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丹县人民政府
2018年7月5日
南丹县民政局实施2018年自治区人民政府为民办实事工程项目进展情况汇报
南丹县人民政府
2018年7月5日
根据《南丹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丹县实施2018年自治区人民政府为民办实事工程项目分工方案的通知》(丹政办发〔2018〕36号)精神,我局认真做好我县2018年自治区人民政府为民办实事工程民政项目工作,扎实推进困难群众生活救助、农村住房政策性保险、两项补贴等项目,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现将进展
情况汇报如下:
一、项目进展情况
(一)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救助项目。
今年以来,我县加大对困难群众基本救助工作,扎实推进困难群众生活救助,千方百计解决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各项工作取得较好成效。2018年,全县共筹措项目资金11097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补助 759万元,自治区财政安排 10338万元。1至6月,各项资金共到位 11097万元,共支出资金5897万元,完成工作进度的53.14%。
1、扎实推进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深入推进农村低保制度与脱贫攻坚有效衔接,有序推进低保对象与扶贫对象双向衔接,稳步提升低保标准和补助水平,确保农村低保标准全部超过国家扶贫标准。进一步提高低保保障标准。2018年拟将农村低保保障标准由原年人均纯收入低于3300元提高到3900元,将城市低保保障标准由原人均月收入低于500元提高到600元,同比增幅分别为18%和20%。同步提高低保补助水平,拟从2018年7月起将农村低保补助水平由原每人每月170元提高到190元,城市低保补助水平由原每人每月330元提高到350元,同比增幅分别为11.7%和6%,目前正向县人民政府请示,待县政府审定后实施,困难群众基本生活进一步得到提高。扎实开展低保专项清理工作,根据《中共河池市委员会河池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18年至2020年全面深化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的实施方案〉》文件,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城乡低保核查,坚决纠正城乡低保工作中的“错保、漏保、人情保、关系保、重复保”等问题。
2018年上半年,全县共发放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救助金 5669.99万元,惠及低保户83626户次274480 人次,其中农村低保对象75256户次258522人次,累计发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