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方案(全文915字)

兴安盟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兴安盟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中心)网络意识形态工作管理和引导,根据中央《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及兴安盟行署相关文件要求,结合我中心网络意识形态工作实际,特制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党管意识形态,充分认识“意识形态工作是党的一项极端重要的工作”,牢牢把握正确政治方向,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权、管理权和话语权。认真落实中央、自治区、盟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按照“一岗双责”要求,抓好中心网络意识形态工作,保证网络意识形态安全。
    二、领导机构
    组长:李申义
    副组长:陈旭、韩永全
    组员:王超、李英姬、张琳、宋巍娜、谭青勇、丁成伟。
    三、工作机制
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原则,严格落实“一岗双责”,网络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组长为第一责任人,带头抓网络意识形态工作,网络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和成员各负其责,共同抓好网络意识形态工作。组建网络评论员队伍,建立网上舆情应急响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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