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2025年镇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及乡村振兴资金使用监管突出问题专题调度会上的讲话
同志们:
今天,我们召开这次专题调度会,主题非常明确,任务也十分紧迫,就是聚焦我镇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和乡村振兴资金使用监管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进行一次全面的调度、深入的剖析和系统的部署。昨天,镇党委已经传达了区级会议的最新精神,全镇上下必须深刻认识到,管好用好集体“三资”和乡村振兴资金,不仅是重大的经济任务,更是严肃的政治责任,直接关系到群众的切身利益,关系到党和政府在基层的公信力,关系到乡村全面振兴战略的成败。下面,我讲三点意见。
一、正视成绩、直面问题,以清醒的认识把握当前工作的严峻性与复杂性
近年来,我镇在推动乡村振兴、发展壮大集体经济方面做了大量工作,也取得了一定成效。各村集体经济组织在资产运营、资源开发、资金使用等方面,总体上是规范有序的,为改善民生、建设和美乡村提供了有力支撑。特别是在去年9月,我镇还专门组织了农村集体经济审计工作培训,旨在提升基层干部的专业能力和管理水平,这些都是值得肯定的。
但是,成绩不能掩盖问题,发展更不能回避矛盾。从近期区委巡察、专项审计以及我们正在开展的自查自纠工作情况来看,我镇在“三资”管理和资金监管领域依然存在不少不容忽视的短板和漏洞。刚才,分管同志已经分别通报了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和乡村振兴资金使用监管两个专项整治工作的进展情况,点出了一些具体问题,听了之后,我感到心情是沉重的。这些问题,虽然发生在个别村、个别项目上,但反映出我们工作中存在的共性弊病。综合来看,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第一,财务管理不规范,制度执行“挂空挡”。一些村的财务管理依然停留在较为粗放的水平。有的存在白条抵库、大额现金支付等现象,账目设置不规范,会计核算不准确,导致账实不符、账不符。根据前期排查,全镇有超过15%的村在不同程度上存在财务手续不全、原始凭证不合规的问题。全国范围内的整治行动也表明,财务管理不规范是普遍性问题,有些地方甚至追回了上百万元的不规范支出资金,这为我们敲响了警钟。我们必须认识到,财务制度不是挂在墙上、锁在柜子里的摆设,而是保障集体资金安全的“高压线”。第二,资产资源处置不透明,集体利益有流失风险。农村集体资产资源是农民群众的“家底”。但在实际操作中,有的村在资产发包、租赁、出让过程中,存在程序倒置、未经民主决策、合同要素不全、租金标准明显偏低等问题。我们排查发现,全镇有近20份集体经济合同存在瑕疵,个别合同一签就是二三十年,租金标准远低于市场价,严重损害了集体利益。有的闲置资产长期“沉睡”,没有得到有效盘活,既是资源的浪费,也是发展机遇的错失。其他地区的经验显示,通过专项整治,仅一个市就清理了712份问题合同,收回土地资源超过8700亩,这充分说明规范合同管理、盘活闲置资产的巨大潜力。第三,项目资金监管不到位,使用效益打折扣。近年来,上级投入到乡村振兴领域的资金逐年增多,项目也越来越多。但资金拨下去了,项目建起来了,后续的监管和效益评估却没能及时跟上。有的项目重建设、轻管护,建成后缺乏长效管护机制,成了“半拉子”工程或“形象工程”;有的项目资金存在拨付不及时、使用不合规、报账手续繁琐等问题,甚至出现截留、挪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据统计,全国范围内在相关整治中,已追回被侵吞、挪用、截留、套取的集体资金高达6.98亿元,这个数字触目惊心。我们必须扪心自问,投向我镇的每一笔乡村振兴资金,是否都用在了刀刃上?是否都发挥了应有的效益?是否都经得起历史和群众的检验?第四,监督体系不健全,“最后一公里”有盲区。虽然我们建立了镇级的监管平台,各村也设立了村务监督委员会,但实际运行效果并不理想。一些村的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碍于人情世故,不敢监督、不愿监督、不会监督,监督职能虚化弱化。村级事务公开不及时、不全面、不具体,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没有得到充分保障。这种监督的缺失,为各类违规违纪行为的发生提供了土壤。同志们,以上这些问题,根源在哪里?我认为,主要有三个“不到位”:一是思想认识不到位。一些干部还没有从根本上认识到管好“钱袋子”和“家底子”的极端重要性,责任心不强,存在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二是制度建设不到位。相关的制度规定虽然有,但针对性、操作性不强,存在更新不及时、覆盖不全面的问题,没有形成一个环环相扣、无缝衔接的制度闭环。三是责任落实不到位。压力传导层层递减,“上热中温下冷”的现象依然存在。板子没有真正打到具体人身上,导致一些问题屡禁不止、反复出现。对此,我们必须要有刮骨疗毒的勇气和壮士断腕的决心,坚决予以纠正。
二、深挖根源、精准施策,以坚决的态度打好问题整改的攻坚战
坚持问题导向是我们开展一切工作的重要方法。发现了问题,就要有解决问题的硬核举措。针对上述问题,全镇上下要立即行动起来,以钉钉子精神抓好整改落实。
第一,建立“一本账”,实行清单化管理。各相关科室、各村要对自查、巡察、审计发现的所有问题,进行再梳理、再核实,建立详细的问题清单、任务清单和责任清单。这本“账”要做到“三明确”:明确问题具体表现,把问题是什么、发生在哪个环节、涉及多少资金资产等情况写清楚;明确整改目标和时限,能立行立改的,要马上整改到位,需要一定时间的,要倒排工期、挂图作战;明确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将责任压实到具体的领导、科室和个人,确保事事有人管、件件有着落。这本账要实行动态管理、办结销号,整改完成一个,销号一个,坚决杜绝“纸上整改”“虚假整改”。
第二,打好“组合拳”,实施分类化处置。对于排查出的问题,要根据性质和情节,采取不同的方式进行处置。对于财务管理不规范的问题,要立即纠正,完善手续,必要时可引入第三方专业机构协助规范账务。对于侵占、挪用、截留集体资金和乡村振兴资金的,一经查实,要坚决予以追缴,绝不姑息;涉嫌违纪违法的,要第一时间移交镇纪委和有关部门处理,形成强大震慑。对于不规范的经济合同,要组织法律、经济等方面的专业力量进行逐一审核,通过协商、仲裁、诉讼等方式依法依规进行纠正或解除,最大限度挽回集体损失。对于闲置废弃的厂房、校舍、坑塘等资产资源,要逐一登记造册,深入研究盘活利用的有效路径,通过租赁、合作经营、入股等多种方式,变“死资产”为“活资本”,多渠道发展壮大集体经济,让发展成果惠及全体村民。
第三,织密“监督网”,推动常态化监督。问题整改不能只靠一阵风,必须依靠常态化的监督来巩固成果、防止反弹。要强化联动监督,整合镇纪委、经管、农业、财政等部门的监督力量,形成监督合力。要强化审计监督,将村级“三资”管理和乡村振兴项目资金使用情况作为年度审计的必审内容,实现审计监督全覆盖。要强化民主监督,全面落实“四议两公开”制度,凡是涉及集体资产处置、重大项目建设、大额资金使用等事项,必须经过民主程序决策。要进一步规范村务公开的内容、形式和时间,利用好公开栏、微信群等载体,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主动接受群众监督。要切实发挥村务监督委员会的作用,加强对其成员的业务培训,保障其独立开展工作的权利,让他们真正成为群众利益的“守护人”。
三、着眼长远、标本兼治,以务实的举措构建管根本管长远的制度体系
问题整改是“治标”,解决的是当前最突出的矛盾;制度建设是“治本”,管的是长远和根本。我们必须在解决具体问题的同时,深刻反思背后的制度漏洞,举一反三,建章立制,努力实现“整改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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