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委县政府关于严重违反会风会纪的检查报告三篇(全文3780字)

报告使用范围很广。按照上级部署或工作计划,每完成一项任务,一般都要向上级写报告,反映工作中的基本情况、工作中取得的经验教训、存在的问题以及今后工作设想。下面是本站为大家带来的县委县政府关于严重违反会风会纪的检查报告三篇,希望能帮助到大家!
县委县政府关于严重违反会风会纪的检查报告一篇
区关于严肃会风会纪的有关规定
严格遵守会议纪律和各项规定,保持良好的会风,是全区各级领导干部思想作风、工作作风的重要体现,也是提高会议质量的重要保证。会风反映作风,各级领导干部要从加强作风建设的高度,充分认识加强会风建设的重要性,要坚持以身作则,严格遵守会议规定。为进一步严肃会议纪律,端正会风,切实提高会议质量和效率,现就全区各类工作会议和各部门组织召开的重要专题会议的会风、会纪制定本制度。
一、严格会议签到制度。会议实行签到制,参会人员原则上提前10分钟签到进入会场,未签到的视为缺席,禁止他人随意代签现象;会议签到工作由会议组织单位负责,签到册应注明迟到、早退栏。
二、严格会议请假制度。参会人员须按照会议通知要求,准时参会,未经许可,不得擅自安排他人代会;因故确实不能参加会议的,必须本人向主持会议的领导请假,经同意后方可指定专人参会,经指定的代会人员应在代会栏内签到,供会议主办单位核实。
三、严肃会场纪律。参会人员须自觉遵守会场纪律,不准迟到早退,无特殊原因不得中途离会;不准在会场内随意走动、接打手机、交头接耳开小会、打瞌睡或做其它与会议无关的事;不得在会场内吸烟,不得随意遗弃会议材料。会议主办单位,会前应提醒参会人员将通讯工具关闭或调至震动档,同时应指派专人负责会场纪律,全区重要会议应联合纪检监察工作人员现场督查。
四、严格会议情况通报制度。会后,会议主办单位须将签到册及迟到早退、无故不参会、违反会场纪律等情况汇总交区纪委监察局存档备查;每月末,区纪委监察局将对当月会议情况进行通报。
五、严格会纪会风处罚制度。第一次违反本规定者,由区纪委监察局进行通报;第二次违反本规定者,由纪委监察局进行诫勉谈话;三次以上违反本规定者,将取消该单位当年评优评先资格,同时给予当事人相应的行政处分。
六、本规定由区纪委监察局负责解释,自2011年9月13日起开始施行。
为进一步严肃会风会纪,提高会议质量,提高效能水平,推进人民法院纪律作风建设取得新成效,虎林法院以“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为契机,按照“抓会风、转作风、促执行力、促审判”工作思路,多措并举,提高会议质效,确保各项工作部署的贯彻落实。
强调重要性,提高思想认识。会风是反映一个单位精神面貌、文明程度和整体素质的镜子,虎林法院严格要求每位干警充分认识进一步加强会风会纪建设的重要性,实事求是进行自查自纠,并对照自身不足,制定整改措施,自觉规范自身会议行为,自觉纠正不良会风会纪。
狠抓领导示范,发挥引领作用。要求党组成员充分发挥带头垂范作用,切实做到不无故缺席会议,不违反会风会纪;明确规定部门负责人为整顿会风会纪的第一责任人,要求其严格规范自身行为,做好带头表率。
建立健全机制,规范会议管理。下发了《虎林市人民法院关于严肃会风会纪、进一步加强作风建设的通知》,严格要求干警切实做到“五个不准,即“不准请假,除极特殊情况需向院长请假;不准迟到、早退、中途离场,参会时提前10分钟进入会场就座;不准穿着混装,必须严格按照相关规定着法服;电话必须关机或静音,不准录音、录像、照相、接打电话;不准在会场抽烟、打瞌睡、交头接耳”。会议承办部门须坚持务实、节俭、高效原则,严格会议通知、落实参会人员、组织会议签到、如实记录参会情况,确保会议顺利进行。政工科、监察室等部门切实做好会议督察工作,建立会风会纪监督通报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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