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炼铁厂除尘设备运行维护管理制度

1 目的

为了加强炼铁厂各车间除尘设备运行维护管理,保证除尘设备高效、可靠运行,达到与主体设备同步运行的目的,制定本管理制度。
2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炼铁厂各车间布袋除尘、静电除尘电场、湿除电场设备运行维护管理。

3 设备特性简介

环境除尘器与工艺除尘器在运行参数、处理粉尘性质、操作难易程度存在较大差距,因此需要分类进行管理。

矿槽除尘:收集粉尘多,粉尘多为矿粉灰、焦粉细屑,粉尘颗粒不规则、摩擦阻力大,湿度主要受气候影响。

出铁场除尘:收集粉尘量少,所收集物质多为高温含尘烟气,烟尘颗粒小,附着力强,因此对除尘压差影响较大。

煤气除尘:收集粉尘主要为煤气,温度较高、粉尘颗粒小、附着力强,除尘器主要受高炉操作顶温、顶压、打水量影响较大。

原料场除尘:收集粉尘多,粉尘多为矿粉、焦粉,粉尘颗粒不规则、摩擦阻力大,湿度主要受气候及物料水分影响。

微粉收粉器:工艺除尘,收集粉尘多(45—55t/h),粉尘为矿渣粉,水分小于1%。

静电除尘:静电除尘过程与其它除尘过程的根本区别在于:静电力直接作用在粒子上,而不是作用在整个气流上,这就决定了它具有分离粒子耗能小、气流阻力也小的特点。由于作用在粒子上的静电力相对较大,所以即使对亚微米级的粒子也能有效地捕集。静电除尘振打装置以及阴极线、阳极板需每次检修进行检查,静电除尘振打损坏对除尘效果影响较大。

湿式除尘:主要为脱硫设备,可处理50mg/m3以下的粉尘,脱硫塔氯离子较高,脱硫湿除冲洗对除尘效果影响较大,烟气内油气量对湿除电场影响较大。

4 职责

4.1 设备科

a) 负责炼铁厂除尘设备运行维护的技术管理工作。

b) 负责制定完善炼铁厂除尘设备运行维护标准。

c) 负责检查炼铁厂除尘设备的运行维护情况,监督相关责任人及时调整设备运行工况,及时消缺,确保除尘设备正常、有效地投入运行。

d) 负责炼铁厂除尘设备检修完成后的质量确认工作。

e) 负责积极推广除尘新技术、新工艺。

4.2 综合科

a) 负责炼铁厂各车间除尘设备检修作业票的审批工作。

b) 负责炼铁厂各车间除尘设备检修现场危险源辨识、确认工作。

c) 负责检查、落实炼铁厂各车间除尘设备检修人员的安全防护工作。

4.3 生产车间

a) 负责本岗位除尘设备的日常点检、维护、清理、监控运行、隐患上报等,确保设备正常、有效运行。

b) 负责本岗位所属除尘设备检修任务的安全监护工作。

c) 负责本车间除尘设备部分检修任务的配合实施。

5 运行管理内容及要求

5.1 矿槽除尘

5.1.1 参数设定要求

a) 运行频率不得超45HZ,如需调整提升频率需经由设备科确定认后方可执行;

b) 运行压差不得超过1.5kPa,压差超过1.5kPa时持续时间最高不得长于30min;

c) 反吹模式设定为定时模式,反吹根据压差变化定时模式时间可设定范围为40-60min。

5.1.2 运行管理要求

a) 除尘器风机、电机轴承温度不得超过75℃,电机定子温度不得超过100℃,风机轴承振动不超过4.5mm/s;压缩空气压力不得小于200kPa或大于350kPa,出现报警时应立即反馈维修。

b) 卷尘工应在除尘系统值班记录本上记录电机电流、当班除尘反吹次数及反吹开始时间(可通过查阅曲线记录),并关注除尘离线阀动作执行情况,出现异常及时反馈维修。

c) 槽下操作人员除执行每日正常点检检查外,应每日定时对每个除尘箱体进行提灰,避免小灰尘料位过高影响布袋寿命,提灰卸灰工作应严格遵守卸灰系统开机程序,避免出现集中刮板过负荷或斗提机过负荷。并关注大灰仓料位,及时卸灰外运。

5.1.3 排放限值及布袋查漏标准

根据自治区环境保护厅下发的第46号公告《关于重点区域执行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的公告》要求,矿槽除尘器排放限值为10mg/m3。为确保排放不超过限值,在除尘排放检测数据贴近8.5mg/m3时应对除尘器进行查漏,更换破损布袋。

5.2 除铁场除尘

5.2.1 参数设定要求

a) 运行频率不得超48HZ,如需调整提升频率需经由设备科确定认后方可执行;

b) 运行压差不得超过3kPa,压差超过3kPa时持续时间最高不得长于10min;

c) 反吹模式设定为压差模式,高于设定压差15s(3kPa)自动执行反吹程序。

5.2.2 运行管理要求

a) 除尘器风机、电机轴承温度不得超过75℃,电机定子温度不得超过130℃,风机轴承振动不超过4.5mm/s;压缩空气压力不得小于200kPa或大于350kPa,出现报警时应立即反馈维修。

b) 煤气除尘岗位应在除尘系统值班记录本上记录电机电流、当班除尘反吹次数及反吹开始时间(可通过查阅曲线记录),并关注除尘离线阀动作执行情况,出现异常及时反馈维修。

c) 煤气除尘岗位操作人员应与除尘系统值班记录本上记录当班除尘反吹次数及反吹开始时间,并关注除尘离线阀动作执行情况,出现异常及时反馈维修。

d) 煤气除尘岗位操作人员除执行每日正常点检检查外,应定期对每个除尘箱体进行提灰,提灰卸灰工作应严格遵守卸灰系统开机程序,避免出现集中刮板过负荷或斗提机过负荷。并关注大灰仓料位,及时卸灰外运。

5.2.3 排放限值及布袋查漏标准

根据自治区环境保护厅下发的第46号公告《关于重点区域执行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的公告》要求,出铁场除尘器排放限值为15mg/m3。为确保排放不超过限值,在除尘排放检测数据贴近12.5mg/m3时应对除尘器进行查漏,更换破损布袋。

5.3 煤气除尘

5.3.1 参数设定要求

a) 净荒煤气总管最大运行压差不得超过3kPa,压差超过3kPa时持续时间最高不得长于10min;

b) 反吹模式设定为压差模式,高于设定压差1min(3kPa)后自动执行反吹,反吹脉冲宽度设定1S;

c) 为保护除尘布袋(布袋耐温260℃),箱体温度报警设置为240℃,一旦出现超温报警应及时通知对应的高炉值班室以便采取降温措施。

5.3.2 运行管理要求

a) 煤气除尘岗位操作人员应于除尘系统值班记录本上记录当班除尘反吹次数及反吹开始时间,并关注反吹用氮气压力处于0.24-0.35之间,出现异常及时反馈维修。

b) 煤气除尘岗位操作人员除执行每日正常点检检查外,由于煤气除尘粉尘含水量偏大,除尘器反吹后应定时(每日至少四次)对每个除尘箱体进行提灰,提灰卸灰工作应严格遵守卸灰系统开机程序,避免出现集中刮板过负荷或斗提机过负荷。并关注大灰仓料位,及时卸灰外运,并做好相应记录,定期对除尘箱体进行检漏。

5.4 微粉收粉器

5.4.1 参数设定要求

a) 运行频率不得超45HZ,如需调整提升频率需经由设备科确定认后方可执行;

b) 运行压差不得超过1.5kPa,压差超过1.5kPa时持续时间最高不得长于30min;

c) 反吹模式设定为定时模式,脉冲宽度设定在100毫秒至160毫秒之间,箱体间隔10秒至30秒之间;

d) 收粉器进口温度控制在85℃至100℃之间,温度过低矿渣粉水分含量较高,温度过高易造成滤袋损坏;

e) 储气罐压力≥0.6Mpa,喷吹压力0.4-0.6Mpa。

5.4.2 运行管理要求

a) 中控工应在值班记录本上记录电机电流、轴承温度、定子温度、除尘器压差等数值,出现报警时应立即反馈维修。

b) 操作中如遇压差过高应及时通知维修并采取降低喂料量或停止喂料的应急措施。

c) 为防止除尘器内积料应遵循以下操作要求:收粉器应在主磨机停止喂料20分钟后方可停止,库顶及库侧单体除尘应在收粉器停止运行10分钟后方可停止,库底单体除尘应在停止装车2分钟后方可停止运行并提起伸缩管。

5.4.3 排放限值及布袋查漏标准

根据自治区环境保护厅下发的第46号公告《关于重点区域执行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的公告》要求,微粉收粉器排放限值为15mg/m3。为确保排放不超过限值,每次停机时应对除尘器进行查漏,更换破损布袋。

5.5 原料场除尘

5.5.1 参数设定要求

a) 运行频率不得超45HZ,如需调整提升频率需经由设备科确定认后方可执行;

b) 运行压差不得超过1.5kPa,压差超过1.5kPa时持续时间最高不得长于30min;

c) 反吹模式设定为定时模式,反吹根据压差变化定时模式时间可设定范围为40-60min;

d) 受卸除尘箱体间隔时间设定60秒,脉冲间隔时间设定在10秒,脉冲宽度设定为100毫秒,进口温度≤120℃;

e) 配料除尘脉冲大间隔时间设定3分钟,脉冲间隔时间设定在10秒,脉冲宽度设定40毫秒,进出口温度≤120℃。

f) 储气罐压力≥0.6Mpa,喷吹压力0.3-0.5Mpa。

注:正常时,应保持压差为0.4~1.5kPa,若压差超过1.5kPa时,说明滤袋阻塞严重,应及时调整清灰控制器,缩短清灰周期,增加清灰次数。若压差低于0.4kPa时,应判断为滤袋有破损现象,此时排风机烟囱冒烟,应停机换袋。

5.5.2 运行管理要求

a) 除尘器风机、电机轴承温度不得超过70℃,电机定子温度不得超过75℃,风机轴承振动不超过3mm/s;压缩空气压力不得小于200kPa或大于350kPa,出现报警时应立即反馈维修。

b) 主控室操作工在除尘系统运行记录本上记录电机电流等运行参数。主控工应及时关注灰仓料位,及时通知高供、烧供兼岗人员进行卸灰外运。

c) 高供及烧供除执行每日正常点检检查外,应每日白班定时对每个除尘箱体进行提灰,避免小灰尘料位过高影响布袋寿命,提灰卸灰工作应严格遵守卸灰系统开机程序,避免出现集中清灰造成刮板过负荷或斗提机过负荷。高供及烧供操作工还应及时关注大灰仓料位,及时卸灰外运。

d) 维修工每月对除尘器进行2次检查,确定离线阀气缸及脉冲阀动作良好,设施无漏气点,滤袋无破损。

5.5.3 排放限值及布袋查漏标准

根据自治区环境保护厅下发的第46号公告《关于重点区域执行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公告》要求,原料场除尘器排放限值为10mg/m3。为确保排放不超过限值,每月对除尘器进行2次检查,确保无破损滤袋。

5.6 烧结配料除尘

5.6.1 参数设定要求

a) 运行频率不得超45HZ,如需调整提升频率需经由设备科确定认后方可执行;

b) 运行压差不得超过2.1kPa,压差超过1.5kPa时持续时间最高不得长于30min;

c) 反吹模式设定为定时模式,反吹根据压差变化定时模式时间可设定范围为40-60min。

5.6.2 运行管理要求

a) 除尘器风机、电机轴承温度不得超过65℃,电机定子温度不得超过90℃,风机轴承振动不超过4.5mm/s;压缩空气压力不得小于200kPa或大于500kPa,出现报警时应立即反馈维修。

b) 烧结脱硫主控工应在除尘系统值班记录本上记录电机电流等运行参数,记录当班除尘反吹次数及反吹开始时间(可通过查阅曲线记录),并关注除尘离线阀动作执行情况,出现异常及时反馈维修。

c) 配料除尘人员除执行每日正常点检检查外,应每日定时对每个除尘箱体进行提灰,避免小灰仓料位过高影响布袋寿命,提灰卸灰工作应严格遵守卸灰系统开机程序,避免出现集中刮板过负荷或斗提机过负荷。并关注大灰仓料位,及时卸灰外运。

5.6.3 排放限值及布袋查漏标准

根据自治区环境保护厅下发的第46号公告《关于重点区域执行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公告》要求,配料除尘器排放限值为20mg/m3。为确保排放不超过限值,每月对除尘器箱体进行检查,更换破损布袋。

5.7 烧结燃破除尘

5.7.1 参数设定要求

a) 运行频率不得超45HZ,如需调整提升频率需经由设备科确定认后方可执行;

b) 运行压差不得超过2.1kPa,压差超过1.5kPa时持续时间最高不得长于30min;

c) 反吹模式设定为定时模式,反吹根据压差变化定时模式时间可设定范围为40-60min。

5.7.2 运行管理要求

a) 除尘器风机、电机轴承温度不得超过65℃,电机定子温度不得超过90℃,风机轴承振动不超过4.5mm/s;压缩空气压力不得小于200kPa或大于350kPa,出现报警时应立即反馈维修。

b) 燃破除尘人员应在除尘系统值班记录本上记录电机电流等运行参数,记录当班除尘反吹次数及反吹开始时间(可通过查阅曲线记录),并关注除尘离线阀动作执行情况,出现异常及时反馈维修。

c) 燃破除尘人员除执行每日正常点检检查外,应每日定时对每个除尘箱体进行提灰,避免小灰仓料位过高影响布袋寿命,提灰卸灰工作应严格遵守卸灰系统开机程序,避免出现集中刮板过负荷或斗提机过负荷。并关注大灰仓料位,及时卸灰外运。

5.7.3 排放限值及布袋查漏标准

根据自治区环境保护厅下发的第46号公告《关于重点区域执行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公告》要求,燃破除尘器排放限值为20mg/m3。为确保排放不超过限值,每月对除尘器箱体进行检查,更换破损布袋。

5.8 球团机尾除尘

5.8.1 参数设定要求

a) 运行频率不得超45HZ,如需调整提升频率需经由设备科确定认后方可执行;

b) 运行压差不得超过2.1kPa,压差超过1.5kPa时持续时间最高不得长于30min;

c) 反吹模式设定为定时模式,反吹根据压差变化定时模式时间可设定范围为40-60min。

5.8.2 运行管理要求

a) 烧结脱硫主控工应在除尘系统值班记录本上记录电机电流、除尘器压差不超设定值,出现报警时应立即反馈维修。

b) 球团脱硫主控工应在除尘系统值班记录本上记录当班除尘反吹次数及反吹开始时间(可通过查阅曲线记录),并关注反吹用压缩空气压力处于200-350kPa之间,关注除尘离线阀动作执行情况,出现异常及时反馈维修。

c) 机尾除尘兼岗人员除执行每日正常点检检查外,应每日定时对每个除尘箱体灰量进行检查,确保灰仓在低料位,如长时间不打灰应立即联系维修进行处理。

5.8.3 排放限值及布袋查漏标准

根据自治区环境保护厅下发的第46号公告《关于重点区域执行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公告》要求,机尾除尘器排放限值为20mg/m3。为确保排放不超过限值,每月对除尘器箱体进行检查,更换破损布袋。

5.9 球团原料、成品环境除尘

5.9.1 运行参数及管理要求

a) 反吹用压缩空气压力处于200-350kPa之间,关注脉冲阀漏气问题,每次停机检修对除尘布袋进行检查,对破损布袋进行更换。

b) 每天要定时对原料环境除尘进行卸灰,打开叶轮给料机后查看叶轮给料机运行情况,出现问题立即联系维修进行处理。

c) 每天对定时对成品环境除尘进行拉灰,脱硫主控工关注除尘器灰泵运行情况,出现拉灰后不打灰立即联系维修进行处理,成品环境除尘拉灰过程中关注灰泵灰仓灰量情况,在灰量达到80%左右后停机拉灰,待灰泵打灰完毕后进入无料等待过程后再次进行拉灰。

5.10 静电除尘器启停程序

5.10.1 启停程序

a) 电除尘器开机前必须对各处设备进行检查,确认设备各部分正常,电场内无人工作,各入口门关好,静电除尘高压接地已拉开,方可开机。

b) 静电除尘器运行前4h,所有绝缘套管加热系统均应先行投运。静电除尘高压整流器的电源送电开启,将阴、阳极振打装置调至自动。最后开风机,打开烟道闸门。

c) 静电除尘停机先关闭烟道闸门,切断高压整流器的电源,断开高压开关,将高压电缆接地。电除尘器阴、阳极振打装置必须在切断电除尘器供电后过一段时间再停止振打(一般为3~4小时)。

5.10.4 运行安全注意事项

a) 岗位人员开机运行阶段加强巡回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b) 电除尘器在运行中电压自动调整器不允许有拉弧和调节无效现象,发现下列故障,必须停止向相应电场供电,排除故障后重新启动:

a.运行中一次电流上升超过额定值

b.高压绝缘部件闪络严重;

c.阻尼电阻闪络频繁甚至起火;

d.整流变压器发出超温警报、喷油、漏油、声音异常;

e.供电装置发生严重偏励磁;

f.电流极限失控;

h.供电装置经二次试投再跳闸;

i.可控硅散热片温度超过60°C;

g.排灰阀故障、灰斗堵灰;

k.主机工况变化变化及其他足以危及设备、人身安全的情况。

5.10.5 运行管理要求

a) 每2h记录一次二次电压、电流值及除尘器运行温度值;每班记录二次整流变压器温度。

b) 记录电除尘器所有开、停操作,运行过程中的异常情况及设备隐患。

c) 记录电除尘器检修期间接地线装、拆时间、人员以及警告牌挂取记录。

d) 电除尘器停机,应先将电场电压调到零,再分断主接触器,拉掉电源总刀闸和各分刀闸。然后关闭顶盖电加热,消除极板、框架积灰后停止振打。确认灰斗排空后,关闭排灰系统,同时停止输灰系统工作。

e) 一人操作,一人监护,做好安全保护工作。

f) 电除尘器运行过程中,严禁打开入孔门,如确认有必要进入电场,必须首先停电,停止引风机工作。

h) 为防止过电压,运行中严禁拉开高压隔离开关,杜绝电场在开路情况下送电。

i) 电气失火,应首先切断高、低压电源,禁用水灭火。发生触电事故,应先切断电源,然后进行急救,严禁赤手空拳抢救。

g) 因生产工艺不正常,致使烟气温度超过电除尘器设计值时,应停机采取应急措施,直至工况正常后再启动。

5.11 湿式电除尘

5.11.1 开机前准备

a) 联系维修电工将湿除电场隔离开关箱手轮打至工作位置,并将电场电源开关送电。

b) 提前5小时开启湿除绝缘箱加热器,使其温度开机前维持在110℃~130℃。

c) 提前打开蒸汽阀门,开启牵拉密封风机(风机互备联锁投入)。

5.11.2 电场投运

a) 在打开主抽风机风门时,开启湿除冲洗,单阀冲洗时间120S,使阳极管壁充分湿润,冲洗结束后,等待30分钟后投运电场。

b) 湿除电场运行负荷(即:电场二次电压)可依据脱硫入口烟尘浓度波动而及时调整:

a.当脱硫入口烟尘浓度>100mg/m3时,电场二次电压可调整至60kV,同时上报设备科。

b.当脱硫入口烟尘浓度在50-100mg/m3时,电场二次电压可调整至55±5kV。

c.当脱硫入口烟尘浓度<50mg/m3时,电场二次电压可调整至50±5kV。

d.当脱硫入口烟尘浓度<20mg/m3时,电场以最低负荷运行,电场二次电压可调整至40kV。

c) 关注脱硫出口烟气颜色,当早、晚因气温、光线影响脱硫出口烟气出现明显拖尾、偏黄等现象时,将电场二次电压调整60kV。

d) 经分析脱硫湿除电场运行数据见附表5,电场稳定运行时,二次电压与电流基本呈线性关系,岗位人员可依据表5中数据做好电场稳定运行监控,如有异常立即上报设备科。

5.11.2 电场停运

a) 在3天内的系统停机,绝缘箱加热器应正常运行,温度控制在110℃~130℃,否则停机后在开机前执行系统开机前准备。

b) 电场停运后立即联系维修电工将湿除电场电源开关停电挂牌,电场隔离开关箱手轮打至接地位置并挂牌。

6 日常点检维护管理要求

6.1 岗位应每周对除尘反吹系统进行检查一次,手动操作检查确认所有离线阀、脉冲阀处于良好状态,无跑冒滴漏及动作异常情况,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反馈整改。

6.2 参与检维修、维护作业人员应严格执行设备科下发的检修任务及标准,保质保量,按时完成工作任务。检修任务及质量标准见附表7、8、9。

6.3 检修作业必须由专人负责,在检修任务完成后,由负责人进行一级验收,维修班长二级验收,之后通知设备科相关责任人三级确认。

6.4 检修过程中如发现设备隐患,必须及时告知现场负责人并上报设备科。

6.5 检修过程中,各项安全防护措施必须做到安全可靠,检修结束后,必须将现场清理干净,做到安全文明施工。

6.6 检修作业过程中避免出现扬尘现象,如不可控时,由综合科通知安环部协调处理。

7 考核

7.1 检修时备件、材料、工具准备不到位,包括作业人员未按要求到位,影响检修进度,考核责任人50元。

7.2 检修时现场负责人或作业人员私自离开,考核当事人50元。

7.3 检修时未办理作业票或安全防护措施不到位,影响作业人员安全,考核责任人200元。

7.4 未按规定执行,造成除尘器压差超标准或出现异常状态未及时发现的,考核50-100元/次。

7.5 不按照规定执行提灰、卸灰造成刮板机链条断裂的考核100-200元/次。设备运行记录填写不完善的按照50元/次进行考核。

7.6 湿除电场负荷根据脱硫入口烟尘浓度变化及脱硫出口烟气颜色及时调整,如检查发现超过2小时未及时调整电场负荷,考核当班100元/次。

7.7 湿除电场开、停未按以上要求执行,影响设备使用寿命或造成设备故障,考核当班200元/次。

8 相关文件

本办法形成以下附表与记录

附表1:机头静电除尘参数对应表

附表2:机尾静电除尘参数对应表

附表3:成品静电除尘参数对应表

附表4:球团静电除尘参数对应表

附表5:湿式电除尘参数对应表

附表6:静电除尘参数变化、故障现象及处理措施

附表7:静电除尘电场检修要求及质量标准

附表8:湿式除尘电场检修要求及质量标准

附表9:脉冲布袋除尘器检修要求及质量标准

............试读结束............

查阅全文加微信32311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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