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党组织:
为不断推进基层党组织建设和基层党内民主建设,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等相关规定,按照县委的统一安排部署和要求,经研究,全镇村(社区)党组织换届选举工作定于xx-2-1开始至xx-4-10结束。为在规定的时间内圆满完成“两推一选”选举工作任务,结合我镇实际,特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按照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五中全会和省、市、县有关会议文件精神,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等法律法规,按照平等竞争、公开公正原则,立足于扩大基层党内民主,尊重党员主体地位,落实基层党员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和群众公认原则,真正把思想品德好、综合素质高、服务意识强、能带头致富和带领群众致富、深受群众信赖的党员选进村(社区)党组织班子,不断增强村(社区)党组织在广大村(居)民群众中的凝聚力、影响力和号召力,为建设xx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二、工作内容
在本次村(社区)党组织换届中,在村及社区实行“两推一选”。即党员群众推荐、乡镇党委推荐、党员大会选举产生村(社区)党组织班子成员。
三、工作原则
(一)党管干部原则。开展村(社区)党组织“两推一选”工作是扩大基层党内民主、拓宽选人用人渠道的积极实践,必须坚持党管干部原则,确立党管干部的新理念,制定科学合理的民主推荐、选举任用规则。
(二)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原则。整个“两推一选”过程要体现公开性,增强透明度,各个环节都要置于群众监督之下,选举结果的统计,都要公开计票,公开结果。
(三)依法按章办事原则。在选举工作中,既要充分调动党员群众的积极性和参与热情,又要符合《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的各项规定,严格按照党内法规有序进行。
(四)分类指导原则。要结合各村(社区)实际,制定村(社区)党组织选举工作具体方案,进行“两推一选”工作。
四、村(社区)党组织委员职数设置及任职条件
(一)党组织委员职数
1、按照精干高效原则,村党总支设委员5人,其中书记1人、副书记1-2名、委员2-3名;村支部设书记1名、副书记1名、委员1名;社区党组织设委员3人,其中书记1人.
2、提高村(社区)党组织成员中35岁以下、高中(中专)以上文化程度的比例,积极引导符合条件的大学生村官参加村(社区)党组织换届选举。
(二)党组织委员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中共正式党员,原则上应为组织关系在本村的党员。
2、文化程度原则上高中以上,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
3、有一定的政策理论水平,政治立场坚定,大局意识较强,能认真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精神。
4、思想品德,好办事公道,作风正派,热心社会公益事业,真心实意为村民服务,带头致富、带领群众致富的能力较强。
5、遵纪守法,不参与封建迷信活动和信仰邪教。
6、政治素质好,认真执行上级党委、政府的制度,不组织、煽动、参与群众集体上访或越级上访。
7.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农村工作经验丰富,善于做群众工作,有奉献精神,能胜任基层党组织的工作。
8.新任村党组织书记候选人原则上要求有3-以上党龄,且具备一定的党务工作经验。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推荐为党组织委员候选人:
1、被判过刑以及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正在被立案侦查的或者违反*纪被立案审查的;
2、受*纪处分和组织处理影响期限未满的;
3、组织或参与非法宗教活动,搞封建迷信,组织或参与聚众赌博和地下六合彩,涉黑涉恶,涉枪涉爆,涉黄涉毒,有利用宗族、宗派势力干扰村(社区)正常工作行为的;
4、违反计划生育政策,按照有关规定不能列为提名人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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