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代表应以“学”当先——交流发言材料(全文1822字)

人大代表应以“学”当先——交流发言材料

   人大代表是人民代表大会的主体,是国家权力机关的组成人员。“立身百行,以学为先”,人大代表要切实履行好职责,迫切需要把学习放在突出的位置,通过不断地学习,不断地实践,才能不断地提高、充实和完善自己,才能在复杂的社会形势面前始终保持清醒的政治头脑,才能始终跟上时代发展的步伐,才能承担起改革和发展的重任。要把学习作为一种生活习惯,作为一种工作方式,作为一种精神追求。通过虚心学习,力求在理论水平、政策素养、业务能力、精神状态等各方面都有一个新的提高;要坚持学以致用,坚持理论联系实际,防止学用脱节;要不断地提高自己驾驭复杂局面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和水平。
   一、通过学习,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
   当好人大代表首先要有坚定的信念、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这是根本前提、内在动力。通过学习要清楚地认识到,人大代表绝不只是一个荣誉称号,而是一种职务,是国家权力机关的组成人员,是代表人民来行使管理国家和社会事务,是党和人民的信任和重托,使命神圣,责任重大。必须十分明确自身所处的重要地位和肩负的历史重任,始终保持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牢固树立大局观念,时时刻刻心系群众,只要有了这种精神、有了这种意识,就会对事业执著追求,对工作锲而不舍。人大代表大都具有双重身份,既是人大代表,又有本职工作,这就要求人大代表要正确处理好两者的关系,不能顾此失彼,不能把人大代表混同为普通群众,不能将代表工作当作一般性的社会工作对待,更不能把依法履行代表职务视为额外负担,既要有干好本职工作的坚定信念,又要有当好代表的热情干劲,做到“两促进,两不误”。
   二、通过学习,进一步明确权利义务
通过学习要充分认识到,人大代表在依法行使好提出议案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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