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社局2021年贯彻实施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遗属待遇暂行办法工作维稳应急预案
为切实做好《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遗属待遇暂行办法>的通知》(人社部发〔2021〕18号,以下简称《暂行办法》)贯彻落实工作,我局根据本次工作的实际和可能出现的应急突发事件,特制定本预案。
一、适用范围
本次《暂行办法》执行过程中,因个人或群体对政策、经办工作的不理解,引发的可能影响社会稳定及机关正常办公秩序的突发信访维稳事件。
二、组织领导及责任分工
为加强《暂行办法》贯彻落实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以局长为组长,分管副局长、社保局局长为副组长,社保股股长、社保局副局长、社保局退管股股长为工作组成员的维稳工作领导小组。维稳工作领导小组下设政策咨询组、信息数据查询组和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社保局局长同志兼任。
办公室主要职责:
关注热点问题,牵头召开专题会议对相关问题进行研究,拟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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