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政局2022年工作总结和2023年工作计划

市民政局2022年工作总结和2023年工作计划

   一、工作开展情况及成效
   (一)围绕共同富裕守好基本民生保障底线
   进一步强化主动救助意识,加快构建分层分类的社会救助体系,针对特困、低保和临时性生活困难群体的需求精准施策,及时足额发放各类救助金,确保兜住底、兜准底、兜好底、兜牢底,着力提升社会救助的主动性、精准性、便捷性、实效性。一是将符合条件的人员依规纳入低保、特困保障和临时救助范围,有特殊困难情形的通过“一事一议”合理提高救助标准。二是强化摸排走访和“监测预警”,实现动态精准。三是强化业务培训,切实提高业务水平和服务质量,确保城乡困难群众求助有门、受助及时。截至2022年10月特困人员供养1671户1871人,1至10月发放资金1882.15万元,平均每人每月发放1006元,预计全年发放2384万元。城市低保保障562户702人,1至10月发放资金410.33万元,预计全年发放495万元。农村低保保障11551户21404人,1至10月发放资金7277.34万元,预计全年发放8858.88万元。临时救助5303户20285人,发放救助金1082.8万元,户均发放2042元,预计全年发放2505万元。
   (二)围绕提质增效完善基本养老服务体系
   一是认真落实2022年省政府十件惠民实事“*惠老阳光程”目标任务,聚焦失能失智刚需人群,开展农村敬老院改造工程,不断推进医养结合,增强养老机构康复护理服务供给能力,强化特困老人兜底保障,凡有意愿的全部纳入集中供养。1—10月共发放高龄津贴761.66万元。二是落实农村留守老年人的定期探访制度。三是落实居住小区配套养老服务设施“同步规划设计、同步配套建设、同步检查验收、同步交付使用”,并实施100户特殊困难老年人居家适老化改造。四是加快综合养老服务、农村养老服务、社区日间照料中心、幸福食堂等养老服务设施项目建设进度,确保年底投入使用。五是积极探索养老服务运营模式,做好公建民营养老机构帮扶和腾越街道综合养老服务中心建设及后续运行管理工作。
   (三)围绕理顺机制细化儿童福利保障措施
   一是全面贯彻落实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制定下发了《*市2022年未成年人保护工作要点》、《*市加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实施意见》、《*市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规则》、《*市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工作规则》、《*市未成年人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责任务分工》5个文件。二是强化基本生活保障,加强与社会救助信息比对,确保资金发放规范严谨、不出差错。三是充分利用儿童之家阵地,做好留守儿童的关爱服务。进一步摸清底数,强化每月一走访的督促力度,确保动态监管及时、到位。四是做好儿童福利机构创新转型及未成年人保护中心的成立工作。五是全面提升收养登记业务水平,依法依规办理收养登记。研究组建收养评估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落实收养评估要求,切实提高收养评估质量。
   (四)围绕整改提升抓紧补齐殡葬领域短板
   一是加快推进全市公益性公墓审批手续不全突出问题整治工作,逐步完成全市公益性公墓手续审批事项,积极协助各乡镇(街道)尽快完善公益性公墓土地和林地手续。目前,我市已下发了整改工作实施方案,成立了相关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力求取得实效。二是积极向上汇报争取资金支持,尽力解决公益性公墓存在的资金困难。三是持续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违规行为,适时深入一线督促指导乡镇(街道)及时处置违法违规行为。四是加强对殡葬服务设施、日常业务管理等工作执行和推进情况的检查和督促指导,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切实提高切实殡葬管理和服务水平。五是加大殡葬改革政策的宣传引导力度,持续推进殡葬移风易俗。六是创新殡仪服务方式,进一步丰富服务内容,提高服务质量,不断满足人民群众个性化殡仪服务需求。
   (五)围绕治理能力提升强化基层组织建设
   一是逐步完善社区组织建设。按照“规模适宜、便于服务群众”的原则研究和探索对辖区人口过多的居委会进行“瘦身”。同时完善居民小区重构,实现管理服务全覆盖。二是理顺社区治理体制和服务创新的运行机制,研究制定社区工作规则,合理划分“政务”和“村务”的责任范围和权利边界。三是大力发展具有普惠性和多样性的社区服务,着力将社区服务对象拓展到进城务工的社区“新居民”,并因地制宜重点发展社区居民需求强烈的特色服务。四是进一步强化社区治理和服务创新的基础保障。大力推进社区便民服务站建设,重点建设好“一站式”便民服务大厅并配套完善相关服务功能。五是不断加强社区工作队伍建设。结合村级组织“大岗位制”,有计划、有步骤地对在岗的社区社工人员及管理者进行系统培训,全面保障社区工作人员的报酬待遇,拓宽社区工作人员的上升通道。
   (六)围绕健康有序提升社会组织管理水平
   一是进一步创新和探索社会组织管理的手段和方式、方法,引导社会组织加强自身建设,积极发挥自身作用。二是坚持分类管理、分级指导,依托非公组织党工委指导全市社会组织进一步规范党建工作。三是加强社会组织自身建设和内部治理,引导社会组织建立健全财务、人事、资产、档案印章证书等方面的管理制度。推动社会组织依据章程和依托社会组织党组织、监事会建立内部矛盾纠纷调处化解机制。四是持续开展培育发展社区社会组织专项行动,加强社会组织孵化基地建设,建立健全社会组织孵化培育体系。五是积极推动社会组织持续开展“邻里守望”关爱行动,进一步鼓励引导社会组织有序参与社会治理、提供公共服务、承担社会责任,并着力打造成为可借鉴、可推广的*经验。六是推动社会组织信息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七)要围绕培育引导夯实慈善事业发展基础
   一是全面加强《慈善法》宣传贯彻,展示慈善组织和个人的义举,营造全社会关心慈善、人人参与慈善的浓厚氛围。二是动员和鼓励社会力量参与慈善事业,引导和规范慈善救助行为,拓展慈善资金募集渠道,规范慈善资金使用管理,构建政府主导、全社会广泛参与的工作格局。三是加强慈善组织日常监管,做好慈善组织年报、抽查工作。四是创新工作思路,组织开展好“中华慈善日”“99公益日”等系列活动,支持有意愿有能力的企业和社会群体积极参与公益慈善事业。五是做好“*市慈善会”成立工作并确保正常开展日常慈善工作。目前,我市慈善会前期筹备工作已初步完成,具备正式推进条件。
   (八)围绕规范管理提高专项社会事务能效
一是推动社工站规范化建设,树立好“界头镇物质+服务、文星社区社工+志愿服务、观音塘社区社工+精神障碍关爱”等一批特色服务品牌。二是加大社会工作宣传动员力度,争取与相关部门制定奖励保障社会工作人才机制,鼓励从事社会工作相关工作人员报考社会工作职业水平考试,推动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三是推进志愿服务制度与平台建设,加强志愿者注册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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