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志们:
目前,随着“放管服”改革的不断深入,商事制度改革已经进入攻坚期。按照国务院“证照分离”改革要求,要推进经营范围登记规范化工作,逐项明确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对应的经营范围表述,进一步提高市场主体办事的便利度,优化营商环境,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下面我就全面开展做好经营范围登记规范化工作谈几点意见:
一、高度重视经营范围登记规范化工作
(一)经营范围登记规范化工作有利于保障市场主体经营自主权,优化营商环境。
计划经济时代,经营范围是政府管制企业、控制产业布局、落实购销计划而采取的行政管理措施,企业的经营活动边界被严格限定在经营范围之内。特别是将企业在主体登记阶段登记的经营范围与企业实际的经营能力划等号,成了政府替企业未知行为的背书行为,造成各部门、单位以及社会公众把经营范围登记看做了市场监管部门为企业开具的经营行为和经营能力证明,出现了以经营范围作为限制企业开展经营活动的门槛、作为衡量企业经营能力的证明、限制企业参加招标投标的依据等问题,偏离了经营范围登记的本意,影响了企业开展经营活动。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对经营范围的管制已不能适应经济发展的需要,通过经营范围登记规范化,有助于正确诠释市场主体经营范围的功能以及经营范围与行为能力之间的关系,破除市场主体行为能力与目的范围绑定模式的误区,重申经营范围登记的内涵,充分尊重企业的经营自主权。
(二)经营范围登记规范化工作是对国务院“证照分离”改革有关要求的具体落实。
经营范围规范登记是落实“证照分离”改革清单管理要求,推进企业“非禁即入”的有效方式。按照改革部署,市场监管总局基于《国民经济行业分类》,通过大数据分析,结合登记工作实际,对改革清单项目进行了逐项梳理,形成了经营范围规范表述目录。目录将不涉及许可的活动归入一般项目条目,将清单内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对应的活动归入许可项目条目,建立起了“证”所对应的审批许可事项和“照”所登载的经营范围表述之间的映射关系。目录通过明确区分一般项目和许可项目,将改革事项清单与商事登记有机结合在一起,让企业和社会能够知晓哪些经营行为是主体登记设立后即可开展的,哪些经营活动是必须获得许可后方可开展的,给了市场主体和社会公众一个明确的预期和告知。经营范围规范条目的多少不是关键,关键在于明确每一项活动与许可审批的关系,建立起市场监管部门同各许可事项主管部门就企业经营活动的衔接,切实落实“证照分离”改革清单管理要求,还企业更大的经营自主权。
企业只要具备企业法人主体资格,也就同时具有了一般经营资格,企业的主体资格(含一般经营资格)和许可经营资格分别由企业登记机关和政府有关部门分别进行登记确认和许可审批。市场主体营业执照只证明市场主体身份,市场主体自办理登记时具备一般经营项目的经营能力。企业许可经营资格由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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