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2018年工作开展情况
(一)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
1.纵深推进深化改革
2.打好三大攻坚战
3.扎实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4.全力做好维稳安保工作
(三)持续深入实施“1512”工作思路
1.全面构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
2.扎实推进五大建设
3.创新提升十二项业务
(四)全面加强从严治党
二、存在问题
三、2019年工作计划
(一)认真学习、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
(二)围绕中心、服务大局
(三)突出重点、补短堵缺
1.深化公共法律服务体系
2.扎实推进五大建设
3.着力提升司法行政各项业务
(四)固强补弱、创新创先
(五)政治引领、党建先行
南宁市司法局2018年工作总结
和2019年工作计划
2018年以来,我局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以及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深入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南宁市相关会议精神,持续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扎实开展全面从严治警“五查五整顿”专项行动,着力实施“1512”工作思路,全年司法行政党的建设、服务中心大局、维护社会稳定、深化改革和队伍建设各项任务较好完成,为南宁市深入落实“三大定位”新使命和“五个扎实”新要求,实现“建设壮美广西、共圆复兴梦想”,奋力谱写新时代南宁发展新篇章提供了优质的法律服务和坚实的法治保障。
一、2018年工作开展情况
(一)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开展“大学习、大调研、大对接、大落实”活动,以新思想引领新时代新作为。
始终坚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以及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作为当前首要政治任务,持续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举办南宁市司法行政系统贯彻全面依法治国战略推进司法行政改革培训班和8期南宁市司法行政系统“新时代司法行政讲习所”暨领导干部上讲台,开展学原文77次,开展“学文件懂业务用政策”活动84次,局领导、市管干部、各科室负责人、业务骨干完成理论文章23篇。通过开展大学习,全局上下自觉运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结合为民办实事督导活动开展大调研,召开服务对象(执法对象)座谈会次数37次,召开与县(区)司法局、司法所座谈会次数64次,走访联系点或现场办公235次,驻村蹲点或赴外地学习考察27次,积极运用数据调研、问卷调查、专家咨询等科学方式开展调研,完成16篇调研报告,为破解我市司法行政发展不平衡不充分困局、推动司法行政创新发展提供对策措施。开展大对接,与市政协、自治区司法厅、市发改委、市公安局、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市金融办等62个部门沟通联系83次,对接问题32个,极大程度上推动了制约司法行政发展现实问题的有效解决。开展大落实,紧紧围绕调研、对接的问题,想方设法,攻坚克难,予以解决,确保落地生效。 (二)紧密围绕全市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积极有为开展工作,不断提高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
1.纵深推进深化改革。认真贯彻落实司法部、司法厅和市委有关司法行政改革及深化改革部署安排,以改革创新激发司法行政事业活力。完善律师执业保障机制,组织自治区、南宁市两级律师协会与南宁市第一看守所召开联席会议,解决会见难问题;加强法律援助值班律师工作站建设,招募60名值班律师参与市中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铁路运输法院、铁路运输检察院、自治区检察院南铁分院、市劳动仲裁院等6个法援工作站值班;积极对接南部战区广西军区,成立了7个法律援助工作站,推进涉军法律援助工作。探索“警民联调”工作,建立“访调对接”工作机制,开展司法确认试点工作,全市共办理人民调解协议司法确认案件217件,有力增强人民调解公信力;做好首次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组织实施、资格管理工作,选拔培养高素质社会主义法律职业人才;围绕提高司法鉴定公信力,开展全市司法鉴定机构规范执业检查和酒精检测司法鉴定专项检查,注销3名一年以上不从事鉴定业务的鉴定人资格;贯彻落实广西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参与人民调解工作的指导意见,配合市综治办印发《建立健全社会矛盾纠纷预防化解机制》,协助市委政法委推进网上协同办案等政法机关间交互业务系统建设,协同人社局开展社会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工作。开展社区矫正“队建制”建设调研活动,选取上林县开展试点,成立社区矫正执法大队、中队,不断增强社区矫正队伍的执法能力。稳步做好公证改革后续事宜,制定《桂南公证处岗位设置方案》,完成公证机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8家公证机构新招录人员到岗。
2.打好三大攻坚战。紧紧围绕坚决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精准脱贫、污染防治攻坚战,加大金融、精准脱贫、环境保护等领域法律宣传和法律服务,筹建广西首家环境检测司法鉴定机构。印发《关于开展2018年春节前服务农民工法治宣传教育活动的通知》,春节期间全市共发放法治宣传资料21000余份,为群众解答法律咨询500余次。选派2名优秀干部担任贫困村第一书记。积极参加隆安县异地扶贫搬迁震东集中安置区可持续发展体制机制专题调研工作,合理配置法律服务资源,群众不出社区即可享受到基本法律服务。同时,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在421个贫困村深入推进脱贫攻坚·司法行政在行动“7个100%”活动,受理贫困户法律援助案件86件,为108户贫困户开展矛盾纠纷调解、调结案件83件,开展贫困社区戒毒(康复)人员结对帮扶15户,开展贫困刑满释放人员、解除强制隔离戒毒人员结对帮扶23名,为贫困社区服刑人员落实低保39人次、落实承包田1879人次、技能培训73人次、指导就业就学750人次。配合监狱、戒毒等单位开展服刑人员、在戒人员贫困户结对帮扶16人。
3.扎实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制定《南宁市司法局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方案》,建立南宁市司法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负责全市司法行政系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组织实施、统筹协调和督查指导等工作。扎实开展律师参与扫黑除恶斗争工作,建立律师代理涉黑涉恶案件报备制度,收到报备材料53份,安排县(区)司法局人员旁听本辖区内律师代理涉黑案件庭审30件。建立健全涉黑涉恶“两类人员”动态管控和信息化监管机制,排查社区服刑人员涉恶143人,涉黑0人,集中组织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教育1396场次,进行个别教育2622人次,走访涉黑涉恶社区服刑人员2360人次,有力震慑了思想松懈的社区服刑人员,把安全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全市安置帮教机构加强与监所沟通,掌握本辖区涉黑涉恶服刑人员情况,杜绝脱管漏管现象的发生。积极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活动580次,发放法治宣传资料5万余份,为群众解答法律咨询3730次,在市级普法“两微”上开展宣传135次,有效提升了群众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知晓率和参与度。
4.全力做好维稳安保工作。做好元旦、春节、全国全区“两会”、“三月三”、清明节、端午节、上海合作组织青岛峰会、中国-东盟博览会和中国-东盟商务与投资峰会、中秋节、国庆节、自治区成立60周年和改革开放40周年等重大节假日和敏感时期的维稳安保和安全生产工作,严格实行领导带班24小时值班备勤和“零报告”制度,为首府社会稳定保驾护航。积极参与打击传销、反邪教、禁毒、道路交通安全、卫生、教育、妇女儿童、精神文明、安全生产、食品卫生、民族团结、国防教育等方面工作,有效地提升了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
(三)持续深入实施“1512”工作思路,切实履行四大职责,做强做优公共法律服务。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始终抓住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这个“纲”,夯实基层基础设施、规范化、信息化、队伍、政风行风五大建设,总揽司法行政十二项业务,使司法行政各项工作纲举目张、协调推进、综合发力。
1.全面构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2018年,南宁市司法行政系统借助为民办实事项目,投入1061.4万元,在全市1769个村(社区)因地制宜建成275个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807个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岗、687个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席,实现村级公共法律服务机构全覆盖。组织488名律师和197名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担任1769个村(社区)法律顾问,村(社区)法律顾问每月采取“定期制”“预约式”方式到村(社区)开展不低于5个小时的便捷高效的公共法律服务。建立市、县(区)、乡镇(街道)、村(社区)四级法律顾问服务微信群,初步形成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一微信群“网络全覆盖、服务无盲区”的服务新模式。2018年,全市村(社区)法律顾问共开展法制宣传5788场次,开展法律咨询19497次,接待群众法律咨询94127人次,办理法律援助案件875件,代理法律事务204件,为村(居)委会提供法律建议、法律意见、草拟、审核法律事务文书3029件,为村(社区)重大项目谈判、签订合同等提供法律意见786件,化解民间矛盾纠纷1965件。积极协调市政府办公厅印发《一村一法律顾问工作实施方案》,明确6000元/村/年的补贴标准,为今后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开展提供了坚实保障。
2.扎实推进五大建设。久久为功抓好基层基础设施、规范化、信息化、队伍、政风行风五大建设,不断夯实司法行政基础。
一是加强基层基础设施建设。推进未列入2016年为民办实事工程的23个乡镇(街道)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建设,目前完成建设20个,完成率98%。联合南宁监狱、广西女子监狱、广西黎塘监狱、广西未成年犯管教所成立南宁市社区矫正监管工作培训基地和社区服刑人员警示教育基地,完成自治区司法厅在兴宁区、马山县、江南区3个县(区)社区矫正中心共建试点建设,不断提升社区矫正教育管理水平。建立标准化的公证档案室,完成公证档案搬迁。支持指导江南区开展安置帮教远程视频探视功能室建设,促进监地合作。此外,江南区自筹资金投入102万元在辖区三镇30个村按“五个一”〔一个法律服务室(窗口)、一个法治宣传教育栏(廊)、一个法律顾问、一条法律服务热线、一套完善法律服务制度〕标准要求建设村级法律服务平台。
二是加强规范化建设。开展3次社区矫正执法、安全稳定专项督查,全面核查社区服刑人员的监督管理、安全稳定、信息化建设以及扫黑除恶工作开展情况等。建立公证机构季度自查、公证员互查以及工作组督查相结合的工作机制,加强对公证质量管理,全市9家公证处案卷合格率100%。
三是加强信息化建设。开展“智慧司法”攻坚年活动,完成南宁市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建设,实现网上协同OA办公、网上预约法律援助、公证等。完成社区矫正远程督察系统、视频点名系统、应急指挥体系和应急指挥中心建设,加强与自治区司法厅公共法律服务网络平台(12348法网)和综合政务管理平台的数据互联互通。完成社区矫正、人民调解等数据录入,做到底数清、情况明。探索运用电子手环定位,为青秀区、上林县配备60副电子手环,上林县投资102万元建成自治区、市、县、所四级社区矫正管理信息化联通平台,加强对社区服刑人员的监督管理。改造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平台,在市法援中心安装二代身份证读取装置,在公证处安装人证对比仪,提升工作效率。开展“软件正版化”核查工作,为一批电脑安装正版OFFICE系统。
四是加强队伍建设。深入开展全面从严治警“五查五整顿”专项行动,对于自治区党委政法委、市委政法委在明察暗访通报中点出的问题立即整改。加强队伍培训,开展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5次,举办各类培训班14期,选派干部参加各类组织调训240人次,合计培训5758人次。举行首次南宁市社区矫正执法知识无纸化网络闭卷考试,参考人数452人,合格率达到73.5%。举办人民调解员培训班,引进“行动学习法”,着力提升全市人民调解员化解矛盾纠纷的能力和水平。2018年,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共有37个集体、62名个人获得市级以上表彰奖励。其中荣获国家级表彰奖励7个集体、6名个人;荣获自治区级表彰奖励20个集体、51名个人;荣获市级表彰奖励10个集体、5名个人。我局被司法部评为国家司法考试工作先进单位和首次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工作表现突出单位。市桂南公证处被自治区妇联评为2018年度广西壮族自治区巾帼文明岗。马山县加方司法所长莫洪林同志荣获全国人民调解工作先进个人和全国最受欢迎人民调解员(十佳),入围“改革开放40周年政法系统新闻影响力人物”,他的先进事迹入选“公仆心 百姓情—南宁机关共产党员先进事迹情景报告会”。
五是加强政风行风建设。认真落实周红波市长指示精神,完成公证和法援咨询服务窗口入驻南宁市民中心。深化放管服改革,实现权责清单的动态管理,新增1项、调整10项权责事项。编制完成“一事通办”利企便民改革清单,形成“一次性告知(限时办结)”和“最多跑一次”“一次不用跑”3张办事清单。优化行政权力运行流程,压缩办结时限,各项依申请行政权力和公共服务事项法定办结时限平均提速50.70%。开展“减证便民”专项行动,取消25项证明事项,容缺受理27个办理事项。积极推进法律服务“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建立全市律师、公证、基层法律服务、司法鉴定等法律服务机构名录库和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提升法律服务行业监管效能。严格执行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制、责任追究制,为群众提供优质高效的公共法律服务。
3.创新提升十二项业务。2018年,南宁市司法局不断提升司法行政工作在社会治理共建共治共享中的社会化、法治化、智能化、专业化水平,司法行政12项业务工作聚力增效。
一是不断加大全民普法力度。圆满完成自治区、南宁市“七五”普法中期督查考核工作。以“一制四化”为总抓手,广泛开展宪法修正案宣传,南宁市和各县区分别举办了“法治南宁讲堂”暨“双百”法治宣讲活动。与市政协、市依法治市办、市法学会在武鸣区红岭社区联合开展“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为主题的宪法宣传暨送法下乡活动,迅速掀起学习宪法的热潮。深入贯彻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并将其细化为绩效考评指标,督促43个市级执法部门结合行业特点开展法律法规宣传。加强对领导干部、青少年、农民和农民工三类重点人群的普法工作,连续5年组织全市新提拔领导干部任前法律知识考试,2018年共有880名新提拔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参加考试。创新法治宣传形式,与广西电视台著名原创喜剧品牌“老友一家亲”联合制作普法情景剧《老友一家亲之“离婚变奏曲”》,制作22个司法行政系列公益广告在各大主流网站、地铁公交移动频道、“两微一端”渠道上投放,举办14场以“宣传十九大 宪法进万家”为主题的巡演活动,培育了一批法治文艺宣传示范品牌。充分发挥“南宁普法在线”微信、南宁普法网、普法微博、普法头条号新媒体矩阵宣传作用,南宁普法网共推送818篇稿件;“南宁普法在线”微信粉丝量大幅增长至7.4万人,全年推送196期约780篇文章,举办10次有奖知识竞答活动,参与人数超过12万人;微博更新1066条;今日头条客户端推送文章747篇,阅读量超过53.4万,取得良好的法治宣传效果。深入开展“法律六进”活动,组织开展各类主题法治宣传活动4000余次,发放法治宣传资料124.2万份,为群众解答法律咨询5.3万余次。
二是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深入推进社区矫正工作,贯彻落实总体国家安全观,加强社区服刑人员监督管理,全市对违纪违规的社区服刑人员给以警告105人次,撤销缓刑、撤销假释、收监执行20人。召开南宁市社区矫正工作领导小组成员会暨社区矫正工作推进会,提升教育矫正质量。切实加强社会适应性帮扶工作,对符合救助条件的社区服刑人员给予最低生活保障、临时救助、医疗救助、特困人员救助供养等,及时解决好社区服刑人员就业、就学、最低生活保障、临时救助、社会保险、医疗保障等困难问题,为社区服刑人员顺利回归社会创造条件。2018年,全市收解矫300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