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建+社会救助”工作经验交流材料
我市聚焦“全面建设幸福**”目标,加快构建“党建+社会救助”新格局,推进社会救助力量融合、资源整合、功能聚合。
一、变“被动”为“主动”,让党员干部动起来。发挥各级党组织统筹作用和党员干部模范带动作用,为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提供有力保证。一是党委统筹,高位推动。各级党委、政府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将党委组织部门、宣传部门纳入成员单位,为社会救助改革提供坚实组织保障和舆论宣传保障。各级党委、政府出台改革完善社会救助制度的实施意见,明确将社会救助与基层党组织建设有机结合,并将社会救助政策落实情况纳入党委、政府高质量发展考核(综合考核),层层压实责任。二是网格管理,结对互动。加强党组织领导下的城乡社会救助网格化帮扶体系建设,健全党员干部结对帮扶困难群众制度。在城市社区以居民小区、在农村以1-3个村民小组为基本单元设立网格,基层机关、企事业单位在职党员全部“入网”,每名党员联系15-30户困难群众,点对点负责政策宣讲、信息收集、救助帮扶等工作,打通联系服务群众“最后一米”。三是主动发现,上下联动。完善主动发现机制,将走访、发现、转介需要救助的困难群众列入村(社区)党组织重要工作内容。组织、动员挂点干部、驻村第一书记以及基层民政干部、网格员、社会工作者等常态化开展摸底排查工作,持移动终端定期入户走访、摸排,现场采集困难群众信息,上报民政部门通过大数据比对排查致困风险,综合评估救助需求。
二、变“分散”为“聚合”,让部门资源统起来。建立党委领导、政府负责、民政牵头、部门协同、社会参与的工作机制,统筹整合部门资源,打造社会救助资源库。一是链条式统筹政策。民政、人社、医保、教育、住建等民生保障部门联合出台对象认定、救助措施衔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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