁性、永葆生机活力,必须一刻不停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这充分说明,全面从严的主基调从来没有放松,大家对此要有一个清醒的认识,决不能有丝毫的麻痹和松懈。
一是抓反腐从严。我们反腐败的态度旗帜鲜明,那就是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坚持重遏制、强高压、长震慑,坚持受贿行贿一起查。今年以来,中央已经先后查处了9名中管干部, 仅4月份以来,就有中国兵器工业集团有限公司原党组书记、董事长尹家绪和山西省副省长、省公安厅厅长刘新云两名中管干部分别接受审查调查,这充分彰显了中央从严反腐的态度。
二是抓作风建设从严。***总书记在十九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上再次强调:“要坚持全面从严、一严到底,对群众反映强烈的公款吃喝、餐饮浪费等歪风陋习露头就打、反复敲打。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要毫不妥协,针对不同时期、不同地区、不同阶层突出问题,全面检视、靶向纠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必须发扬钉钉子精神,坚持一个节点一个节点严防死守,一个问题一个问题严查严究,坚决防止反弹回潮。我们是这么说的,更是这么做的,去年,全市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169起,处理216人,而2019年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139起,处理154人。这充分说明我们越往后执纪越严,真正做到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
三是抓监督从严。监督是纪检监察机关的首要职责。围绕对权力运行的监督,我们不断在深化和拓展上下功夫,创新监督措施、织密监督网络。为强化对“关键少数”的监督,从去年开始我们建立了“纪委约谈”机制,围绕区委区政府重点工作,对相关负责人开展“提醒式约谈”,提前做好明责预警,督促其既抓好项目建设,也严抓干部廉政,让干部戒惧长存、“廉洁弦”紧绷。在强化巡察监督方面,目前已启动八届区委第九轮巡察,在全市率先完成对村(社区)巡察全覆盖任务。
四是抓基层党风廉政建设从严。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始终是我们工作的重点。去年是脱贫攻坚决战决胜之年,保障脱贫攻坚决战决胜是纪检监察机关的重头戏。我们深化拓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精准施治脱贫攻坚中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加大问责追究力度,对贪污侵占、吃拿卡要、优亲厚友的从严查处。全年共查处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12起,处理12人;查处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73起,处理86人;查处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16起20人,让群众切实感受到自己的事情有人管、利益有人维护。
二、要高度警惕农村基层存在的突出问题
“微腐败”甚至“小官大贪”问题,严重损害党的执政根基,是基层治理中的一个大问题。这几年,我们持续加大整治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和作风问题力度,查处了一大批“蝇贪”和“蛀虫”;抓牢农村党支部书记这个基层的“关键少数”,对全区所有农村党支部书记普遍进行了一次廉政约谈,加强对村党支部书记的教育、管理和监督;推进“我爱我村”阳光财务公开监督平台全覆盖,真正把农村财务“晒在阳光下”,以公开促廉洁,倒逼基层治理,改变农村生态。应该说,我们在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方面取得了明显成效。但是,农村基层党员干部违纪违法问题仍比较突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仍存在不少短板。
(一)农村基层党组织存在的突出问题。去年,根据市纪委安排,各县区党委对村居党组织进行了延伸巡察,从巡察反馈及平时掌握的情况看,农村基层党组织主要存在以下问题:
一是政治建设弱化,党组织全面领导作用发挥不到位。有的村“两委”班子威信不高、腰杆不硬,重大事项决策受阻、执行不畅,形不成凝聚力,如**街道某村(**村、**村)“两委”班子不和,各自为政,甚至村“两委”会议都召集不起来;**县**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民主测评满意率仅为19%;**县**镇***村“两委”班子求稳怕乱,28年未调整土地,全村400多人其中100多人无耕地。有的民主议事制度落实不到位,决策程序不严格,议事程序不规范,如**区***街道***社区、***社区等6个社区重大事项不经过党支部集体研究决策。有的村党组织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不坚决、行动迟缓,乡村振兴战略、脱贫攻坚等重大举措部署执行效果不佳,如***街道***村面对排水难、驻村组撤离等问题,对已具有雏形的产业项目缺少长远规划,把无花果、金银花、核桃树等特色种植示范园树苗变卖处理,将该项目配套冷库改作仓库使用;**区**镇有13个村无主导产业,集体收入主要靠土地流转和集体资产租赁。
二是组织建设基础薄弱,基层党建工作有短板。有的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组织生活会流于形式,如**区**镇**村2017年4月主题党日,27名党员仅5人参加;2017年以来,**县**镇**村、**村等21个村连续3次不参加主题党日活动的党员有59人,个别的连续12次没有参加。有的发展党员工作问题突出,对党员发展把关不严,发展党员程序不规范,党员档案管理松散,个别村长期不发展党员,如**区**镇**村、**村、**村等2013年以后未发展党员,**村长达12年没有发展党员。有的党员管理不到位,如***镇**村、**村等20人连续6个月以上不参加组织生活,***村2名党员失联5年之久。有的年轻干部储备不足,后备力量匮乏,老龄化问题突出。
三是作风建设不严不实,履职尽责担当作为有差距。有的政绩观存在偏差,盲目举债问题突出,如**县**镇**、**等10个村,2013年以来工程欠款1500余万元;**镇**片区涉及的12个村欠债2100余万元,受村级债务影响,村级信用危机已经显现。有的群众观念淡薄,宗旨意识不牢,对民生不重视,如**县**镇**村村主任脾气暴躁,群众反映时常“用拳头说话”;**县**镇**村“两委”每年对近60万的土地承包费一分了之,对群众极为关注的修路问题却迟迟不管。有的村干部任性用权,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如**区**镇**村,2013年至2016年村级工程的施工单位,均是与该村原党支部书记有亲属关系的一家市政公司。有的村“两委”不尽责,导致村集体“三资”管理混乱,如**区**镇有8个村土地、水库等集体资产存在底数不清、承包费被拖欠甚至流失问题,**镇多个村水库、房屋等集体资产被侵占。
四是纪律建设偏松偏软,管党治党主体责任缺失。有的对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认识不深,日常监管不严,违纪违法问题频发,如2013年以来,**区**镇62个村、社区的147名党员发生过违规违纪违法问题,其中58名为现任或曾经担任村支部书记。有的纪律规矩意识松懈,坐收坐支问题突出,如**县**街道**村洼地承包费、**征地款、**村鱼池承包款等18笔资金74.4万元,均未上交街道农经站。有的财经纪律执行不严格,存在执行财务报销制度不规范,报销手续不完备,财务管理不规范等问题,如**区**镇***、**镇**村等7个村存在未开具正式发票,以普通收据入账的问题;**街道**村、**街道**村等存在用个人账户收支村集体款项的问题。有的招投标领域不规范问题明显,如**镇**村、**村集体土地租赁均未公开招投标。有的村集体资产闲置被占用问题突出,浪费现象时有发生,如**区**街道新建村、**村等4个村存在集体大棚、幸福院闲置情况,**镇**村、**街道**村等9个村存在集体资源被个人无偿占用情况。有的村务监督委员会责任虚化,作用发挥不力,如**县委第六轮巡察的76个村的村务监督委员会普遍形同虚设,有的长期在外工作无精力监督,有的年老患病无力监督,有的对自身定位不清,不知道如何监督。
(二)基层党员干部存在的突出问题。通过对近几年农村党员干部违纪违法案件进行梳理,其违纪违法问题主要集中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虚报冒领,套取国家资金。这几年随着脱贫攻坚深入推进,国家在农田、水利、林业、道路、医疗、社保、优抚、救济等领域强农惠农资金投入力度不断加大,村干部利用职权套取专项资金的问题较为突出。有的村干部虚报涉农项目、粮食直补等补贴,瞒报迟报低保、五保等减员信息,骗取国家资金;有的在发放农业保险、低保、各种强农惠农资金的过程中,截留冒领甚至个别将农户的补贴占为己有;有的在征地拆迁过程中造假,虚报冒领征地补偿款,等等。如,**区**镇***村党支部书记***,借为***村村民带领危房补助款的机会,侵占他人危房补助款1.1万元,***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区***镇东隋村党支部委员***,在明知自己不符合危房改造条件的情况下,未如实上报家庭收入,违规申报领取危房改造补助资金1.2万余元,***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区**街道**村党支部委员***,多次为自己及亲朋好友虚报粮食种植亩数,套取国家粮食、良种补贴19万余元,***受到留党察看二年处分,多领补贴予以收缴。**区**镇五村党支部委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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