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市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会议上关于学习《优化营管商环境条例》的研讨发言
尊敬的XX书记,各位领导,同志们:
刚才,我们集体学习了《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的核心内容,XX同志和XX同志也结合分管工作作了很好的发言,听后很受启发。根据会议安排,下面我结合发改部门的职能职责,就如何深入贯彻《条例》精神,持续优化我市营商环境,谈几点粗浅的认识和思考,不当之处,敬请批评指正。
营商环境是市场经济的培育之土,是市场主体的生命之氧。习近平总书记深刻指出:“营商环境只有更好,没有最好。”《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作为我国优化营商环境领域的第一部综合性、基础性行政法规,以法律法规的形式将近年来各地优化营商环境的有效做法固化下来,为我们持续深化改革、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提供了根本遵循。发改委作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综合协调部门,在优化营商环境中肩负着重要责任,必须学在前、干在前、作表率。
一、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优化营商环境的极端重要性
优化营商环境,不是一个简单的经济问题,而是一个重大的政治问题。它是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的内在要求,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内容,也是我们赢得区域竞争主动权、实现高质量发展的关键一招。
首先,优化营商环境是践行“两个维护”的具体行动。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营商环境建设。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就优化营商环境发表重要讲话、作出重要指示,强调要“打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营商环境”。我们把营商环境搞好了,市场主体活跃了,经济发展了,就是对党中央决策部署最直接、最有力地贯彻落实,就是以实际行动捍卫“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
其次,优化营商环境是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核心动力。当前,区域竞争已经从过去的拼政策、拼资源,转向了拼环境、拼服务。哪里营商环境好,人才就往哪里走,资金就往哪里流,项目就在哪里建。我市正处在转型升级、爬坡过坎的关键时期,要实现经济的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就必须把优化营商环境作为“头号工程”,以一流的营商环境吸引和集聚更多高端要素,培育和壮大更多优质市场主体,为高质量发展注入源源不断的动能。
最后,优化营商环境是增进民生福祉的必然要求。良好的营商环境不仅能促进企业发展,还能通过增加就业、提高收入、丰富供给,直接惠及广大人民群众。同时,优化营商环境的过程,也是政府转变职能、改进作风、提升服务效能的过程。一个办事方便、法治公平、成本竞争力强、生态宜居的城市,必然会给市民带来更强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二、聚焦关键环节,以发改担当推动营商环境持续升级
发改部门作为宏观管理和经济综合协调部门,在优化营商环境中承担着政策制定、项目审批、信用建设、价格管理等多重角色。贯彻落实《条例》,必须找准切入点和着力点,以重点突破带动整体提升。
(一)在深化“放管服”改革上再发力,着力打造高效便捷的政务环境。《条例》的核心要义就是简政放权。作为项目审批的主管部门之一,我们将持续深化投资审批制度改革。一是全面推行“极简审批”。对企业投资项目,全面实行备案制和承诺制,最大限度压减审批环节和时限。今年以来,我市企业投资项目备案平均用时已压缩至0.5个工作日以内。下一步,要探索对一些低风险小型项目实行“拿地即开工”的清单化管理。二是大力推行“并联审批”。牵头健全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一窗受理、并联办理、限时办结”机制,打破部门壁垒,推动数据共享,变“企业跑”为“数据跑”“部门跑”。三是提升在线服务水平。依托全市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推动更多审批服务事项“全程网办”,让企业办事像“网购”一样方便。
(二)在维护公平竞争上再加力,着力打造统一开放的市场环境。公平是市场经济的基石。《条例》明确要求保障各类市场主体权利平等、机会平等、规则平等。我们将重点做好两方面工作。一方面,全面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在制定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政策措施时,严格进行公平竞争审查,防止出台排除、限制竞争的政策。对存量政策进行系统清理,废止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规定和做法。另一方面,破除市场准入壁垒。严格执行全国统一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做到“清单之外无禁区”。特别是在招投标领域,要坚决清理和废除针对不同所有制企业设置的各类歧视性规定,保障民营企业、外资企业平等参与市场竞争。
(三)在强化要素保障上再用力,着力打造富有活力的发展环境。企业发展离不开土地、资金、人才等要素支撑。发改委要发挥好统筹协调作用。一是强化项目要素保障。对纳入省市重点项目清单的项目,积极协调自然资源、金融等部门,在用地指标、融资支持等方面给予优先保障。实行“要素跟着项目走”机制,确保好项目不因要素制约而落地难。二是降低企业经营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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