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指导思想
二、组织领导
三、目标责任
(一)完善组织领导及部门协调工作
(二)健立健全工资支付保障制度
(三)重点治理企业欠薪违法犯罪行为
(四)突出加强工程建设领域工资保障
(五)突出加强政府投资工程资金监管
(六)严格政府投资工程审批及欠薪企业联合惩戒
(七)突出加强对被欠薪农民关怀
四、工作措施
(一)定期召开工作会议
(二)开展全面排查
(三)集中开展督查
六、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
(二)积极作为
(三)密切配合
清府办〔2018〕141号(关于印发《清溪镇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方案(2018-2020年)》的通知)
各村(居)委会,各单位、办公室:
《清溪镇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方案(2018-2020年)》业经镇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清溪镇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12月11日
清溪镇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方案(2018-2020年)
为进一步落实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根据《东莞市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考核办法》(东府办函〔2018〕607号)、《东莞市2018年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考核方案》(东劳预联〔2018〕5号)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落实省、市政府关于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的决策部署,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健全源头防控、动态管控、失信惩罚、违法查处相结合的工作体系及部门联动长效机制,有效预防和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实现基本无拖欠,切实保障农民工劳动报酬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以高标准完成我镇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考核任务。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的组织领导,建立健全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协调机制,我镇决定成立清溪镇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联席会议小组,成员如下:
召 集 人:黄淦洪(镇委副书记)
副召集人:姚志发(镇人大副主席)
成 员:杨锦茹(人力资源分局)
黄国福(综治中心)
王书耀(公安分局)
朱润良(经济科技信息局)
黄旭光(住房规划建设局)
殷勇强(工程建设局)
柳志勇(财政分局)
傅小春(司法分局)
李定峰(交通运输分局)
卢泰强(公用事业服务中心)
杨向明(水务工程建设运营中心)
邓惠荣(总工会)
各村(社区)党工委书记
联席会议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人力资源分局,负责具体工作的督促协调,办公室主任由杨锦茹同志兼任。
三、目标责任
(一)完善组织领导及部门协调工作。1、落实由镇政府负总责的工作体制。建立由镇分管领导担任召集人的工作协调机制,形成定期会商制度;制定全镇年度治欠保支工作计划,并督促落实。2、制定及组织实施考核办法。根据市解决企业工资拖欠问题部门间联席会议年度考核方案及考核细则,建立镇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考核指标体系,制定考核办法及细则,并做好组织实施。3、制定及组织实施定期督查制度。建立定期督查制度,对辖区内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实施定期督查,对欠薪问题高发、举报投诉量大的村、社区进行督查,对发生集体欠薪和重大欠薪违法案件的进行挂牌督办。4、制定及组织实施问责制度。建立问责制度,对监管责任不落实、组织工作不到位的单位和个人进行问责,对因拖欠工程款引发欠薪的政府投资工程项目相关部门负责人进行问责。(负责单位:镇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联席会议小组办公室)
(二)健立健全工资支付保障制度。落实企业工资支付监控机制,建立工资支付监控预警机制。落实企业守法诚信管理制度,落实拖欠农民工工资企业“黑名单”制度;按规定公布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落实欠薪企业失信联合惩戒工作,按规定向市行业主管部门推送欠薪信息。建立健全劳动保障监察制度,加强农民工工资支付监察执法,畅通投诉举报渠道,落实投诉举报案件联动处理机制;落实欠薪案件快裁快审机制,及时处理欠薪争议案件。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多部门联合专项执法检查。落实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机制。落实劳动保障监察工作必要经费和特种专业技术车辆保障具体措施;加强劳动争议调解仲裁队伍建设和办案保障,提升工作效能。完善欠薪突发事件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