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请条件
二、受理时间
三、关于建筑环境与能源应用工程专业评估(认证)申请
四、关于工程造价专业评估(认证)申请
五、关于土木工程专业评估(认证)申请
六、联系方式
关于受理高等学校建筑学、
城乡规划、给排水科学与工程、
建筑环境与能源应用工程、工程管理、
工程造价专业评估(认证)申请的通告
土建专业评估通告〔2019〕第1号
根据有关规定,现将2019—2020年度高等学校建筑学、城乡规划、给排水科学与工程、建筑环境与能源应用工程、工程管理、工程造价专业评估(认证)申请受理工作通告如下:
一、申请条件
申请学校相关专业点须符合各专业评估(认证)文件规定的申请条件。各专业评估文件可从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官网(http://www.mohurd.gov.cn)“人事教育”栏目下载。
二、受理时间
申请学校应于2019年8月10日前将申请报告(一式一份)邮寄至评估委员会秘书处,同时发送申请报告的电子文档(Word版本)至指定邮箱并注明本专业联系人及联系电话、传真、电子信箱、寄邮地址等详细联系方式。
三、关于建筑环境与能源应用工程专业评估(认证)申请
高等教育建筑环境与能源应用工程专业评估委员会已于2019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