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学深圳、赶深圳”调研报告(全文3196字)

法院“学深圳、赶深圳”调研报告
    2018年6月,总书记对青岛提出了“办好一次会,搞活一座城”,建设现代化国际大都市的重要指示。青岛迎来历史机遇的叠加和新的发展重任。古训“法乎其上,得乎其中;法乎其中,得乎其下”。青岛要充分释放发展潜力,就必须放大坐标找不足,跟最好的比、向最好的学。放眼全国,舍深圳其谁于是,青岛市委十二届五次全会明确提出城市对标方向:“学深圳、赶深圳”。青岛市委书记王清宪对青岛作出“凡是深圳能做到的,青岛都要做到”的要求。
    一、“学深圳、赶深圳”对青岛法院的意义
    法院作为审判机关,承担着解决社会矛盾和纠纷,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司法服务保障的重要责任。青岛各级法院在“学深圳、赶深圳”这一全面对标中,更应全面贯彻落实,走在前列。
    观深圳法院,其不管是以创新为核心的法院建设方面,还是案件审理的质效方面,均走在全国各级法院的前列。深圳法院取得的瞩目成绩正是因其始终坚守司法为民的理念。而其在践行这一理念过程中所取得的新型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及法院信息化建设等方面的成就亦是值得青岛法院学习。
    通过“学深圳、赶深圳”,可以让青岛法院认清差距,打破思维桎梏。通过对标深圳法院先进的思想观念、审判理念,可以认清存在的差距,打破思维桎梏,变被动前进为主动进取。通过“学深圳、赶深圳”,可以让青岛法院高标定位,进而因地制宜。深圳法院的一些制度确实先进、有成效,但地域条件的不同,照搬的移植可以会“水土不服”、“橘生淮南为橘,生于淮北则为枳”。通过嫁接改造的方式,将适合青岛的元素吸收,将个性的因素改造,做到“学”、“赶”的精准、实效。
    二、深圳法院司法为民举措及信息化建设的成就
    为更好的服务于民,深圳法院多年来积极探索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的“深圳模式”。
    (一)探索“枫桥经验”,推进矛盾纠纷前端治理
    近年来,深圳法院面对案件数量大幅上涨,以深化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改革为着力点,积极探索新时代城市版“枫桥经验”,走出了社会新的转型期下以更小成本就地化解更多矛盾纠纷的新路。
    诉前调解,将社会资源融入司法资源,推动解纷主体多元化、专业化。深圳法院推进诉调对接中心建设,积极引入调解组织,配备专业调解员,通过汇聚解纷资源,建立“诉前调解—诉讼立案—审判”的新型多元解纷模式,“快审”解纠纷,实现简案快办。2019年,深圳法院诉前成功化解纠纷42225件,律师调解员诉前调解纠纷23646件。将大量民事纠纷就地化解,诉调无缝对接。
    线上、线下“司法确认”,让司法解纷下沉至社会治理末梢。深圳福田法院首推了在线司法确认,当事人在通过诉前调解等方式达成调解协议后,可通过远程视频连线法院即可完成司法确认,法律文书即时送达,调解成果当场固定,节约了当事人的时间,提升了办案的效率。同时,通过将纠纷解决下沉至社区、街道办事处等社会治理末梢的方式,让调解室、专业调解工作室等大面积覆盖辖区,形成基层矛盾化解包围圈,减少了成讼的案件数量。
    (二)优化资源配置,推进繁简分流改革
    40年前,拓荒创业的深圳人喊出了“时间就是金钱,效率就是生命”的口号,深圳法院也一直秉承着这一理念。“繁案细审、简案快审,繁出精品、简出效率”,从2012年开始,深圳法院就开始了民事案件速裁机制改革,随着改革的不断深化,进一步优化了司法资源配置,全面提升法院审判的质量与效率。
    推进繁简分流改革,深圳法院首先合理界定案件“繁”、“简”标准,并据此“简案简办快办,繁案细办精办”。其次,深圳法院全面推行简易民商事案件速裁机制改革,基层法院设立速裁法庭,实行“门诊式”、“要素式”审判。
    同时,深圳法院推进了法律文书简化改革,使之与速裁法庭建设税相辅相成,进一步将“简办快办”落实,提高了司法效率,降低了当事人诉讼成本,节约了当事人的时间,进一步维护了当事人的权利。
    (三)建设“智慧法院”,回应信息化社会的司法需求
智慧法院是依托现代人工智能,围绕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坚持司法规律、体制改革与技术变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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