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创建项目工作方案(全文5362字)

局机关委员会关于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创建项目工作方案

    党支部是党的基础组织,是党组织开展工作的基本单元,是党在社会基层组织中的战斗堡垒,是党的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为深入贯彻《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等党内法规,全面提高新时代党支部建设质量,根据《XX县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创建项目工作方案》要求,结合我县教育系统实际,现就深入推进教育系统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创建项目,提出如下方案。
    一、目标要求
    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把党支部建设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党章》、《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等党内法规,以及《中共中央组织部、中共教育部党组印发〈关于加强中小学校党的建设工作的意见〉的通知》、《内蒙古自治区关于加强中小学校党的建设工作的实施意见》,结合区、市、县《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事业单位党的建设工作的实施意见》文件精神。坚持问题导向,着力补齐短板,扎实推进教育系统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一个一个支部提升、一个一个阵地巩固,全面提升支部组织力,强化党支部政治功能,巩固党长期执政的组织基础。
    二、创建内容
    在全面准确掌握实情、合理确定创建目标的基础上,分类精准细化创建任务。
    (一)对照基本要求、抓基础巩固,创建“达标党支部”。
    1、规范基本设置。上级党组织每年对下级党组织设置情况和换届情况进行1次摸底排查,做到设置规范、清除及时、换届及时。
    (1)合理设置党支部。适应教育改革发展需要,加大党组织组建力度,有3名以上正式党员的学校,都要单独建立党组织。正式党员不足3人的学校或偏远地区的学校(教学点),可就近就便与其他学校建立联合党组织。暂时没有党员的学校,也要通过调剂或聘任党员教师、选派党建指导员等措施,推动尽快建立党组织。党支部党员人数发生变动后,要依据有关规定程序,及时调整党员人数超出或明显低于有关规定的“大支部”或“小总支”。全国党员信息管理系统及时同步更新。
    (2)调整撤销党支部。对所属党员人数较少、人员流动大的党支部,上级党组织要给予跟踪监控。对因党员人数或者所在单位等发生变化,不再符合设立条件的党支部,上级党组织要及时予以调整或者撤销。
    (3)及时组织换届。教育系统党总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每届任期三年。上级党组织对任期届满的党支部,应提前6个月以发函或者电话通知等形式,提醒做好换届准备。如需要延期或者提前换届的,党支部应报上级党组织批准,延长或者提前期限一般不超过1年。任期届满的党支部应按期、规范、保质完成换届选举工作。
    2.建设基本队伍。以增强班子和党员队伍整体能力素质为着力点,重点抓好选拔配备和教育管理。
    (1)加强带头人队伍建设。完善领导班子配备方式,建立科学规范的党组织书记选拔任用制度,注重选拔党性强、懂教育、会管理、有威信、善于做思想政治工作的优秀党员干部担任党组织书记。党组织书记一般应具备教师资格,一般应有教育教学工作经历,经过学校党务和行政岗位锻炼。推行党组织书记、校长“一肩挑”。党组织书记和校长分设的,党组织书记一般应兼任副校长,党员校长一般应兼任副书记。学校没有党组织书记合适人选的,可由上级党组织选派。对不胜任工作的党组织书记,要按有关规定及时进行调整。办学规模大,党员人数多的学校,应配备熟悉党务工作,有较强组织协调能力的同志担任党组织专职副书记,全力抓好党建工作。
    (2)加强党员队伍建设。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规范执行5个阶段、25个步骤工作要求,严格标准、严格程序,切实把好“入口关”,抓好入党积极分子培养,重视发展优秀青年教师、学科带头人入党,健全把骨干教师培养成党员、把党员教师培养成教学管理骨干的双培养机制,深入开展“双培双带”活动。加强党员培训,党员每年参加集中培训时间一般不少于32学时。注重强化党员教育管理,持续巩固扩大“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紧贴实际创新党员发挥作用载体,组织引导党员通过设岗定责、承诺践诺等方式履行党员义务,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3.落实基本制度。以增强党组织生机活力为着力点,严格落实党内政治生活、党员管理等各项制度,确保工作规范化、长效化。
    (1)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健全议事决策制度,明确党组织参与决策具体内容和程序,规范党组织会议、党政联席会议,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集体讨论决定重要事项,推行党组织与行政领导班子成员双向进入、交叉任职,保证党组织在重大事项决策中的地位。试行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决定学校重要事项制度。联席会议一般由党组织书记、副书记和校长、副校长、委员及工会主席参加。会议根据议题,由党组织书记和校长分别主持。会议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讨论和决定重要事项。在参与决策过程中,党组织要广泛听取并充分反映各方面的意见。
    (2)严格落实党的组织生活制度。按要求落实“三会一课”制度:支部委员会每月召开一次,学习上级文件精神,总结部署工作,处理党组织经常性工作;支部党员大会每季度召开一次,总结和报告工作,听取党员意见,讨论决定党组织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党小组会每月召开一至两次,组织党员经常进行学习交流;每季度至少上一次党课,以提高党员素质和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每月开展一次“主题党日”活动,统一安排在当月第一周的周五,以规范党支部组织生活。?
    (3)认真落实党费收缴管理制度。严格落实《内蒙古自治区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工作办法》,以及市委、县委组织部有关要求。党费核定、收缴工作及时依规进行。集体讨论决定使用下拨党费,做到专款专用。收缴党费应及时填写《党费证》。
    (4)有针对性地做好走访慰问、关怀帮扶等工作。依规做好党员组织关系接转、党籍管理工作。
    (5)认真落实流动党员管理制度。对流动党员加强教育,通过行之有效的管理措施,党员流动到哪里,党组织的有效教育、管理、监督和服务,就覆盖到哪里。
    4.发挥基本作用。坚持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认真落实《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规定的七项职责和八项基本任务。教育系统各党支部结合各自实际,积极参与党组织联建共建,围绕推动教育高质量发展、“三大攻坚战”、乡村振兴、引领基层社会治理、联系服务群众等,发挥战斗堡垒作用。
    (二)坚持持续提升、抓示范引领,争创“最强党支部”。
    在全面开展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创建的基础上,按照自治区党委、市委、县委组织部部署,对照“政治功能强、队伍建设强、组织生活强、作用发挥强、群众工作强”标准,争创“最强党支部”。
    (三)聚焦问题症结、抓整顿转化,消除“后进党支部”。
紧紧把握问题导向,持续整顿软弱涣散党支部。聚焦党支部弱化、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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