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食品安全工作专题会上的讲话
省政府食品安全办主任、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局长 杨杰
(2014年1月20日)
同志们:
今天,受高峰副省长委托,我们召开食品安全工作专题会议,主要任务是传达学习李纪恒省长的重要讲话精神、高峰副省长对食品安全工作的重要批示和国务院食品安全办有关通知精神。
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食品安全工作,习近平总书记指出,食品安全关系群众身体健康,关系中华民族未来,能不能在食品安全上给老百姓一个满意的交代,是对我们执政能力的重大考验。要更加注重生产源头治理和产销全过程监管,让人民吃得饱、吃得好、吃得放心。李克强总理强调,要加强食品药品和生产安全监管,建立覆盖从生产加工到流通消费的全程监管制度和体制,形成食品安全监管社会共治格局。省委书记秦光荣同志对食品安全工作十分重视,指出食品安全直接关系到群众身体健康和社会安全问题,是最重要的民生工作,要求我们一定要把食品安全工作摆上重要位置,加强机构建设、加强领导力量、加强专项治理、加强社会监管。1月18日,省长李纪恒同志在昆明市调研春节市场供应和安全生产时指出,要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要保持高压态势,严厉打击食品安全犯罪,对那些利欲熏心、挑战道德和良知底线的人,要下猛药、出重拳,绝不姑息。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的高度重视和亲切关怀,是对我们的极大鼓舞和鞭策。我们要深入学习领会,抓好贯彻落实,努力为人民群众饮食安全把好关,不断开创食品安全工作的新局面。下面,我讲几点意见。
一、充分肯定成绩,进一步增强做好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一年来,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们以保障安全为首要任务,以体制改革为根本动力,以强化监管为主攻方向,以转变作风为重要保障,守住了不发生重大食品安全问题的底线,巩固了食品安全形势稳定向好的局面,增强了人民群众对食品安全的信心。
(一)加强领导,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得到保障
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食品安全工作,秦光荣书记、李纪恒省长、李江常务副省长和高峰副省长多次视察食品安全工作,并作出重要指示,要求把食品安全工作作为重要的民生工程、民心工程和德政工程,切实加强监管,千方百计保障人民群众的健康安全。省政府常务会议专题研究部署了食品安全工作,省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召开了全体会议和全省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主任会议,研究部署了全省食品安全工作。省人大常委会、省政协通过组织执法检查和委员视察,促进食品安全政策法规落实和工作推进。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为全省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提供了坚强保障,创造了有利条件。
(二)夯实基础,食品安全监管体制得到加强
全省各级政府着眼于实现全程无缝隙监管,不断强化分段监管下的协调联动,进一步加强综合协调体制机制。根据国家和省委、省政府的统一部署,各州、市、县、区成立了以政府分管常务工作的领导任主任,分管领导任副主任,主要监管部门主要领导,其他有关部门分管领导为成员的食品安全委员会,加强了对食品安全的组织领导和综合协调。部分县、市、区在乡镇、街道设立了食品安全监管所,明确了专职人员,在村、居委会配置了食品安全协管员或信息员。全省16个州、市农业局都成立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科,81个县成立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股,90%以上的乡镇挂牌成立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站,逐步建立了省、市、县、乡四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全省食品安全监管网络初步形成。
(三)加大投入,食品安全监管能力得到提升
为提高食品安全监管能力,各地、各有关部门不断加大食品安全能力建设投入,2012年、2013年仅省财政就安排4亿元专项经费,用于加强食品安全监管能力建设。其中,投入3600余万元为129个县、市、区配备了农产品质量安全快速监测车,投入1300余万元为16个州、市配备了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流动监测车,正在发挥积极作用。安排1600万元,选择了16个县、市、区开展“全省食品安全县市区创建”活动,积极探索食品安全的新思路、新做法,以点带面,推动工作。安排5550万元选择37个县、市、区开展县级食品检验检测机构试点建设,为下步全面建设县级食品检验检测机构,构建省、市、县三级食品检验检测体系探索经验。安排660万元,选择16个县、市、区开展综合执法、网格化监管等试点,已取得初步成效。
(四)重拳出击,食品安全整治行动不断深入
2013年,省政府坚持从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和特殊品种入手,针对群众反响强烈、问题频发的领域开展了12个专项整治行动,涉及打击食品犯罪保卫餐桌安全,饲料、农药、兽药,地方特色食品,进出口食品,儿童食品,旅游市场食品,食品标签标识问题,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食品安全,肉及肉制品,婴幼儿配方乳粉,保健品,米线等食品安全领域和环节。各地、各有关部门集中力量,重拳严打,整治行动不断深入。公安机关开展“破案会战”,明确各地公安机关打击食品犯罪的任务目标和完成时间,将各地战果及信息报送情况等纳入年度工作考核,采取每周进行全省通报排名的方式推动工作。农业部门以蔬菜高毒农药、孔雀石绿、抗生素和饲料隐患排查为重点,严查严打在蔬菜用药中非法添加高毒农药行为,强化兽药和饲料生产使用环节监管。工商部门把校园周边、农村市场等作为重点,加大执法检查力度。质监部门组织开展了粮食加工品、食用油、乳制品等生产加工环节食品及食品相关产品质量的监督抽查工作。据不完全统计,全省行政执法部门查获有毒有害米线6.5吨,病死猪肉44吨,病死牛、马、驴肉80吨,冰冻肉制品248吨,查处违法私屠滥宰窝点9个,清理不符合条件的婴幼儿配方乳粉经营户22户,查处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婴幼儿配方乳粉683.45公斤,取缔不合格儿童食品经营户181户,下架退市不合格食品1235.91公斤。公安机关共发现“食品安全违法犯罪”线索987条,移送行政执法部门101条,破获各类食品安全刑事案件73起,其中破获公安部挂牌督办案件9起,破获公安厅挂牌督办案件2起;共抓获食品安全犯罪嫌疑人237名,其中批准逮捕52人、刑事拘留123名、移送起诉14名、取保候审47人、监视居住1人,捣毁非法收购加工“黑窝点”、“黑作坊”137个,打掉犯罪团伙11个。
(五)树立诚信,食品企业主体责任进一步落实
在突出打击食品安全领域违法犯罪活动、加强宣传教育的同时,我省还积极树立食品安全领域的正面典型,通过多种举措,进一步强化企业主体责任。2013年3月,省政府食品安全办、工业信息化委经过认真策划和组织,在全省评选出了30户“云南省食品安全诚实守信企业”,为食品行业树立了诚实守信的榜样。在全国开展的食品工业企业诚信体系建设试点中,我省第一批10户企业通过了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食品企业诚信评价工作,获得了诚信管理体系证书。省工商局实施食品流通环节“黑名单”管理,通过向社会公开严重违法经营者的相关信息,督促食品经营者履行主体责任;建设了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电子追溯系统,形成流通环节食品来源可追溯、去向可查证、责任可查究的食品安全责任链。省质监局继续推行高风险食品生产企业联络员制度,共向143家食品重点企业派出273名质量安全联络员。昆明市、大理州、丽江市实施食品生产企业首席质量官制度。
(六)创新机制,不断探索食品安全长效监管举措
各地、各部门结合工作实际,在食品安全监管方式创新方面进行了一些探索。各地、各有关部门通过强化调研工作,更加增强了工作的主动性、针对性。如省政府食品安全办牵头,通过开展风味小食品、加强基层食品安全监管等督查调研活动,充分了解基层情况,有效促进工作落实。玉溪市推行蔬菜(水果)市场准入试点工作,严禁未经自检或经检验不合格的蔬果上市销售;保山市为加大打击食品安全违法犯罪行为力度,切实维护公众合法权益,起草了《保山市食品安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制度》,此外,还制定出台了《保山市农村自办宴席食品安全监管制度》;楚雄州为整合现有食品安全检验检测资源,制定出台了《楚雄州食品安全检验检测资源整合管理办法》;文山州积极与通信公司联系,在野生菌上市期通过中国移动和中国电信手机短信平台,向广大手机用户发送食品安全预警、鉴别方法、烹饪操作等知识,预防中毒事故的发生;普洱市工商系统开展星级蔬菜示范户创建活动,制定《普洱市工商系统创建星级蔬菜示范户实施方案》;大理州整合云南省乳及乳制品检验检测中心、大理州粮油检验检测站等食品安全检测资源,成立了大理州食品检验检测院。质监部门坚持高风险食品生产企业联络员制度,并扩大食品生产企业首席质量官制度;省食品药品监管局推行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制度。
(七)强化支撑,食品安全法规体系建设不断完善
在2012年制定出台《云南省食品安全“十二五”规划》、《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决定》、《云南省食品安全监管问责办法》、《云南省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和《云南省食品安全举报奖励办法》等一系列政策法规的基础上,2013年,制定出台了《云南省食品安全工作信息报送办法》、《云南省食品安全县市区创建活动管理暂行办法》,下发了《云南省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关于印发云南省县级食品检验检测机构标准化建设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此外,《云南省清真食品生产经营管理条例》、《云南省食品行业诚信体系建设工作指导意见》已经完成起草工作,即将下发文件。一批政策法规的制定出台,为全省食品安全工作有法可依和依法监管提供了坚强保障。
(八)加强培训,食品安全监管队伍建设得到加强
一是各部门开展了形式多样的培训活动,不断提升系统内监管人员的能力水平。省农业厅、食品药品监管局针对新配置的流动检测车开展了检测技术专业培训,省粮食局开展了“全省粮食质量安全监管暨粮食流通监督检查工作培训”等。二是依托云南农业大学、昆明理工大学和大理学院,分别组建了云南省食品安全管理学院、云南省食品安全研究院和云南省食品安全滇西学院,制定了教学计划,开展了5期培训班,培训范围覆盖了省、市、县三级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同时,进一步加强学历教育,云南省食品安全研究院2013年计划招收40名食品安全管理在职硕士研究生。三是充分发挥高等院校、研究部门的优势力量,开展了《云南省食品安全管理体制研究》、《云南省食品安全评价体系研究》,其研究成果正服务监管工作。
(九)强化宣传,动员社会力量积极参与食品安全工作
各地、各有关部门充分利用新闻媒体、重要活动和关键节点,通过开展食品宣传安全周、食品安全知识进机关、进社区、进农村、进企业、进学校等活动,全方位加强食品安全宣传和教育,为食品安全工作健康顺利开展营造了良好氛围。省新闻办制作了食品安全公益广告,在电视、广播、网络、公交车媒体上滚动播放。省工业信息化委开展了“食品安全深度行”活动,向公众介绍企业在质量安全控制等方面的做法,接受社会监督,提振消费信心。省商务厅摄制了“放心肉服务体系建设纪实”专题宣传片,在云南电视台黄金时段滚动播放,并在各地电视台组织播放200余场次。通过努力,2013年是食品安全报道数量最多、重点稿件最多、转载媒体最多的一年。同时,省政府食品安全办联合新闻办利用报刊和网络,在全省开展了食品安全满意度调查,评判群众对食品安全工作的满意度。在全省开展了“云南省首届食品安全好新闻奖”评选工作,为食品安全宣传工作树立了正确导向。2013年6月,全省各州、市、县、区广泛、深入开展了“云南省2013年全国食品安全宣传周”系列活动,进一步营造了人人关心、参与食品安全工作的良好氛围。
(十)严格考核,切实推动食品安全监管责任落实
为充分调动各级抓食品安全工作的积极性,省政府进一步修订和完善了食品安全考核指标,与各州、市政府和各成员单位签订了食品安全责任书,并将食品安全工作列入省政府2013年20项重要工作内容,纳入对各州、市党政“一把手”的年度考核指标体系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考核内容,进一步提高了食品安全工作在全局工作中的重要性,加大了考核力度。各地普遍将食品安全工作列为对下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开展了经常性的考核工作。年初,省政府组成8个督查考核组,对各州、市政府和省级监管部门进行了食品安全督查考核,有效促进了各州、市政府和各成员单位目标任务的落实。
(十一)关注民生,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
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期间,省委书记秦光荣同志对食品安全工作作出重要批示,按照光荣同志的批示要求,省政府食品安全办牵头,联合各成员单位,主要抓了以下几项工作:一是起草了《云南省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关于贯彻落实党的群众路线切实抓好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二是制定出台了“除劣扶优——保障米线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三是举办了两期以“贯彻落实党的群众路线,切实抓好食品安全工作”为主题的县级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主任培训班。四是各州、市食品安全委员会,省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各成员单位把加强食品安全工作作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重要内容。
近年来,我省的食品安全形势保持了总体上的稳定,食品安全工作取得一定成绩。2012和2013两年,农业部对我省农产品质量的例行监测,我省农产品质量安全综合抽检合格率均高于全国平均水平,全省农产品综合抽检合格率为98.37%,比全国平均水平高1.04个百分点。2013年,在全省范围内对粮食加工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乳制品和酒类等23大类共48种食品及食品相关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工作,合格率为84.73%,比去年同期提高了3.25%。
回顾近年来的工作,我们深刻地认识到,推动食品安全事业发展、实现人民群众饮食安全目标,必须依靠改革创新,消除制约食品安全的体制弊端,强化预防为主的理念,将关口前移,重心下移,走出“九龙治水、水患难除”的困境;必须依靠加强法治,严惩重罚违法违规行为,旗帜鲜明维护公共利益,构建公平竞争法治秩序,增强企业诚信自律意识,消除“劣币驱逐良币”的困扰;必须依靠严格监管,制定好规则,当好“警察”,管好“红绿灯”,对违法违规行为严惩不贷,在市场监管上履职到位,做制度和规则的“守护神”;必须依靠科技支撑,提升监管能力,强化监管手段,实现科学监管、效能监管,解决“道高一尺、魔高一丈”的问题;必须依靠社会共治,强化政府、企业、社会组织、公众等多元主体参与公共事务治理的责任,调动各方面积极性,形成监管合力,改变单一政府部门包打天下、“管不了、也管不好”的格局。
同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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