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线索分析研判,是判定问题线索可信度、可查性,确定问题线索处置方式,拟定初核方案,找准突破口,提高问题线索处置效率、精准处置问题线索的重要方法。笔者结合工作实践,介绍几种常规方法,见教于同仁。
一般来说,问题线索来源有信访举报,巡视巡察、审计、行政执法、司法机关等部门单位移送,以及纪检监察部门自行发现。这几类问题线索都存在繁简不一、真假不辨以及急缓不同等问题,需要我们从不同角度进行分析研判。
围绕反映人分析研判。信访举报类问题线索,反映人的身份以及反映问题的形式、次数、时间都影响着问题线索的可信度、可查性和急缓程度,分析研判时需多加注意。首先,从反映方式上看,实名信访举报的真实性、可查性一般高于匿名举报,因为实名体现了反映人对问题真实性的肯定和自信,以及敢于承担被查否后不利后果的思想准备。其次,从反映次数上看,通常是连续不断、多次信访举报的可查性强于抱着试试看想法偶尔来访的,更强于电话、网上偶尔匿名举报的。再次,从反映人与被反映人关系上看,身边人日常接触多、交往深,其举报的问题往往是亲身经历、亲眼所见,真实性高于其他人的道听途说。最后,从反映时间上看,遇到提拔、表彰奖励、换届选举等特殊时间段的信访举报,虽然其真实性整体上要低于其他时间段的举报,但是因为举报的问题关乎被反映人职位职级的升降进退、名声的褒奖毁损,所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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