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3-08
济南市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信用监管体系建设情况
2018-03-08
2017年,济南市市工商局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打造四个中心,建设现代泉城”中心任务,全面落实“放管服”改革和《“十三五”市场监管现代化规划》要求,以深化商事制度改革为主线,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要求,着力优化服务发展措施,激发大众创业创新活力,着力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努力营造更加良好的市场准入环境,有效促进全市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截至2017年11月,全市共有非公有制市场主体635575户,同比增长15.92%;注册资本19313.72亿元,同比增长52.36%;2017年新登记非公有制市场主体11639户,同比增长38.46%;注册资本522.23亿元,同比增长79.81%。同时我局结合工作实际,将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信用监管体系建设工作与济南市事中事后监管平台(以下简称:监管平台)建设工作相结合,有效推进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信用监管体系建设工作。
一、工作机制
(一)领导高度重视。为加强济南市市场主体(企业、个体工商户和农民专业合作社,下同)信息归集和事中事后监管工作,根据国务院和省政府的工作部署,济南市委、市政府将事中事后监管工作纳入了全市深化改革的重点,由市工商局牵头,全市46个部门和12个县(市)区积极参与,开发建设监管平台,为济南市构建市场主体自治、行业自律、社会监督、政府监管的社会共治新型市场主体信用监管格局提供数据支撑和信息化平台支持。
监管平台作为落实市场主体事中事后监管职责、推进全市信用体系建设的统一平台,在项目建设之初即得到济南市委、市政府领导的高度关注,济南市政府成立了以常务副市长为组长、分管副市长为副组长、47个部门负责同志为成员的全市市场主体事中事后监管服务平台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工商局。监管平台自2016年1月开始建设以来,市政府先后7次召开全市平台建设推进会议,各部门共同推进监管平台建设。省委副书记、市委书记王文涛对监管平台建设作出批示“‘监管平台’的建立,事关简政放权和双创所带来商事制度改革能否成功的关键。晓刚、建中同志要责成未连接登录的9家市直部门和过半县区政府,要在2017年底之前全部连接、全覆盖,4个管理文件完成相关程序后应尽快下发,真正促成‘一处失信、处处受限’市场经济的诚信体系的建立”。
(二)健全保障制度。一是制定文件规范。市工商局代市政府起草印发了《济南市人民政府关于“先照后证”改革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实施意见》、《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济南市市场主体事中事后监管服务平台建设管理的通知》等文件,加强市场主体事中事后监管,强化信用约束,促进公平竞争。济南市市场主体事中事后监管工作领导小组专门印发了《关于印发济南市市场主体失信行为联合惩戒暂行办法的通知》,进一步加强市场主体失信行为的信用惩戒,明确部门惩戒职责。各级各部门和具有行使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在对市场主体实施市场准入、行政审批、资质认定、享受财政补贴、授予荣誉称号等各类行政管理和公共服务过程中,查询市场主体的完整信用档案,作为信用体系建设的重要参考依据,依法开展联合奖惩,共同推进全市信用监管体系建设。二是强化信息管理。全市各级各部门要按规定及时将本单位在履职过程中产生的市场主体监管信息及时归集到监管平台,实现信息互联共享,对工作不力的进行通报。截至目前,全市连接登录监管平台的单位有482家,其中市级单位58家,10家市直部门业务系统已实现与监管平台的自动对接、数据自动传送。
二、平台建设情况
监管平台依托全市政务外网搭建,信息归集以市场主体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基础,实现各监管部门数据共享和公示。整个平台由“一个中心”和“三个平台”构成,一个中心:“全市市场主体服务和监管大数据中心”,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