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支部建设和党内组织生活相关制度汇编
中共X市委组织部
目 录
“三会一课”制度…………………………(1)
组织生活会制度……………………………(5)
党员活动日制度……………………………(7)
党支部和党员公开承诺制度………………(9)
民主评议党员制度………………………(12)
党务公开制度……………………………(15)
流动党员管理制度………………………(21)
党员组织关系接转制度…………………(28)
定期排查党员组织关系制度……………(33)
党员档案管理制度………………………(39)
不合格党员处置制度……………………(42)
党内关怀帮扶制度………………………(49)
党费收缴制度……………………………(52)
“三会一课”制度
“三会一课”是指:定期召开支部党员大会、支部委员会、党小组会,按时上好党课。“三会一课”是健全党的组织生活,严格党员管理,加强党员教育的重要制度。
一、党支部党员大会
支部党员大会,是指由党支部全体党员(包括预备党员)参加,讨论研究支部重要议题的一种组织活动。按期开好支部党员大会,是贯彻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的具体体现。支部党员大会应每季度不少于一次,由书记或副书记主持,如果书记或副书记缺席,可以由支部委员主持。党支部可根据工作需要,提前或适当增加大会次数。会议内容如下:
1、定期听取、讨论和审查支部委员会的工作报告,对支部委员会的工作进行审查和监督;
2、讨论并决定党支部的重大问题。如:传达、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组织的决议、指示;讨论、审批新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提出对党员的奖励和处分意见,决定职权范围内的对党员的表彰和处分等;
3、选举产生新的支部委员会及出席上级党的代表大会的代表和撤销支部委员;
4、讨论执行上级党组织布置的任务和党支部提交的其他主要问题等。
二、党支部委员会会议
党支部委员会一般每月召开一次,根据需要也可随时召开,会议由党支部书记主持。必要时也可召开支委扩大会议,吸收党小组长和有关党员干部参加。会议的议题一般包括以下方面:
1、研究提出落实上级党组织部署任务和支部党员大会决定的具体措施;
2、确定提交支部党员大会讨论决定的事项;
3、研究培养、发展新党员方面的问题;
4、研究党的建设和党员管理教育方面的问题;
5、分析党员、群众的思想状况,有针对性地做好思想政治工作;
6、讨论党支部自身建设情况,及时向党员大会报告工作。
三、党小组会
党小组会是党小组活动的主要形式之一,也是党员组织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开好党小组会,对于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提高组织生活质量,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有着十分重要的作用。党支部应加强对党小组的领导,指导党小组开好党小组会。党小组会一般每月召开一至两次,由党小组长主持。如果遇到党支部有专门布置,可适当增加次数。会议内容如下:
1、组织党员学习交流;
2、研究执行支部决定和工作任务的具体办法;
3、听取党员汇报思想和工作状况;
4、讨论上级党组织和党支部的决议,研究制订贯彻措施,落实各项任务;
5、讨论对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和教育以及预备党员转正问题;
6、对党员进行民主评议和鉴定。
四、党课教育
党课是对党员进行党性教育、党的基本知识教育、以及其他经常性教育的主要形式,是党支部的一项重要工作,一般每季度上一次。党课教育要围绕党的中心工作,突出党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性党风*纪教育。党课形式要多样化,可根据不同条件采用电化教育、组织讨论、典型报告等方式进行。
组织生活会制度
一、党支部组织生活会每半年召开一次,全体党员参加,由党支部书记主持;因工作需要,可随时召开。
二、召开组织生活会之前,要将会议议题及要求通知党员, 党支部和党员要认真查找存在的主要问题,党员之间广泛开展谈心活动。召开组织生活会议要提前三天向上级党组织报告,以便上级党组织派员参加。
三、要把党性分析作为组织生活会主要内容,把作风状况作为党性分析重点内容,努力提高组织生活会的质量。要防止将组织生活会开成座谈会或工作汇报会。
四、设支委会的党支部要先行召开支委会,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查摆支部班子及成员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清单;在此基础上召开党员大会,通报支委会对照检查情况,并组织党员进行党性分析,开展民主评议。不设支委会的党支部可直接召开党员大会。
五、党员领导干部要过好双重组织生活,既要以普通党员的身份参加所在党支部的组织生活会,带头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虚心听取党员的意见,自觉接受基层党组织和党员的监督;又要参加党委(党组)领导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
六、每次组织生活会后,要结合检查出来的重点问题,召开党支部专题会议研究制定整改措施,抓好整改落实。
七、组织生活会召开情况和整改措施,要及时整理上报上级党组织,以利于监督。
八、组织生活会召开情况要由专人记录,做到记录内容详实、清楚。
党员活动日制度
一、活动时间。党支部每月一般组织党员活动一次,每次活动一般不少于半天。各党委要结合本乡镇本单位实际,每月相对固定一天作为党员活动日。?
二、活动对象。所有党员、预备党员都应参加本支部的党员活动。要注意吸收入党积极分子参加活动。
三、活动内容。党支部要围绕增强党性、提高素质,利用党员活动日,组织党员开展“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主题党日、警示教育和志愿服务、联系群众等活动。可根据党的中心工作、本单位须提交党员大会讨论的重大问题确定活动内容。每次活动应有一、二个重点。活动内容要有针对性,注意解决实际问题。?
四、活动形式。党员活动日可集中学习或过组织生活,可组织外出学习参观,也可落实党员责任区、为群众办实事;可传达贯彻上级党组织的文件精神,可组织观看党员电化教育片,也可邀请先进模范人物和有关专家作专题报告等。要根据内容确定形式,把党员活动的政治性、思想性、科学性、生动性有机结合起来,吸引党员自觉参加活动,提高活动成效。?要探索利用微信、微博、论坛、手机客户端等多种互联网新媒体,搭建党组织开展活动的网上平台。
五、要确保党员活动日制度扎实落实。党员活动日要达到“四个有”,即:有固定的活动场所、有必备的电教设备、有齐全的台帐记录、有扎实的指导督查措施。?要如实记载每次活动的时间、地点、主题、党员出勤率等情况。要把参加活动情况作为民主评议党员的依据。
党支部和党员公开承诺制度
一、承诺范围:各党支部和全体党员均在承诺范围之内。
二、承诺内容:公开承诺以年度承诺为基础、实事承诺为主体、专项承诺为补充,要求各党支部和党员围绕工作任务和岗位职责开展年度承诺,围绕服务群众开展实事承诺,围绕急难险重任务开展专项承诺。
三、承诺分类?
(一)年度承诺。根据各党支部工作实际和党员的岗位特点,从长远和全局角度把承诺事项选准选实。党员领导干部在履职尽责、创业发展、改善民生、廉洁自律等方面作出承诺;机关党员在提升能力、认真履职、服务群众、勤政廉政等方面作出承诺;农村党员在增强致富带富能力、弘扬新风正气、积极参与公益事业等方面作出承诺;非公企业党员在爱岗敬业、履行社会责任等方面作出承诺;流动党员在带头勤劳致富、带头遵纪守法、带头维护稳定等方面作出承诺。
(二)实事承诺。坚持“量力而行、尽力而为、服务群众”的原则,把为群众办实事、做好事、解难事作为实事承诺的主要内容。各党支部要围绕党员群众最关心、最急需办理的实事作出承诺;党员根据自身能力和特长等情况,每年或每个时期向群众承诺做1-2件实事。
(三)专项承诺。根据急难险重任务以及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等,随时作出专项公开承诺。
四、监督保障?
党支部和党员承诺内容确定后,要填写公开承诺书,承诺书一式三份,本级组织存一份,上一级党组织存一份,公示一份。各党支部和党员要针对承诺内容建立承诺台帐,制定具体措施,明确完成时限,确保承诺落实到位。每半年组织对基层党组织和党员践诺情况进行一次点评;年底组织党员、群众代表对基层党组织和党员践诺情况进行一次评议。要把各党支部和党员兑现公开承诺的情况,列入基层党组织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的重要内容,作为党员年度考核和评优评先的重要依据。
民主评议党员制度
一、组织全体党员参加民主评议。民主评议党员在支部年度组织生活会上进行。党员一般应按照组织隶属关系,参加所在支部的民主评议。党员领导干部要自觉参加民主评议。流动党员在流入地所编入支部连续参加组织生活6个月以上的,可在该支部参加民主评议。年老体弱、长期患病、行动不便的党员以适合的方式参加民主评议,无行为能力的党员经党支部批准可不参加民主评议。预备党员参加民主评议,但不评定等次。因故不能参加民主评议的党员,要向支部说明理由,支部应采取适当方式,听取本人意见,并对其作出评议。
二、明确民主评议内容。民主评议党员,要把党员思想表现、工作作风、遵守纪律、履行职责、发挥作用、道德品行等作为主要内容。对机关在职党员,要突出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依法办事、改进作风、廉洁自律等内容;对企事业单位党员,要突出立足岗位争当优秀、带头创业创新、联系职工群众等内容;对村、社区党员,要突出宣传党的政策、弘扬文明新风、维护和谐稳定、服务身边群众等内容。
三、完善民主评议程序。民主评议党员按照以下程序进行:(1)党员自评。党员联系自己思想和行为表现,实事求是作出自我评价,讲明存在的差距和问题。(2)党员互评。互相提出批评意见和建议,帮助党员找准不足、提高认识。(3)民主测评。组织党员填写民主评议测评表,采取无记名方式,对每名党员进行测评。党支部可采取适当方式听取群众对党员的意见。(4)组织评定。支委会综合分析民主评议情况和党员日常表现,对每名党员提出评定意见,按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确定党员评议等次。评为优秀等次的党员,一般不超过支部党员总数的百分之二十。党员人数较多的党支部,党员自评和党员互评可按党小组进行。
四、用好民主评议结果。党支部要及时将党员评议结果报基层党委备案,并向党员反馈。党员领导干部的评议结果,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报县委组织部门备案。流动党员的评议结果,要及时反馈其组织关系所在党支部。对评为优秀等次的党员,党支部通过适当方式进行表扬。上级党组织表彰优秀党员,一般应从党支部评为优秀等次的党员中产生。对评为合格等次的党员,要引导其向优秀党员看齐,不断提高自己。对评为基本合格等次的党员,党支部书记要与其谈话,严肃指出不足,帮助改正缺点。
党务公开制度
一、党务公开原则
党务公开的内容按照全面、客观、真实、具体的原则确定,除依法依纪需要保密的事项外,能公开的应全部公开。
二、党务公开内容
(1)党组织基本情况:包括各级党组织领导机构、工作机构设置情况,基层党组织、党员基本情况,各级党组织领导成员工作分工、主要职责,党组织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党组织重要的制度、规定等。
(2)重大决策、决定、决议情况:包括党组织关于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决策,任期工作目标和阶段性工作部署,涉及党员和群众利益的重要措施,为民办实事的具体举措及进展情况。
(3)思想政治建设情况:包括党组织学习计划及落实情况,党员领导干部学习情况,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情况等。
(4)党组织建设情况:包括履行职责情况,召开组织生活会和整改情况,党组织选举情况,党费收缴、管理、使用情况,党组织开展党建主题活动情况,党组织和党员的奖惩情况,发展党员及党员评议情况等。
(5)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包括落实上级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情况,重要情况通报和报告情况,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述职述廉”、党员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制度情况,维护群众利益情况,违纪违法案件查处情况等。
(6)干部选拔任用情况:根据工作需要,适度公开贯彻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及相关政策情况,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情况及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情况等。
(7)其他事项:包括党员群众普遍关注的重点、热点、难点问题,经党组织研究决定或上级党组织要求公开的事项等。
三、党务公开方法
凡属党内法规和上级党组织要求公开的事项,均应以适当方式在一定范围内公开。对于本级党组织制定的、不涉及党和国家秘密的事项,要主动予以公开。党员、群众要求公开的事项,经党组织研究认定可以公开的,在一定范围内以适当方式予以公开;党组织认为不便公开的,应作出具体说明,报上级党组织审定,并把上级党组织的意见向党员、群众反馈。对于只涉及部分人和事的事项,按照规定程序,向申请人公开,确实不能公开的,及时向申请人做好解释说明工作。
四、党务公开形式
党务公开的具体形式要简便易行、灵活多样、方便群众、便于操作,根据不同的公开内容灵活确定。适宜在党内公开的,可通过党内情况通报会、文件、公示和设立文件查阅处等形式进行公开;适合向社会公开的,可采取党务公开栏、板报、电子显示屏以及电视、广播、报纸、互联网站等形式进行公开。积极创新党务公开的方式方法,探索通过社会公示、听证和专家咨询、论证等形式,对党内事务决策的过程和结果予以公开。对于党内外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难点问题实行点题公开,把公开的主动权交给群众,群众点到的问题,一般都要公开,使党务公开与解决实际问题相对接。注重把党务公开与政务公开等有机结合,形成统筹配套、互相促进、协调运转的工作格局。党务公开栏可与政务公开栏合二为一。
五、党务公开程序
党务公开一般按照提出、审核、公开和反馈的基本程序办理,实行谁主管谁负责,公开的内容、范围、形式、期限等由主管部门提出,本级党组织负责人审核,重要事项由党组织集体研究决定。对于党内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和涉及党员、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等党内事务,要采取仅限于党内公开或先党内、后党外的顺序进行公开。需要报请上一级党组织审核的事项,按照规定办理报批手续。凡党员、群众对公开的内容和形式有意见、建议的,要认真对待和整改,并及时反馈。
六、党务公开时限
党务公开的时限与公开的内容相适应,实行定期公开与不定期公开相结合。坚持固定内容长期公开,常规性工作定期公开,阶段性工作逐段公开,临时性工作随时公开,热点问题及时公开,重点事项适时公开,既体现时限性和有效性,也体现经常性和动态性。
七、党务公开后反馈信息的利用
要明确专人负责党务公开信息收集工作,通过设立专线电话、设置意见箱、确定来信来访接待日等,收集党员、群众对党务公开的意见和建议。对群众提出的合理化意见和建议,及时加以转化吸收,采取切实措施认真整改,并将整改后的情况向党员、群众再次公开。要及时整理党务公开内容和党员、群众的意见、建议及处理落实情况,分类归档,规范管理。
流动党员管理制度
一、作为流出地党组织,推行“五个一”工作模式
(一)“一支部一库”
实施流动党员信息登记制度,确保每个党支部都要建立一个流动党员信息库。各党组织要充分了解流动党员详细情况,通过入户走访、电话联系和书信问询等形式,准确掌握流动党员个人基本情况、流动地点、流动时间、流动原因、就业状况、联系方式、参加组织活动情况和党费缴纳情况等方面内容,认真填写《X县流动党员基本情况登记表》。实行定期登记和动态管理相结合,每一位流动党员到达外出地后,必须及时向党支部和联系人提供联系电话、就业单位和居住地址等,便于支部联系和管理,各党支部每季度要摸清流动党员信息变动情况,认真填写《X县流动党员基本情况登记表》,及时上报各党委,并由各党委统一汇总后于每季度末28日之前报至县委组织部。
(二)“一人一证”
为流动党员发放《X县流动党员活动证》,及时记录流动党员流动时间、流动地点、参加组织活动、党费缴纳、年度鉴定等情况,实行流动党员分类管理和跟踪管理制度。
1、对流动时间在6个月以上、流动地点和工作单位较为固定、流入地建立有党组织的流动党员,要及时督促其将组织关系转入当地党组织,以参加正常组织活动。
2、对长期在外流动、流动地点不固定,但临时工作单位建立有党组织的流动党员,可持《X县流动党员活动证》到所在单位党组织参加组织活动,同时及时将参加组织活动情况记录入《X县流动党员活动证》中,并由临时工作单位党组织签字盖章。《X县流动党员活动证》每年底要交回组织关系所在支部进行年度审核鉴定。
3、对长期在外流动、流动地点不固定,且临时工作单位尚未建立党组织的流动党员,可通过电话、书信、电子邮件等方式同组织关系所在党支部联系,确保每季度至少联系一次,定期了解支部各项活动开展情况,并向支部汇报个人思想、工作情况。联系情况要及时记录入《X县流动党员活动证》中,并于每年年底交回组织关系所在党支部进行年度审核鉴定。
4、在流动党员数量较多、工作居住地相对集中的流入地,条件成熟的情况下,可组建流动党员党支部或党小组,由流动党支部(党小组)负责人每季度向流动党员组织关系所在党组织汇报一次党组织活动的开展情况和党员的思想、工作情况,并及时记录入党员所持的《X县流动党员活动证》。
(三)“一季一访”
要建立流动党员联系分包制度,凡有流动党员的党支部,应确定党支部书记或支部委员等作为流动党员的联络员,负责每季度至少与流动党员进行联络沟通一次,及时向流动党员通报党组织内各项事务和活动开展情况,并详细了解流动党员在外思想、工作及参加组织生活、学习等情况,协助党组织做好他们的思想政治工作。流动党员外出期间,联络员每季度要至少走访一次其家属,了解流动党员家庭生活情况和存在实际困难,掌握思想动态,积极为他们排忧解难。流动党员返乡后,联络员要上门走访,详细了解党员外出期间表现,鼓励和支持他们为家乡经济、社会发展多做贡献。各党支部要认真填写《X县流动党员管理手册》,及时记录联络员走访、联系和服务流动党员情况。
(四)一年一评
各党组织要做好流动党员年度考核鉴定工作,认真对流动党员参加组织活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发挥情况进行鉴定,并及时将鉴定结果记录入《X县流动党员活动证》和《X县流动党员管理手册》。原则上要确保流动党员回组织关系所在党组织参加年度鉴定工作,确因特殊原因不能返回参加的,应寄回本人自评材料进行评议鉴定。对于表现突出、符合优秀党员评选条件的,要给予表彰,对不能起到党员先锋模范作用、违法违纪的流动党员要加强教育,及时处理,确保流动党员作用充分发挥。
(五)一乡一站
各乡镇要依托党政办公室、党员服务中心等,成立流动党员服务站,安排专(兼)职人员负责流动党员教育管理服务工作,认真做好流动党员信息登记、关系转移、服务咨询和活动手册发放、审验等工作。流动党员服务站要悬挂门牌和各项管理制度,软件资料归档完整,确保真正发挥作用。在做好日常管理的基础上,各服务站要结合自身实际,积极搭建服务平台,探索新形势下流动党员管理服务新模式,可通过QQQ、手机飞信、电子邮件等形式搭建流动党员管理服务网络平台,通过多种形式掌握党员思想动态和工作情况,抓好教育培训,多做思想疏导、理顺情绪等方面的工作,引导教育流动党员时刻以党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帮助流动党员增强发展信心,积极为他们排忧解难,力所能及地帮助他们解决生产生活中的实际困难和问题。
二、作为流入地党组织,推行“五项服务”
(一)信息登记服务。以乡镇为单位,做好流入党员信息登记工作,建立流入党员信息库。
(二)关系转接服务。在乡镇流动党员服务站,专门做好流入党员组织关系转接。
(三)编入支部服务。对组织关系转入的流入党员,根据工作地点及时编入一个支部参加活动。
(四)结对帮带服务。对组织关系转入某个支部的流入党员,或者持《流动党员活动证》报到并登记信息的党员,指派相关党组织确定专人做好服务联络工作。
(五)工作维权服务。对流入党员在工作、生活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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