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实施条例》交流发言:学深悟透强本领,笃行实干促发展

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实施条例》交流发言:学深悟透强本领,笃行实干促发展(3605字)
    同志们: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颁布实施,是纪检监察工作发展中的一件大事,为纪检监察机关依法履行职责提供了重要遵循。作为市纪委常委,我深感责任重大、使命光荣。通过深入学习《条例》,结合分管工作实际,我有以下几点体会,与大家共同交流。
    一、强化思想认识,领会《条例》要义
    (一)《条例》彰显法治精神,护航纪检监察工作规范化。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坚持全面依法治国,推进法治中国建设。《条例》的出台,是贯彻依法治国战略的具体体现。它从法律层面明确了监察机关的职责、权限和程序,使纪检监察工作有法可依、有章可循。从监督检查到审查调查,再到处置执行,《条例》对各个环节都作出详细规定,有效避免工作中的随意性和主观性。这不仅有助于提升纪检监察工作的规范化水平,更是对法治精神的尊崇和践行。通过学习《条例》,我们要进一步强化法治意识,将法治思维贯穿于工作始终,确保每一项工作都经得起法律和历史的检验。
    (二)《条例》突出政治属性,保障党的领导坚强有力。纪检监察机关作为政治机关,首要职责是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条例》开篇明确监察工作坚持中国共产党对国家监察工作的领导,这一规定突出了监察工作的政治属性。在实际工作中,我们要紧紧围绕这一核心,从政治高度看待和处理问题。无论是开展宣传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增强政治意识;还是受理信访举报,深挖背后的政治问题;亦或是进行申诉复查,确保处理结果符合政治要求,都要始终以保障党的领导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只有这样,才能充分发挥纪检监察机关的政治监督作用,为党和国家事业发展提供坚强政治保障。
    (三)《条例》回应群众关切,夯实党的执政根基。人民群众是我们党的执政基础,纪检监察工作的根本目的是维护人民群众的利益。《条例》在多个方面体现了对群众关切的回应。例如,在监督范围上,进一步扩大了对行使公权力人员的监察覆盖,确保权力在阳光下运行,防止侵害群众利益的行为发生。在信访举报处理方面,明确了程序和要求,提高了处理效率和质量,让群众的诉求能够得到及时回应。通过学习贯彻《条例》,我们要更加注重从群众的角度出发,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以实际行动增强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夯实党的执政根基。
    二、聚焦工作重点,贯彻《条例》要求
    (一)强化宣传教育,营造良好氛围。宣传教育是推动《条例》贯彻落实的重要手段。要制定系统的宣传方案,利用多种媒体平台,广泛宣传《条例》的重要意义、主要内容和精神实质。组织开展专题培训,邀请专家学者进行解读,确保纪检监察干部准确把握《条例》内涵。同时,面向广大党员干部和群众,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如举办知识竞赛、发放宣传手册等,提高社会知晓度。通过宣传教育,使《条例》深入人心,营造全社会尊纪守法、支持纪检监察工作的良好氛围。
    (二)规范信访举报,提升工作质效。信访举报是发现问题线索的重要渠道。依据《条例》规定,进一步规范信访举报受理、办理流程。严格按照时限要求处理信访件,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加强对信访举报数据的分析研判,从中发现问题规律和趋势,为监督执纪提供参考。建立健全信访举报反馈机制,及时向举报人反馈处理结果,提高群众满意度。强化对信访举报人的保护,严格保密制度,防止举报人受到打击报复,确保信访举报渠道畅通无阻。
    (三)严谨申诉复查,维护合法权益。申诉复查工作关乎党员干部的切身利益,必须严谨细致。依据《条例》有关规定,完善申诉复查工作程序,确保复查过程公正、透明。认真审查申诉材料,全面调查核实相关情况,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对于确有错误的处理决定,要坚决予以纠正,切实维护党员干部的合法权益。同时,通过申诉复查工作,总结经验教训,发现制度和工作中的漏洞,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促进纪检监察工作质量提升。
    (四)加强协作配合,形成工作合力。纪检监察工作涉及多个部门和环节,需要加强协作配合。在宣传工作中,加强与宣传部门、新闻媒体的沟通协调,形成宣传合力。在信访举报处理和申诉复查工作中,加强与相关职能部门的协作,如与组织部门沟通干部情况,与司法机关协调案件移送等。建立健全内部协同机制,加强宣传部、信访室和申诉复查室之间的信息共享和工作联动,形成工作闭环,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
    (五)注重监督检查,确保执行到位。监督检查是推动《条例》贯彻执行的关键环节。制定监督检查方案,明确检查内容和标准,定期对各部门学习贯彻《条例》情况进行检查。重点检查是否严格按照《条例》规定履行职责,工作程序是否规范,权力行使是否受到监督制约等。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对整改不力的严肃问责。通过监督检查,确保《条例》各项规定落到实处,发挥应有的作用。
    三、提升工作能力,适应《条例》需求
    (一)加强业务学习,提高专业素养。《条例》内容丰富、专业性强,对纪检监察干部的业务能力提出了更高要求。要加强对《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文件的学习,通过集中培训、个人自学、案例研讨等方式,不断提升自身业务水平。学习掌握监督检查、审查调查、申诉复查等方面的专业知识和技能,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的能力。同时,关注纪检监察领域的新理论、新实践,不断更新知识结构,适应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的发展变化。
    (二)增强法治思维,规范权力运行。法治思维是贯彻《条例》的核心要求。在工作中,要时刻以《条例》为准则,严格规范权力运行。无论是制定工作计划、开展调查取证,还是作出处理决定,都要遵循法定程序,确保权力不被滥用。加强对权力运行的监督制约,自觉接受党内监督、群众监督和社会监督,防止出现以权谋私、违规违纪等问题。通过增强法治思维,使纪检监察工作始终在法治轨道上运行。
(三)提升沟通协调能力,促进工作开展。宣传、信访和申诉复查工作都需要与不同对象进行沟通协调。要提升沟通协调能力,善于与党员干部、群众、相关部门进行有效沟通。在宣传工作中,要能够准确传达《条例》精神和纪检监察工作要求,提高宣传效果。在信访工作中,要耐心倾听群众诉求,做好解释疏导工作,化解矛盾纠纷。在申诉复查工作中,要与申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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