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局关于增值税发票综合治理和风险管理工作调研的报告
市局货劳科:
根据市局工作要求,我局对我县的增值税发票综合治理和风险管理工作进行了梳理,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加强增值税发票综合治理
1.体制机制层面。
我局目前发票管理情况是政策法规股管理增值税专用发票和增值税普通发票,征收管理股管理通用机打发票、定额发票、企业衔头发票等普通发票。增值税普通发票与通用机打发票具有“同质性”,应予以整合,各级税务机关从上到下没有专门的发票管理部门,不利于发票的管理和相关工作的开展。
2.法律法规层面
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是1993年12月12日国务院发布的,我国经过十几年的市场经济建设,这个《发票管理办法》已越来越不适应新的经济形式和税收管理的需要,如强化发票领购、加大处罚力度、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处理等方面的内容都应完善。
3.国家政策层面
自产免税农产品等免税产品开具的增值税普通发票,是否可以被下游企业进行进项税额抵扣,可以抵扣的范围,使用的农产品种类等相关政策,还不够完善,没有专门的公告等税收政策进项仔细的告知,存在政策方面的争议和不确定性,容易引发税收风险。
4.管理制度层面
主观原因上对普通发票的检查力度及重视程度不够,重专用发票的检查,轻普通发票的检查。发票审核不严敷衍了事,使纳税人有可乘之机,违法行为更加肆无忌惮,税收执法人员风险增强。
对普通发票缺乏有效的稽核手段,管理监控手段落后,近几年来,税务机关对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管理采取了许多新的措施,研究制定了不少制度和办法,实施了金税工程和推行发票升级版工作。但对普通发票的管理措施还相对滞后,没有建立一套适用性的管理办法。仍使用原始的手工审核,手工操作就留下了人为的操作空间。面对大量的普通发票违法违章行为,只能处于鞭长莫及的被动局面。目前之所以存在大量的普通发票违法案件,归根求源是普通发票偷、逃税违法犯罪行为的法律规定不够严密,管理也欠规范,处罚相对力度较轻,不能真正触到纳税人的痛处。或碍于情面不予处罚、减轻处罚或以罚代刑。加之很多纳税人的纳税意识薄弱所致,依法纳税、诚信纳税在一部分纳税人头脑中没有真正形成,因此存在着“查出来损失不大,查不出我赚着”的思想,使得许多单位和个人都利用普通发票做文章,损害了税法的严肃性,从而给纳税人造成了利用普通发票偷逃税款的机会。
5.部门协作方面
目前面向社会的全国的增值税发票真伪查询网站以逐步统一,纳税人可以通过网站查询发票真伪等。但通用机打发票、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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