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时代基层“三农”工作的脉络思考
马辉
务农重本,国之大纲。“三农”问题是关系国计民生的根本性问题,也一直是全党工作的“重中之重”。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党的十九大作出了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大决策部署,乡村振兴是包括产业振兴、人才振兴、文化振兴、生态振兴、组织振兴的全面振兴,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总目标是农业农村现代化,总方针是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总要求是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制度保障是建立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
对县域经济体来说,发展的“希望”在农村、“短板”在农村,发展的“最大需求”更是在农村。但当前基层“三农”工作存在诸多体制之“软点”、发展之“难点”、工作之“痛点”。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指示精神,明确基础优势,理清工作脉络,化现实“矛盾”为发展“契机”,深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是新时代基层“三农”工作的关键所在。
聚焦“权责之重”,鲜明“重农、抓农、能干、肯干”的工作导向
在我们党的组织结构和国家政权结构中,县一级处在承上启下的关键环节,是发展经济、保障民生、维护稳定的重要基础,也是干部干事创业、锻炼成长的基本功训练基地。乡镇,是“三农”工作和乡村振兴的直接“操刀手”,拥有“有限的权力”却承担“无限的责任”。有些地区干部选拔模式固化,乡镇一线干部身份受限、成长受限,奉献一线的愿望不强、本领不高,需要对症下药、有的放矢。
一要强化“主体责任”,明确县委主责主业,提高工作实效。充分发挥县委推动“三农”工作的“头雁效应”,才能形成上下联动、齐抓共进的良好工作态势。明确乡镇党委抓“三农”工作和乡村振兴的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和考评清单,努力在夯实筑牢一线“指挥部”中真正做到“强县、实乡、带村”。
二要强化“权责对等”,配强“三农”机构。在县级层面,应当由县级党委分管负责同志负主责,配强“三农”机构,整合农、林、水等涉农部门力量,建立健全高效畅通的联动机制,及时协调解决“三农”重点工作和乡村振兴难点问题,打破“三农”工作长期存在“最后一公里”的困境。同时,要实质性加大公共服务职权等权力下放力度,让乡镇有充分的自主权、决策权、支配权,突破“小马拉大车”的困境。
三要持续加大财政投入,强化“正向激励”分类考核。明确“三农”投入在各级公共财政预算支出的占比,并确保持续增长。各级涉农资金安排采取因素法、公式法测算切块下达到县,应当增加县级层面自主统筹空间,打破涉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