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各省(区、市)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
二、各省(区、市)“煤改电”责任部门
三、对计划改造而未完成的“煤改电”供暖工程
四、主要电网企业要汇总辖区内“煤改电”改造计划及用电报装情况
五、电网企业要认真分析迎峰度冬期间电力系统运行情况
六、对于因变压器和线路过载、输变电设备故障、电费收缴等原因导致“煤改电”供暖中断的
七、各发电企业要抓好电力生产
八、各省(区、市)“煤改电”责任部门会同国家能源局各派出监管机构
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做好北方地区“煤改电”供暖工作保障群众温暖过冬的通知
北京、天津、河北、山西、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山东、陕西、甘肃、宁夏、新疆、青海、河南省(区、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办公厅,中核、中广核、国家电网、内蒙古电力、中国华能、中国大唐、中国华电、国家能源、国家电投、中国三峡、国投、中国华润集团(公司):
当前,我国北方地区正处于冬季取暖和电力迎峰度冬的重叠期,各地为推进清洁取暖实施的一批“煤改电”工程已投入运行,对保障集中供暖以外地区群众取暖、减少大气污染物排放起到了重要作用,但同时也面临持续稳定运行的压力。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部署,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扎实做好“煤改电”供暖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省(区、市)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未雨绸缪,落实《北方地区冬季清洁取暖规划(2017-2021年)》,突出抓好北方地区冬季雾霾治理,在确保民生取暖安全、用电安全的前提下,有序推进“煤改电”供暖,统筹做好配电设施改造、居民取暖用电补助等工作,加强各环节衔接,保障群众温暖过冬。
二、各省(区、市)“煤改电”责任部门,要会同相关单位,组织“煤改电”供暖地区逐户排查。已完成改造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