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全区民族宗教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在全区民族宗教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同志们:
    咱们这片土地上,住着不同民族的兄弟姐妹,有着多样的信仰传统。就像一棵大树,各族群众是枝叶,宗教和睦是养分,共同的根须扎在这片沃土上,才能长得枝繁叶茂。民族宗教工作,从来不是简单的事务性工作,而是关乎人心向背、关乎社会稳定、关乎发展根基的大事。这些年,看着各民族同胞一起种庄稼、修公路、办学校,看着不同信仰的群众互相帮衬着过红白喜事,心里总觉得踏实。但也得看到,有些地方还存在隔阂的小疙瘩,有些习俗的传承遇到了新难题。今天开这个会,就是要琢磨怎么让各民族像石榴籽一样抱得更紧,让宗教活动在规矩里行得更稳,让这片土地上的每一份力量都往一处使。下面,我从五个方面讲讲想法。
    一、铸牢“同心之魂”,让各民族像一家人一样过日子。一是多搭“连心桥”,让交往交流热起来。民族之间的感情,是在低头不见抬头见的相处中慢慢浓起来的。村里的文化广场,不能只让一个民族的人用,要多搞些“大家一起乐”的活动——回族的开斋节请汉族邻居来做客,汉族的春节拉着维吾尔族兄弟贴春联,彝族的火把节让各族群众都来跳脚。学校里可以搞“同桌计划”,让不同民族的孩子坐在一起写作业、玩游戏,从小就知道“咱们是一个班的兄弟姐妹”。别小看这些小事,日子久了,心自然就近了。二是共讲“团结话”,让思想认识齐起来。有些老人总说“咱们祖辈就这样过”,不是不愿意交往,是怕说错话、做错事。要编些通俗易懂的“团结故事”,比如张大叔帮哈萨克族邻居收麦子、李大姐给藏族阿妈送医送药,这些发生在身边的事,比大道理更能打动人。可以在村里的广播里天天讲,在墙上的宣传栏里月月贴,让“各民族一家人”的想法像种庄稼一样,在心里生根发芽。遇到有人说些不利于团结的话,要有人站出来劝:“都是一个村的,哪能分那么清?”三是同走“致富路”,让发展成果共享起来。民族地区的发展,不能落下任何一个民族。山区的苗族群众想种果树,就请汉族技术员来指导;牧区的蒙古族同胞想搞旅游,就和回族商户一起规划线路。搞产业、修道路、建学校,都要想着“这个政策对各民族都合适不”“那个项目能让大家都受益不”。比如办乡村工厂,要招各民族的工人,一起学技术、拿工资,看着账户里的钱越来越多,谁还会斤斤计较你我之别?好日子一起过,团结才有坚实的根基。
    二、守好“和谐之本”,让宗教活动在规矩里行得正。一是把准“方向盘”,让宗教不离正道。宗教活动不能想怎么搞就怎么搞,得在国家法律的框框里进行。要让宗教界人士明白,爱国爱教是本分,不能借着宗教说些出格的话、做些出格的事。比如讲经的时候,要多讲讲劝人向善、邻里互助的道理,不能宣扬歪理邪说;搞活动的时候,要遵守国家的节日规定,不能妨碍社会秩序。可以组织宗教界人士多学些法律知识,知道什么能做、什么不能做,心里亮堂了,脚步才不会跑偏。二是画好“边界线”,让宗教不越规矩。宗教和世俗要分清,不能让宗教干涉到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比如孩子上学,必须去国家办的学校,不能因为宗教原因不让孩子接受义务教育;村里的事务,要按村民自治的规矩办,不能用宗教教义代替村规民约。遇到有人借宗教名义向群众要钱要物,或者强迫别人信教,要坚决制止:“信教是自由,但不能强人所难,更不能违法乱纪。”把边界划清楚,宗教活动才能和社会生活和谐相处。三是架好“连心桥”,让宗教界融入大局。宗教界人士也是社会的一分子,要让他们积极参与到社会建设中来。比如村里修水渠,邀请宗教界人士带头捐款;社区搞扶贫,鼓励信教群众帮着照顾孤寡老人。可以定期组织宗教界人士开座谈会,听听他们对发展经济、改善民生的想法,让他们觉得自己是地方发展的参与者,而不是旁观者。人心齐了,宗教界就能成为促进和谐的积极力量,而不是添乱的因素。
    三、建强“共治之网”,让民族宗教事务管得好。一是基层“往前站”,让小事不出村。民族宗教的事,大多是家长里短的小事,在村里就能解决。要让村支书、社区主任成为“第一责任人”,平时多到各民族群众家里坐坐,问问有没有啥烦心事;多和宗教界人士聊聊,看看活动开展得顺不顺。遇到谁家因为民族习俗闹了别扭,村干部分分钟到场调解:“都是一个村的,各让一步就过去了。”对宗教活动场所的安全、卫生,要常检查、常提醒,别等出了问题再动手。基层强了,矛盾就不会往上跑。二是部门“手拉手”,让难事有人管。有些事单靠一个部门解决不了,得大家一起上。比如民族地区的教育问题,教育部门要配好老师,民政部门要落实资助政策,民族工作部门要协调资源;宗教场所的消防隐患,应急管理部门要指导整改,住建部门要帮忙设计方案,宗教工作部门要跟踪督促。要建个“联席会议”制度,哪个部门遇到搞不定的事,一招呼大家就来帮忙,别让群众跑断腿还没人管,把合力拧成一股绳。三是群众“齐参与”,让大家都出力。民族宗教工作不是政府一头热,得发动群众自己管自己。可以在村里选些有威望的老人、有文化的年轻人,组成“和谐理事会”,帮着调解矛盾、宣传政策。比如谁家娶媳妇,按哪个民族的习俗办,让理事会出面商量,大家都能接受;宗教活动要搞什么内容,让信教群众自己提建议,既符合教义又不违反规定。群众成了主人翁,很多事就好办多了。
四、厚植“文化之根”,让民族宗教文化活起来。一是护好“老宝贝”,让传统留下来。各民族的老手艺、老歌谣、老故事,宗教里劝人向善的经典教义,都是咱们的文化财富。要像保护眼睛一样保护它们:苗族的银饰锻造手艺快失传了,就请老匠人收徒弟;回族的民间故事没人讲了,就组织人记录整理;宗教场所里的古建筑有破损了,就好好修缮,别让风雨把它们毁了。这些老东西在,民族的根就不会断,宗教的正信就有依托。二是用好“新法子”,让文化传下去。光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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