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党组讨论和决定党员处分事项工作程序规定》交流发言:严格程序规定,强化人大党组纪律建设

学习《党组讨论和决定党员处分事项工作程序规定》交流发言:严格程序规定,强化人大党组纪律建设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全面从严治党,核心是加强党的领导,基础在全面,关键在严,要害在治。《党组讨论和决定党员处分事项工作程序规定》的修订与发布,是党中央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举措。作为市人大党组成员,深入学习该规定,对于加强市人大党组纪律建设,提升依法履职能力具有重要意义。我们应深刻领会规定精神,将其贯彻到人大工作的全过程和各方面。
    一、深刻领会规定要义,把握核心内涵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加强纪律建设是全面从严治党的治本之策。《党组讨论和决定党员处分事项工作程序规定》为党组讨论和决定党员处分事项提供了明确规范。我们要深刻领会其要义,准确把握核心内涵,为市人大党组做好相关工作奠定坚实基础。
    (一)明确责任主体,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规定明确了党组在党员处分事项中的主体责任,强调党组要坚持用改革精神和严的标准管党治党,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市人大党组作为地方国家权力机关的领导核心,肩负着保障宪法法律实施、推动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等重要职责。只有切实承担起党员处分事项的主体责任,才能确保人大机关党员干部队伍纪律严明,为履行人大职责提供坚强政治保障。我们要强化责任意识,将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贯穿于人大立法、监督、决定重大事项等各项工作中,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人大工作中得到有效贯彻落实。
    (二)规范工作程序,确保处分决定公正合规。程序公正是实体公正的前提。规定对党组讨论和决定党员处分事项的程序作出了详细规定,从派驻机构立案审查调查,到移送派出机构审理,再到党组讨论决定等各个环节,都有明确要求。市人大党组在处理党员处分事项时,必须严格遵循这些程序,做到步骤不减、环节不省、程序不乱。只有这样,才能保证处分决定的公正性和合规性,经得起历史和实践的检验。要加强对程序规定的学习和掌握,确保每一个环节都依法依规进行,防止出现程序违法违规问题。
    (三)强调协作配合,形成纪律建设工作合力。规定要求党组、派驻机构、派出机构等要加强协调沟通,形成工作合力,实现政治效果、纪法效果和社会效果有机统一。市人大党组要与派驻纪检监察机构密切配合,支持其履行监督责任,自觉接受监督。同时,要加强与上级派出机构的沟通联系,在党员处分事项上形成工作合力。通过各方协作配合,构建起严密的纪律监督网络,及时发现和处理党员干部中的违纪违法问题,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推动市人大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二、对标规定要求,查找存在问题
    “欲知平直,则必准绳;欲知方圆,则必规矩。”对照《党组讨论和决定党员处分事项工作程序规定》,市人大党组需认真查找在纪律建设和党员处分事项处理等方面存在的问题,以便有的放矢地加以改进。
    (一)责任落实方面。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在党委(党组)。市人大党组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方面,虽做了大量工作,但仍存在一些不足。有时存在对党员干部日常教育管理不够严格的情况,存在重业务、轻党建的倾向。在党员处分事项中,部分党组成员对自身肩负的责任认识还不够深刻,参与讨论决定时主动性和积极性有待提高,存在依赖纪检监察部门的思想,没有充分发挥党组整体的作用。
    (二)程序执行方面。程序是纪律审查的生命线。市人大党组在党员处分事项程序执行上,还存在不够严谨的地方。在个别事项中,存在与派驻机构沟通协调不及时的情况,导致信息传递不畅。对于一些案件的审理环节,有时未能严格按照规定的时间节点和要求进行操作,存在一定的拖延现象。对相关程序规定的学习宣传还不够深入,部分党员干部对党员处分事项的程序了解不深,影响了工作的规范性和严肃性。
    (三)协作配合方面。团结协作是做好工作的重要保障。市人大党组与派驻机构在工作协作上,还存在配合不够紧密的问题。在一些违纪线索的发现和移送过程中,双方沟通渠道不够畅通,信息共享不及时。党组在支持派驻机构开展工作方面,有时存在力度不够的情况,未能及时为其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和支持。同时,与上级派出机构的沟通汇报也不够主动,导致在一些复杂案件的处理上,未能及时得到有效的指导和帮助。
    (四)作风建设方面。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是长期有效的铁规矩、硬杠杠。市人大党组在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方面,总体情况较好,但仍有个别党员干部存在作风不够扎实的问题。在整治违规吃喝等问题上,虽然开展了一系列教育活动,但仍有少数同志存在侥幸心理,对纪律规定缺乏敬畏之心。在工作中,还存在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残余,如部分调研活动不够深入,存在走过场的现象,影响了人大工作的质量和实效。
    (五)纪法教育方面。加强纪法教育是筑牢党员干部思想防线的重要举措。市人大党组在纪法教育方面,存在教育形式单一、内容不够丰富的问题。主要以集中学习、传达文件为主,缺乏针对性和实效性。对一些典型案例的警示教育不够深入,未能充分发挥案例的震慑作用和教育意义。部分党员干部对党纪国法的学习不够主动,法律意识和纪律意识淡薄,容易在工作中出现违纪违规行为。
三、贯彻规定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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